让你不耐烦声声召唤总来自弱势的一方
青春是一幅画卷,画着我们无法忘记的喜怒哀乐,我和小悦,总想手挽着手穿越青春,可事与愿违,没人能预料到明天会发生什么,我们抬起头看看星星,在阴雨中奋力的闪烁,仿佛在证明着自己是会发光的。
深夜,我热的睡不着,在北方的夜晚,燥热竟然这么让人难以忍受,我翻身起床,来到床边看向窗外,30楼的视野还不错,能看到很远的地方,路灯连成一排,在某个路口拐了个弯,像极了北斗七星。
我从冰箱里拿出一罐啤酒,拉开,浅浅的喝了一口,接着点燃一支烟,哦,想起来了,今天是我和小悦分开的第七天,我抬起头看了看墙上的挂钟,十二点刚过了五分钟,第八天了。
我是在学校的文学社里认识小悦的,这个长得不出奇,却又有着濯清涟而不妖气质的女孩,许多人总能在她身上看见淡淡的忧伤,可接触之后才会发现,忧伤全尼玛是骗人的。
小悦的匪气重的不能再重。
初入社团的第一天,社长给我们讲解文学社的一些规矩和光荣历史,大体就是我社在XX届XX比赛中获得XX名次,我社XX在XX活动中获得XX奖之类之类,在我看来这无比的无聊,小悦却听得出奇的认真。
后来社长说出了这样一个故事,因为宇航员在太空中无法用签字笔写字,因为签字笔是需要重力牵引才能顺利出水的,然后众多科学家耗资数百万,耗时十几年发明了一种不需要重力也能顺利写出字的太空笔,这种笔颠覆了大多数人的世界观,堪称那个世纪最伟大的发明。
社长说,我希望大家都能通过这个故事思考自己,究竟要怎样才能成为更好的自己,为国争光。
语句中充满了一种名师对待徒弟的满满希冀,接着小悦站起来说:请问,如果在太空中不能用签字笔,为什么宇航员不用铅笔写字?这样他们就会省下不少钱啊!
全场肃然,一根针落在地上都能听清。
然后在场的30多人发出了哄堂大笑,社长的脸上一阵红一阵白,赶紧丢下了一句什么然后转身逃离,交给副手继续下面的程序。
小悦一战成名。并且成为社长的眼中钉。
后来的每次活动,只要有小悦参加,社长总会给她找各种各样的难题,哭笑不得的小悦总爱找我倾诉,因为那第一次活动的意外之举,除了我之外大家都在笑,当然笑的是想看小悦出洋相,而我错愕的脸在众人中,好像成为了小悦唯一可以依靠的对象。
所以小悦总爱找我说这说那,慢慢的我发现,这女孩还有点意思。
那时我爱好摄影,可是大家都知道摄影是个挺烧钱的活计,为了赚些外快换更好的镜头,我经常用我的佳能M3拍一些照片,然后做成明信片或者照片,在校园街口售卖,在某个圈子里还算是小有名气。
通过很长一段时间的积累,我的摄影技术不断变强,在文学社学到的诗句也能和照片搭配的非常完美,所以我的照片卖的还算不错,每天都能那么几十块的收入。
老子虽然知道这是个深坑,可是没法放弃啊,这就是喜欢啊。
后来我发起了一个活动,只要连续跟我说晚安超过两个月,就能获得免费拍一套照片的机会,拍照加后期PS加制作照片全部免费,这个活动在朋友圈引起了很大反响,当晚我回微信就回到了半夜十二点,当我回完了最后一个人的消息后,只有一个感觉,真他妈累。
好多人信誓旦旦,觉得两个月的时间并不是很长,能坚持,后来我统计了一下,一共有210个人参加了这个活动,我为此专门制作了一个表格来记录大家每天的打卡记录,有时我会回复,有时就当看不到了。
一个月,已经有将近五十人放弃了,他们开始抱怨时间太久,抱怨自己没有时间,抱怨出去玩会忘记,还有求情朝我要补安卡的,被我义正言辞的拒绝了。
四十五天的时候,还在坚持的只剩下十个人,我有些诧异,又有些高兴,诧异的是为什么这么多人被简单的任务打败,高兴的是只要完成的人越少,我付出的成本就越少。
五十五天之后还在坚持的,只有小悦一个人了,尼玛这姑娘…….
再后来,小悦如愿完成了任务,我为她拍了一套“紫霞仙子”系列的照片,别说,古风妆还挺适合小悦的。
小悦拿到照片开心的笑了,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看向我:“欧巴,你真帅!”
