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这人有个毛病,不爱回忆,可是很爱把回忆写出来。因为我觉得很多事情和情绪在脑子里那就是一团浆糊,只有把它们抽丝剥茧地拎出来放在纸上,一切才会清晰明了。而我也可以安然地把它们放在某个角落,轻松向前走,哪天想起了再拉出来看看。)
我是从泰国开始跑步的。跑步作为我二十几年来最痛恨的一个运动项目,突然进入我的生活主要由两个原因。一是跑步可以治疗因长时间看电脑引起的颈椎痛,二是当时很喜欢一个人,这个人每周两次去大学对面的竹林公园跑5公里,我想知道一个人在跑步时心情是怎样的,于是也经常去那里跑步。后来颈椎痛好了,那个人也渐渐淡出了我的生活,可是跑步这个习惯却保留了下来。
因为喜欢户外的新鲜空气,我平时喜欢在我们小区里跑步,还有就是边跑边探索我们小区实在是太有趣了。我住的是一个中产阶级的小区,就像个自然公园,在里面跑就可以跑几公里。美国人不喜欢紧挨着住,最理想的情况是住在荒郊野外,方圆十里只有一户人家,拥有十足的隐私权。我住的小区虽没那么夸张,但住户散落在公园的各个角落,户与户之间都隔着一段距离,保证了每家都拥有屋前的草坪和屋后的花园或是树林。房子都是独栋的小洋房,以一层为主,大多数人家都有自己的地下室。但房子的样式与颜色各不相同。如果是砖墙,那大多是红砖白隙红烟囱,配上白窗和或灰或黑的屋顶。有时砖墙也会被粉刷成淡蓝、米灰等颜色,总体来说,砖墙的房子给人的感觉要厚重一些。而如果是木质房子,那就会更精致一些,颜色的运用也更多样。乳白、米黄、浅绿、淡紫、淡粉等优雅的色调都会被用来做房子的主色调,再加上纯白的木栅栏(砖房一般是用黑色的铁艺栅栏),就像一个个童话小屋。而不管是木屋或砖房,每户人家的屋前一定会有一个开放的小阳台,上面摆上两把摇椅,架上一个秋千,供大家在天气晴好之时出来享受悠闲时光。另外,每户人家都还有各种各样的令人拍案叫绝的小细节,有的人家花园极其漂亮,有的人家房子设计的很精巧,有的人家养着或漂亮或凶猛的大狗,光叫声就杀气浓厚,让我禁不住拍手叫好或是拔腿就跑。
在这个小区住了快一年了,也只熟识某几个邻居。平时大家各自忙,加上美国人搬家的频率很高,交往机会不多。大多只有在跑步或散步时遇上攀谈几句,下次遇见时招个手点个头互相问候两句的交情,但每个人都很友好就是。其中有个老爷爷和他的一只狗,是我跑步时常遇见的。在我刚搬来这儿,刚开始跑步时,会偶尔遇见。那时候还是夏天,穿着短衣短裤,小区里绿意盎然,一切都是那么新奇陌生。我住的房子刚好在一个小坡的中段,往下看时,能看见路两旁高大葱郁的古树和远处的山,哦,对了,还有附近稀稀落落的几户人家。一切都是那么安静,有一种被人扔进孤岛,于尘世隔绝的感觉,与我之前想象的和在电影美剧中看到的高大上的美国实在相差太大。后来趁一些假期出去走了走,才知道原来美国除了像纽约、洛杉矶、旧金山、波士顿等大城市是传统意义上的城市外,其余的全是大农村。不过美国的农村和我们熟悉的农村又不一样。一提到中国的农村,脑子里闪现的可能是贫穷、落后、信息闭塞、面朝黄土背朝天等相关词汇。而美国的农村则是另一个意义上的农村,它代表着:环境优美,空气清新,人口少,生活简单平静,公路四通八达(基本没有公共交通,没车就是没腿)。