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见你时,你脸上干净而清澈的笑容,一下子在我眼前一亮。我知道,这是一个会让我心动的男孩。
第一次遇见你是在宝贝妈妈宝贝女的时候,你扮演的章汉哲是个痞帅痞帅的形象,但是即使是这样的人设,你的一抹笑容却依然俘获了我的心,很温暖的笑容。
那个夏天,我还是一个懵懂活泼的初中生,喜欢把妈妈衣服上的装饰当做项链,带在脖子上。那时候,我还有一本小小的笔记本,我把自己当做了连心(女主)。我开始听你的歌,了解你,那时候,我家里有一把大的躺椅,我就在阴暗的小屋里,舒适的躺在躺椅上,循环播放着你的歌曲。
该死的温柔,只欠秋天,依然在一起。。。。。。一遍又一遍的循环播放。
那时候的我,还不经常听歌。所以,那种最初的喜欢,现在依然不能忘记。
一开学,我就迫不及待的告诉我的同学,我的偶像叫马天宇。虽然那时候,你还不像现在这样出名。
其实时间会淡化一切,当时的我,也只不过是因为有了一个偶像,心里开心。过后不久便会忘记。
我看过你在背后的故事中讲诉你童年经历的视频,那时候,我知道你是一个经历过坎坷的男孩,恰巧我也是一个成长过程中不是很愉快的小孩。所以,我记得你。
高中的时候,说实话,我差不多要把你忘记。我一向缺乏什么爱好,身边的人就只能知道我喜欢的人叫马天宇,所以,这也算是一个标签。
你的剧,我依然在看。你的进步很大,你为人也很好。善良,温暖。随着古剑奇谭的播出,你的名气也开始大了起来,逐渐地成为了一个当红小生。这是源于你自己的努力。也因为有羽毛们一直守护在你的身边。
你虽然不是我最喜欢的人,但是我一直以来从未忘记你,因为你是第一个,我中意的明星吧,因为你的善良,你的坚强。高考以后,全家人都在纠结着报考志愿的事情。我就会自己做美梦,来了北京说不定就可以遇见你,我一直想当一个演员,因为我羡慕演员们在舞台上肆意的人生。当然,来了以后,我才发现连参加话剧团都不是那么容易的,我的美梦全部泡汤了。
在这里我也没有遇见你,有了自己的资金以后,我买了一本你的写真集。我好像并没有那么喜欢你,虽然即便我在第一次恋爱的时候,还依然把你当做是我第一喜欢的人。我可能只是说说而已。你到现在感情的事情还依然没有着落,羽毛们大概为你操碎了心,其实他们还都是尊重你的意愿的。
也只是这浅浅的喜欢。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形容你再恰当不过了。永远开心,小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