可怜的我信以为真,差点幸福的晕过去。
小悦不知道的是,在这两个月的坚持里,很多人忘了自己为什么坚持,很多人没有了当初的热血,很多人以为两个月很快就过去却没想这么久了怎么才二十天啊。
而当我看见表格里小悦那一条条满颜色不缺格的代表打卡的黑色时,我心里却莫名的出现了些许感动,好像我对这个其貌不扬女孩的坚持,感到无比动容。
我把照片公布在校园网上,十分钟就出现了无数条留言,很多人都在惋惜为什么当初我没有坚持,很多人都在说啊,原来你是玩真的啊。
我跟室友说了这次拍照的事情,室友说,白川,要是最后坚持到底的是个男的,你怎么办啊?
我满脸黑线,用力给他一记KO。
无论如何,这场关于坚持的比赛,小悦是唯一的胜出者。
周末,小悦为了表达对我的感谢,请我去看了场电影,出门之前我好好洗了洗头和脸,顺便还擦了点瓶身落了灰的大宝。
电影看得不知所云,我满脑子想的都是小悦…小悦….小悦……为什么….
回来之后小悦在校园的树林里跟我说:“白川,做我男朋友吧。”
我说:“不要”
小悦说:“不行!”
我说:“就不要。”
当我正在垫着脚卖单儿的时候,小悦直接抱住我,樱桃般的小嘴亲了上来,我被打了个措手不及。
我当时万念俱灰,可两分钟过后,诶,这感觉还可以哦。
三分钟过后,卧槽太爽了。
五分钟过后,老子变被动为主动。
第二天,我们就在大家的羡艳和莫名其妙中在一起了。
莫名其妙的,我得到了这个女孩的初吻,小悦事后告诉我,她们老家的规矩,只要亲过了就是对方的人了,从此不离不弃。
我们日子过得舒心而且踏实。
小悦是个好女孩,她会为了我不爱吃早饭就给我做出美味的好像花儿一样的爱心便当,她会来我的宿舍给我洗衣服裤子甚至内裤袜子,她会在考试前一段时间强制我到图书馆陪她自习,所以大学期间没挂过科我还真是要感谢小悦。
转眼间四年过去了,我们面临了无数青涩的毕业生所面临的事情:毕业。
毕业之后啊,可能就散了吧。
我蜗居在北方炎热的夏天里,喝着啤酒抽着烟,想着小悦离去的时候那泛着泪光的双眼,心里一阵难受。
在这第七天,哦不,第八天里,我思考了很久是不是该放下一切去她所在的城市寻找她,可现实生活还是给了我当头棒喝。老子去不起。
在我们毕业狂欢的那天晚上,我约了寝室的哥们儿出去喝酒,在烧烤店里我们围坐一桌,桌上放着碳炉,我们拿着肉串拼命的吃喝,似乎拼了命就能丢掉毕业的伤感。
那天晚上我们都喝多了,什么他妈的学校,什么他妈的家,什么他妈的女友,此刻我兄弟最大。
从晚上十点到半夜十二点,我们都喝不动了,在这期间我的手机最起码响起了30次,后来我都不去看,拿起手机丢进了门外的一条小河沟。
处于青春伤感之中的我们,无法接受任何外界的干扰,只想这么疯疯癫癫的走完最后的时光。
小悦给我打了一晚上电话,非常担心我,后来室友告诉我,凌晨五点钟,小悦满脸风霜的赶来,她跟宿管大妈大吵了一架才出了寝室楼,找了整整五条街才找到我们喝酒的地方,她紧紧的抱住我不肯撒开,室友们知趣的离开,留给了她和我最后的时光。
那晚我没有记忆,只记得有个温暖的身体抱住我,头靠在我的肩膀上,很舒服。
毕业后我们就再也没有再见。
我所记忆中疯疯癫癫的青春就此散场,没有告别也没有分手仪式。
从此我踏入万恶的生存压力中,时间再也没有给我回忆的机会。
那天不耐烦的丢手机,把小悦彻底的丢掉了。
那个长的不怎么好看的女孩,用她最美的年级喜欢我,爱上我。
那个家境不怎么富裕的女孩,用她最大的努力包容我,满足我。
那个不怎么知道表达爱的女孩,用她最热的心和温柔,感动我。
那个透着些许匪气和忧伤的女孩,用她最大的改变向我证明,原来爱可以这样伟大。
青涩的我以为这就是爱,迷茫中却又觉得这不是爱。
她知道不可能留在我身边,因为她的家在遥远的西北。所以她悄悄地走,走在迷茫的雾里。
那些让你不耐烦的声声召唤,总来自于弱势的一方。
因为她爱你。那么死心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