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见一次就要分别的人,不如今朝有酒今朝醉。
我是在一场聚会中认识他的。
12月的G城,仍有些温热,我初来G城市,没留意天气预报,穿了件高领毛衣,在一众穿衬衫的人里,挺蠢。
这种感觉一直延续到了玩游戏。一个自曝感情经历的游戏。
每次轮到我的时候,我都感觉自己得了失语症。
嘴巴不灵光时,眼睛却格外敏锐。我的视线一直停留在全场第二个穿高冷毛衣的人身上。
他像怕冷一样,把领子掀起,遮住下半张脸,以至于,显得上半张脸,格外神采奕奕。
一个游戏自然填不满漫漫长夜,年轻人的欲望,也不止停留在诉说的层面。
前一个游戏是交换故事,新一轮游戏,是让新故事发酵。
我气定神闲起来,笃定不会有什么故事砸到自己头上,酒瓶却偏偏指向了我。意外之余,我有些庆幸——
幸好是他。
他比划着手指,问我“可以亲吗”,太青春回忆里暗恋而不得的男孩子,于是我顺从闭上眼睛。
他顺势坐到了我旁边,酒瓶又再次指向我。再后来,他刻意制造了几回类似的巧合。到最后,他明目张胆牵起了我的手。
我一直不在状况内,他好看得让我有些恍惚。
纵使他身上充斥着令我抵触的酒精和烟草味,撩我的样子又驾轻就熟,我还是,舍不得把目光移开。
他说“不走了”的时候,我分明感到了内心雀跃。他搬几把椅子躺在我的身侧,时不时冲我笑,我仿佛看见了漫天星辰。
我在想:奋不顾身的爱情,会有什么结果?
白天终究会来临。所有人离开的那天,在G城无事可做的我怅然若失,想起那晚说想带我去迷笛的他,试探着问,我来找你好不好?
他说好,我便去了。即使时间匆忙,即使车票已经售罄,我还是在夜幕降临前坐上了前往另一座城市的黑车。
回忆起来,我也佩服自己的勇气,可当初,我只是想要再看他一眼。
我没再赶回G城。面对他所有问题,我都没有拒绝的力量。
他说“不要走了。给你买从这里出发的机票好不好”时是这样,他说“和我在一起好不好”时,更是如此。
跟这样的男生的恋爱,不是谈出来的,是陷进去的。
他玩笑着说“又要我好看,又觉得我浪”时,连我自己都觉得是不是对他苛求了太多。
我本来或许可以一直退让下去的,直到朋友发来半年前他的扒皮贴子。他同时伤害了三个女生,真相让我感到无比陌生。
我一宿没有合上眼睛,理性与感性反反复复争斗,一旦“他其实没伤害过你”的想法冒出来,就不断地用“只是没来得及罢了”压制。
第二天,我看似平静,提了分手,他没有挽留我。
我没有责怪谁的意思,种下怎样的因,就要学会承担怎样的果。
我一早就明白的。
有的人活在风和日丽的白昼,有的人注定活在声色张扬的夜,我只能趁着昼夜交替,短暂地,抓住他的手,祈祷时间不要再流逝。
“我拼了命地想摆脱张志明,却发现活成了另一个张志明。”
我不介意为他,变成一个守夜人。
分手后,我开始去一些音乐节。输了游戏,我二话不说端起碗喝酒;我学会了和同伴一起围坐在地上抽烟;我也遇到了一些同我一样怀揣勇气的少女。
央央说要去找Pogo时护住她的男生,我有些讶然,像看到了当初的自己,又有几分担心她。那会儿我正好有些闲钱,于是同她一起去了那座城市。
夜晚总能让人分享很多秘密。异乡的深夜里,我聆听了许多少女的心事。男生偶尔撩她,更多的,却是爱答不理。
男生没有如约出现。用来搪塞的借口总是冠冕堂皇,如果真的想念一个人,又怎么舍得不见她。
好在那几天还是发生了挺多值得回忆的事的。后海演出时,我们挤到了前三排,拽着对方的手在泥浆里蹦迪;听万青时,我们仰着头,任由淅淅沥沥的小雨洒在脸上。
更重要的是,我们在歌中照见了自己。
暴雨中断了演出,鼓声重新响起后,主唱唱道“曾经我们不分白天黑夜,唱着情歌一路来看你。你如此回答,情歌而已。”
回住处路上,央央把耳机中的一只递给我,歌曲是轻快的。我不知道跨越两个城市的距离,却并未得偿所愿的她,心情是否如此。
我问她:“下次喜欢一个人,还会不顾一切地去见他吗?”
她只是笑笑说“会的。”
我们本就是不带任何欲求地上路,如果说有什么非要不可的,也不过是想成全彼时心上没有老茧的自己。
“我从远方赶来,赴你一面之约”的故事结局,往往是没有什么结果。
有时我也疑心这种为爱情说走就走的勇气,是不是只是烈酒上头后的横冲直撞,不出多时,就可能要付出跪在马桶旁吐的代价;又或许是一场传染病,唯有成长,才能对其免疫。
然而人终究不是一株等待浇灌的植物,漫漫感情路,总要为谁走一遭。
我们都有病,才为爱奋不顾身。
-The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