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走绿色发展之路,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为保护生态环境作出我们这代人的努力。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求我们必须尊重自然,深刻认识人与自然关系。在前工业文明时期,受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所限及“万物有灵论”的影响,人类对自然敬畏有加,甚至顶礼膜拜,对自然的利用也只是在有限的时空范围内展开,生产生活造成的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尚未超出自然环境的可代偿能力与范围,就如马克思指出的那样:“以前的一切社会阶段都只表现为人类的地方性发展和对自然的崇拜。”伴随工业文明时代的到来和科技革命的兴起,人类制造和使用工具的能力不断提高,对自然的改造和利用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在快速提升物质生活水平的同时,对自然过度开发利用导致人类陷入生态危机。面对这一境况,思想家们开始重新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马克思曾指出,自然界是“人的无机的身体”,恩格斯也警告人类“不要陶醉于对自然界的胜利”,要警惕自然界对人类的“报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开创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时代,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这一思想继承并深化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提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鲜明论断,并明确指出要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这是对人与自然关系做出的理性科学判断,为破解现代社会人与自然的矛盾冲突提供了认识论根据,为解决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问题指明了道路和方向。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求我们必须顺应自然,依照自然规律探索绿色发展道路。“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自然界本身存在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它能够被我们所认识,但却不能因为人类的意愿和行为而改变。绿色发展是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自然规律的有益探索,与创新发展、协调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相辅相成、相互作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要“更加自觉地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的,良好生态环境既是自然财富,也是经济财富。我们要谋求更好的生存和发展,必须在尊重自然规律基础上,对自然进行科学探索,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加快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使资源、生产、消费等要素相匹配、相适应,努力推动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统一。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求我们必须保护自然,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十三五”时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大污染防治力度,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美丽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生态环保任重道远。为此,我们必须毫不放松推进环境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双碳”行动,以“双碳”行动倒逼高质量发展,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保卫战、以更大力度打好碧水保卫战、以更强决心打好净土保卫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只要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在城乡建设中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和举措,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就一定能建成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就一定能够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