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她小姐的婚姻属于父母之命,从见面到结婚不到半年,一切都源于她的妈妈觉得他是个可靠的男孩子。婚前,她拟了一份婚后协议书,其中有一条就是不在没有爱情的情况下要孩子,她想借此阻止这场婚礼,意外的是,他竟然同意并签字了。
婚后他辞掉了原来的工作,来到她所工作的城市重新找工作,安家。日子就这样不咸不淡的过着,两个人对于家务活,也是尊重她的意见,他做饭,她洗衣,他打扫,她刷碗。偶尔两个人也会一起看个电影,泡个吧。他和她与其说是夫妻,不如说是搭伙过日子的伙伴更为贴切。
那是初夏的一个傍晚,微风习习,他开车带着她去看电影,路上两人因为一点小事争执起来,她闹着要回去,他忙于安抚她,没有看到对面的货车,他急切的打方向,眼看就要撞上了,他用尽全身力气推开了她。她轻微擦伤,他右脚骨折,轻微脑震荡。
后来她和闺蜜说起这件事的时候,还忍不住痛哭流涕,她说她看到他在她面前缓缓闭上眼睛的时候,她的心痛到不能呼吸,她的大脑不能正常运转,以至于都忘记要打120求救电话,还是路人帮忙报了警打了120。那个时候,她才明白,原来她那么爱他,却不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