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诗诗同学,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好吗?”
陈诗诗捏着从桌肚里翻出来的告白情书,原本严肃的脸上有一瞬间的不淡定,她现在满头问号,心里想着:让我做你女朋友,你却连名字都不留?谁知道你是谁啊?是个正常人都不会这么轻浮的答应的好吗!!
她面无表情的把情书重新塞进了桌肚里,低下头默默地写着今晚的作业。
第二天下午,在陈诗诗去食堂的路上,有个长相清秀帅气的帅哥挡在了陈诗诗面前,帅哥似乎有点伤心,拦着陈诗诗低声质问:“我给你写情书怎么不回啊?你也太没有礼貌了!”
陈诗诗心里兵荒马乱,虽然她心里已经有一万句话想吐槽了,但是为了证明她是有礼貌的人,她开口第一句是:“这位同学,我们认识吗?”
帅哥愣了一下,然后摸着头有些羞涩地介绍:“我是杨嘉牧,喜欢你很久了,虽然你应该没有见过我,但我已经见过你很多次了!”
初夏下午的天是有凉凉的晚风的,陈诗诗就站在这晚风里,听着杨嘉牧的自我介绍,被风吹落的叶子在空中荡着秋千。陈诗诗鬼使神差的,在逐渐静默的对话中,填了一句:“我没有过男朋友,也没谈过恋爱,如果可以,我们可以先是朋友。”
真的好奇怪,明明是第一次见面,她却觉得他们好像认识了很久,久到,就算是重来一次,她也会对眼前的人抱有好感。
虽然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但杨嘉牧已经开心得手都不知道往哪放了,慌慌张张地转身,留下一句“你等着,我去给你打饭!”就匆匆而逃了。
距离杨嘉牧的突然出现已经过去好些个日子了,适逢学校组织外出活动,他们两个都去了。
坐的是大巴,沿途可以欣赏一下四周的自然风光。杨嘉牧和陈诗诗就坐在靠窗的位置。
杨嘉牧悄悄地握着陈诗诗的手,眼睛眨也不眨地望着窗子,也不知道望的是窗外的风景,还是窗子上人的影子。
路上没什么有趣的事情,陈诗诗昏昏欲睡,靠捏杨嘉牧的手提神。
大巴突然停了,杨嘉牧疑惑地看着眼前的荒芜田野,这就是他们要到达的目的地吗?
车上的学生七言八语的说着:
“怎么突然停下了,是车坏了吗?”
“不是吧,那我们参加什么户外活动?直接回家睡觉算了。”
“我宣布!活动结束,我们返程吧!”
车里一阵阵嘈杂的声音,气氛比盛夏的太阳还热。
户外活动的领队尴尬的站了起来,让大家保持安静:“首先,车没有坏,再说一遍,车没有坏!这就是我们的目的地,目的就是为了让你们走近自然,用心领悟。在这里,我们可以看见火红的晚霞,神秘的夜空,聆听花开的声音!现在,请大家下车,近距离接触自然吧!”