当我再在小区里遇见老爷爷和他的狗时,已是深秋,天气转凉,穿上长衣长裤的我已经觉得这个小山村很可爱了。树叶在渐渐变红,变黄,也开始慢慢掉落,有时听见天空传来一声凄厉的叫声,抬头一看,是一群群排成“一”字或“人”字的雁正往南飞。觉得金色的秋天真是美极了。老爷爷呢,也换上了长衣长裤,并给小狗套上了一件小马甲。在老爷爷牵着小狗向我正面走来,与他们快要相会的时候我慢下跑步的速度,小狗朝我友好的叫了一声,我为了表示友好也完全停下来。我刚一站住,小狗就往我身上扑,我下意识的往后一闪。于是小狗换了个策略,先一个劲的围着我转,闻闻我的鞋子,嗅嗅我的裤腿,然后后脚猛的一立站起来跟我撒娇,我犹豫了一下,尝试性的用右手去摸摸它的头。我没有养过狗,加上小时候被狗咬过,对狗一直不信任,有阴影,虽然现在不怕狗了,但对他们还是有一种本能的戒备。无论何时,够逗我时我身体都会很僵硬,我逗狗时也很不自然。老爷爷在旁边微笑的看着我们,估计看出了我的笨拙,跟我说:“他叫艾迪。今天天气不错哈~”,我连忙跟艾迪问好,“你好,艾迪”,并回老爷爷的话,“嗯,今天天气很怡人呢”,然后我们相视一笑,他牵着艾迪继续往前走,我也接着再跑。日子就这样过去,去跑步时,也会再遇见老爷爷和艾迪,有时相互点点头,有时他看我脚步很重就给我加加油,我跟艾迪问问好,艾迪也一直穿着那件小马甲撒欢的跑。再后来,在树叶都落光的两个月以后,第一场雪终于来了。接连下了三场,学校也几乎停了两周课。两周里玩的可欢了,穿起羽绒服戴起帽子围巾手套出去踩雪。专往雪厚的地方走,深一脚浅一脚的踩进雪里,能听到嚓吱嚓吱的略带松脆的声音,很是兴奋。没想到老爷爷也带着艾迪出来踩雪,艾迪换了个羽绒背心,四只小短腿也裹住了。老爷爷看见我朝我点点头,感叹道:“今天可终于放晴了”,我也回说:“恩,真喜欢下雪”,老爷爷摇摇头,然后跟我挥挥手牵着艾迪飘然而去。我一想到艾迪的四只小短腿都陷在雪里,像游泳一样的趴着向前走我就乐了,哈哈。至今以来,我跑步时遇见他们爷俩的次数不下十次,可是我们从来没有问过对方叫什么名字,住在哪条街,什么背景,以后也依然不会问。恩,这样的美国邻居也蛮特别的。
最后,这周是我们的春假,跟晓景两人自驾从北卡开到奥兰多(晓景实在太棒了,两个人每天都玩的特别开心,完美的旅程!),本来最大的目的是环球影城里的各种 ride。哈利波特城堡,butterbeer ,变形金刚,蜘蛛侠等各种玩的吃的精彩刺激炫酷吊炸天,但没想到整段旅程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却是圣奥古斯丁的海滩。圣奥古斯丁是美国最古老的小镇,面朝大西洋,有的悠长的海滩。把脚伸进海水里感受一下,海水很凉,走在沙滩上听潮声,潮汐较平稳,沙子不算细,甚至有很多细碎的贝壳。最妙的是海滩够长,延绵不绝,可以放空脑袋吹着海风听着潮起潮落一直一直一直往前走,风景一路都很美。这个对我太有吸引力了。我甚至在想,如果我住在这个小镇,那我会很乐意每天下午来这里跑步的(海滩上确实有很多跑步的人),吹着海风跑步实在太享受了。而且我今年的目标是在回国之前跑完100公里,如今才跑了40公里,如果可以住在圣奥古斯丁的话,我马上就可以超额完成啦,哈哈。啥也不说了,跑步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