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保持早起的习惯有好几年了。
即便没有设闹钟,但最晚七点的时候,即便很困,也睡不着了,有可能是神奇的生物钟发挥了作用。
每天早上起来后,我会打开自己喜欢的纯音乐,悠悠的放着,阳光慢慢的将房间浸满,一点点的润湿,将昨夜的困乏挤走。
只剩下生机,一种安静,却又充满活力的感觉。
接下来,是早饭的时间。
因为早餐很重要,所以总是有种充满仪式感的神圣。
鸡蛋在平底锅里吱吱喳喳的乱叫,土司机里的土司也在快活的做按摩,不明所以,在做早餐的过程中就会被自己给治愈。
因为胃不好,在早晨永远有一杯红糖姜茶,赤红色的糖水中兼有姜的火辣和茶的淡然。
美好又温暖。
早起,会更有机会去看看我的城镇。
我住的小城,也在慢慢的苏醒,环卫工人的反光服看起来很可爱,锻炼的年轻人们,气喘吁吁的和时间赛跑,还有卖馄饨的小商铺,白汽冲天,和永远活跃在一线的大爷大妈们,悠哉游哉的打太极。
很快,又有上学的学生,赶班的上班族们,卖小菜的奶奶们。
他们在一起,构成一个理想国。
早起的意义并不完全在此,会让我觉得,成为了大多数的人的小部分人,而这种想法,会让我一整天都很精神。
一座城市不会老,因为每天都会有人奔向灿烂的青春。
你和我,都是如此。
那么,早安,我亲爱的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