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是因为爱情,你愿意相信吗?
如果说我爱的人的名字就是“写作”,你也愿意相信吗?
这个理科生,倒不是爱上了“写作”这个人,而是因为爱情爱上了写作。
这不是一个爱情故事。
我和她,相识在去年五月,离现在差不多也有一整年了,最近正打算和她在一周年之际出去游玩。
我们的相遇,应该是命中注定。
去年的这个时候,我大一,在刚入学的热情熄灭之后,整日过得浑浑噩噩,漫无目的。直到某一天,我从终日的无为中幡然醒悟,我想着生活不该是这样,厌学、打游戏、逃课、熬夜等等这一切并不是我想要的生活,于是我参加了院里举办的一个活动。我发誓,当时我并没有抱着要脱单的心态,然而生命就是这样有趣,在冥冥之中我和她被分到一个小组进行素拓,彼此之间就擦除了爱情的第一道火花。
五月的厦门,很热,对于初来乍到之人,是流汗与疯狂喝水的地方。在炎炎烈日的照耀下,凤凰花开的很绚烂象征着热情与活力,这仿佛也在暗示,人们在这个时候荷尔蒙会高涨,做出一些异常举动。
没有波澜、没有悬念的,我和她就这样在一起了。
我一直记得,她是仙女。
而我,是她的仙男。
是时候说说我为何爱上写作了。
我喜欢上写东西纯粹是因为受到她的影响。她是一个很有文艺气息的人,在遇上我之前她谈了一场柏拉图式的恋爱,我因此得知她喜欢书信。
讲真作为一个理科生我不太喜欢看书,即使我有时间,我也会用来看电影或者打游戏,这就导致了我精神生活的欠缺,让我不会主动对生活做一些有意义的思考。这是一个致命的伤,也怕是我堕落的源头吧。
给她写的第一封信是谈书信的,取了个名——人生若只如初见,借指我们彼此之间能够一直像刚刚相识时那样,单纯而美好。
在那之后,随着时间流逝,我们之间开始有了第二封、第三封……
因此,我这个理科生喜欢上了写东西,不奢求别人能明白,只是单纯地想表达自己而已。
书信传情,也只是和自己喜欢的人才有良多趣味。
简简单单,或许这就是爱情吧。
拟古决绝词中这一句我最喜欢:人生若只如初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