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诉离婚所需材料清单
起诉离婚需准备的材料会因个案情况存在差异,但以下是一般情况下需准备的基本材料,供你参考。
如果需要了解更具体的内容,联系邓粤龙律师18902655265(電微同號)。
一、必备材料
- 离婚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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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包含原被告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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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的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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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与理由(简要阐述婚姻缔结时间、婚姻存续期间状况、离婚原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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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尾需有原告亲笔签名或按手印。
- 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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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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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无法获取,可提供被告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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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若结婚证遗失,需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 子女相关材料(如有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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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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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证明自身抚养能力的证据(如收入证明、工作稳定性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用于争取子女抚养权)。
- 财产及债务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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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相关证明:房产证、车辆登记证、银行存款明细、股票基金账户对账单、公积金缴存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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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相关凭证:借条、贷款合同、还款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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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财产线索:如贵重物品购买凭证、保险合同、知识产权证明等。
- 感情破裂证据(非必需,但建议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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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证明:租房合同、居委会或物业出具的居住证明、分居期间的水电费缴纳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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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如家暴相关的报警记录、伤情鉴定报告、聊天记录,出轨相关的聊天记录、照片、视频,赌博或吸毒相关的处罚决定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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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材料:如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草案、亲友的证人证言等。
二、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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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需额外提供双方护照、经公证认证的婚姻证明、外文材料的中文翻译件(需由正规翻译机构出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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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离婚:需提供军人身份证件、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离婚证明(若军人一方为非自愿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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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需提供法院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决书、监护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理人的身份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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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法院:通常需向被告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被告在该地点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被告下落不明或存在特殊情况,可向原告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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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原件:开庭时需携带所有证据原件,以备法官核对;若原件遗失,需提前准备合理说明或补充其他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