这群城市里出来的孩子,倒也真的没有看见过这样绿意泛滥的景象,领队的一说完,有几个还真信了,认为这是别出心裁,新的方式,同时心里为学校的良苦用心暗暗感动。
杨嘉牧就是其中之一。
学生们纷纷下车,在这条人迹罕至的道路上寻找他们的自然。两三个学生蹲着紧盯着含苞欲放还带着露珠的花,那目光,就像是监测仪,试图从它的身上发现点什么,更多的学生则是打打闹闹,嚷嚷着阳光太大。
杨嘉牧在一株狗尾巴草面前蹲下,小心翼翼地掏出相机拍照,刺眼的阳光照在了他身上,而他像是感觉不到般,安静地调着度数。他的头发乱蓬蓬的,那是刚才在车上蹭陈诗诗蹭的。
他在看风景,而看风景的人在看他。
陈诗诗摁住复杂的情绪,转过头。心里乱七八糟的,对突然闯进她生活的杨嘉牧有一种恐惧感,她害怕如果一直这样下去,她会离不开杨嘉牧。她害怕一个人的离别。
对于她这种单亲家庭的孩子来说,至亲至爱的离别是撕心裂肺的。
所以她从前一直是一个人,一个人吃饭,一个人上学,一个人在黄昏下的操场上跑步,过着三点一线的生活。
只有偶然回家看望爸爸的时候,她才不孤单。
但杨嘉牧打破了她的正常生活,扰乱了她的秩序,一步一步走进她筑起高墙的心里。
另一边的领队正在焦急的一边看着手表一边询问司机还有多久才能修好,司机的回复似乎快让领队崩溃了。
但他突然又像是释然了一样摆摆手,兀自看着开在深蓝色天空正中心的太阳。
他们在这片荒原上奔跑追逐,少年们的身影成为了仲夏最好的太阳,天逐渐昏黄,远方地平线近在眼前。
“陈诗诗,我也想要那个。”顺着杨嘉牧手指的方向,陈诗诗看见了正在发放活动纪念品的领队。
她犹豫再三,决定不答应杨嘉牧的请求。静静地站在一人高的大树旁,看天看地看风景,就是不看杨嘉牧可怜巴巴的眼神和围在领队周围一圈的人群。
她最讨厌人多的地方了。
天色伴随着晚霞的消散,真的变成了灰蒙蒙的一片。陈诗诗最终还是看向了一直望着自己的杨嘉牧。
他太耀眼了,耀眼得就像天边的太阳,明明感觉触之可及,可等你真的伸出双手,想要拥抱这颗太阳的时候,才发现你们之间的距离遥不可及。
杨嘉牧一双眼眨也不眨地盯着陈诗诗,清朗明亮的眼睛里好像闪着泪光,他垂下了拿着相机的手,慢慢地站起身,遗憾又强装没事的模样:“没事的,其实我也不是很想要。”
陈诗诗突然跑向被一群人簇拥的领队,穿过层层阻碍,来到领队的面前:“那个……领队,能给我一个吗?”
领队堪堪把最后一个纪念品递给另一个人,听到陈诗诗的话,遗憾地说:“抱歉啊同学,你来晚了,纪念品已经发完了……”
人群一哄而散,领队也回去继续整理他的东西了,只有陈诗诗还站在原地。
她转身望着杨嘉牧,看着他离开的背影。
她好像必须要做出一个抉择,而这个抉择,是杨嘉牧给她的。
她呆呆地站了很久,明明暗暗的灯火映在她眼底,吵吵嚷嚷的人群笑着跳着,但这一切好像都和她没关系。等到杨嘉牧经过拐角不见时陈诗诗才回过神。
她拥有什么呢?
她小跑着追上杨嘉牧,小声地解释:“纪念品发完了,下次我给你做个比这个更好看的!”
她拥有杨嘉牧一个就够了。
杨嘉牧重新拉住陈诗诗的手,也不伤心了,笑嘻嘻地说:“说话算数啊!我可不会忘的。”
后来陈诗诗真给杨嘉牧做了个纪念品,是个向日葵模样的,她觉得,杨嘉牧就和向日葵一样,总是心向阳光。
短短一生中,他们相知相守,平平稳稳渡过了青春年华,顺利走入婚姻的殿堂。
在婚礼上,陈诗诗收到了一个黑白包装的礼物盒,她打开,里面是厚厚的一本相册还有一张纸条,是来自杨嘉牧的。
纸条写道:
“陈诗诗,我喜欢你,爱你,想和你终生不渝,白头偕老,你不再是一个人,我会陪着你。”
她翻开厚厚的相册,入目的第一张照片居然是她小时候的照片,但照片上的她,旁边还站着一个小男孩。
她仔细看了看,发现这小男孩的眉目和杨嘉牧有说不出的相似。
她看过一张张照片,每张照片上几乎都有男孩的影子,直到她长大后,男孩才不复存在。
她想起了青涩的杨嘉牧拦在她面前说的那句话:
“我已经见过你很多次了!”
“说话算数啊!我可不会忘的。”
遗忘的人遗忘着,而还在记着的人纵容着她的遗忘。
原来他们,早就见过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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