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阿里女员工被性侵了,这看起来并非意外,更像早有预谋的策划。
首先,阿里男主管可能对女员工有好感,要带着她出差,但当时恰逢台风恶劣天气,女员工拒绝了。但是男主管坚持这是上级的工作安排,必须得去!于是女员工没办法,为了饭碗,不得已被强制出差了。
接下来到了外地,男主管可能觉得女员工这么好的颜值,不能浪费掉,总得让她为公司产生点价值吧?于是命令女员工陪商家喝酒,女员工拒绝了,她认为不安全,坚持自己是公司员工又不是陪酒女。但是男主管说这是工作需要,要有奉献精神,必须得去,于是女员工没办法,为了饭碗,不得已被强制陪酒。
那接下来,会不会有更邪恶的事情发生?
果不其然,在陪着一帮大老爷们的酒桌上,女员工先是被男商家摸遍整个身体的隐私部位,然后在严重醉酒,几乎失去意识的情况下,被男商家带到其他无人包间,做了不可描述的事情。
商家的行为完结之后,可能是想抚慰下女下属受伤的心灵,也可能是担心自己女下属的安全,阿里男主管在那个深夜里,一刻都没闲着,四次进入了该名女员工的房间。
这四次,被酒店监控全程记录了下来。
早上女员工清醒过来的时候,发现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自己的内裤不翼而飞;
第二件事,房间里有拆开的避孕套。
而后,女员工找阿里公司高层,反映自己遭到不法侵害一事,但是阿里公司的高层们明明知情却不处理,还妄图利用各种手段把事情给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他们给女员工回应了两点。
第一点,考虑到女员工的名声,这件事不作处理。
第二点,女员工被性侵的整个事件属于“业务性质的问题”,意思就是不算啥大事,只是喝酒喝出了点问题而已。
无奈之下,女员工大闹阿里食堂,用自己的方式来维权,这个视频也被传到了网上。
整件事被曝光后,举国震惊。善良的人们无论如何都想不到,一家整天为社会灌输积极向上的价值观,一家整天宣扬996福报的大公司,竟然做出了这样的事。
这事情怎么看,都不像是福报。
于是,因为感觉自己被欺骗了,有6000名阿里员工不服,一定要争取下全体员工的996福报,于是他们发出了联合倡议书:公司治理存在漏洞,建议为当事人做工伤鉴定并补偿。
相对而言,阿里公司的法务部现在对这个问题很头痛,因为这个事情不但是刑事案件,还是要命的家丑,如果又给女员工把工伤认定上,这个热点会更大,不但会世界扬名,还会直接影响阿里巴巴的股价。
那么赵律师就事论事,阿里女员工被性侵,导致了身体伤害和心理伤害,这算工伤吗?
首先要看下我国对工伤的认定标准。一共有七项。只要具备七个情形之一,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第二项,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第三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第四项,因工作患上职业病的;
第五项,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第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第七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因为阿里主管一开始就对女员工说的很清楚,她陪主管是因公出差,她陪商家喝酒乃至醉酒,这是工作需要,工作安排。既然这样,在工作场合的工作时间内,女员工遭遇了性侵,完全符合第三项,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事实上,无论讲多少情怀,无论灌多少鸡汤,企业给员工承诺,不能只是停留在嘴皮子上,最终还是要勇于兑现。
如果不能给予员工和996相称的回报,起码也得给予和996相称的尊重。
最后,赵律师再问阿里公司一句,这种强行给女员工灌酒,然后趁她酒醉之余实施犯罪的行为,也算996福报的一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