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新区
国家级新区主要是行政区划调整的一种措施,由中央政府批准设立并拥有相应的配套政策。新区的地理范围比较小,通常是一个市内的某一个区域。“国家级新区”的布局更多的会考虑怎么样通过新区的建设带动区域的发展,成为一个区域的增长极,改变整个区域的发展态势,有辐射效应。
比如:上海的浦东新区对长三角、东南沿海及沿江的经济增长都有不同程度的带动作用;重庆的两江新区,对重庆整个地方的经济增长和发展的带动作用十分明显。
目前,如果算上河北雄安新区,国家级新区总数为19个。
为了稳妥推进改革,中国一直采取先局部试点、再推广经验的渐进式改革策略。改革开放早期,曾设立深圳、珠海等几个经济特区,区内实行特殊的政策。综合改革试验区与特区在性质上比较接近,但“试验”内容更明确。比如,有的针对城乡协调发展问题,有的针对资源环境问题等。
开发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既着眼于产业发展的规律又着眼于区域发展规律。特别是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时候,不同的产业之间如何互补,突出产业的集聚优势,政府都要发挥较大的作用。能够进入园区的企业享有一定的优惠政策,比如优惠提供工业用地和税收减免。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更多的是着眼于产业发展规律。高新技术产业在发展初期需要政府的扶植加以培育。科技部对于“高新区”的介入甚至都细化到了产业的指导目录,也就是说,哪个地方的高新区应重点发展何种产业,都有着明确的规定。
自贸区即自由贸易区,园区内的生产、贸易和投资活动适用的关税、审批和管理政策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