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帕,也叫手巾、手绢,有着悠久的历史。在我国,手帕最早出现在先秦时代,当时人们称为“巾”。在汉乐府诗歌《孔雀东南飞》中就有“阿女默无声,手巾掩口啼”之句,可见当时的手巾显然是擦拭眼泪用的。“手帕”一名称正式出现是在唐朝。唐初宫廷诗人(也有说词人)王建在《宫词》中就有“缏得红罗手帕子,中心细画一双蝉”之诗句。宋代继续沿用“手帕”这一称谓,有“以帕拭泪”之说。
随着时代的推移,手帕不仅仅用来擦拭眼泪,而且还具有表达情谊的作用。到明代中叶以后,有的女子二三十人相约结拜,民间称为“手帕姐妹”。在孔尚任《桃花扇》的第五场《访翠》中有这样的台词:“相公有所不知,这院中名妓,结为手帕姐妹,就像香火兄弟一样。”
唐代大诗人杜甫曾有“赤汗微生白雪毛,银鞍却覆香罗帕”的诗句,在今天的戏曲表演中,手帕常常是旦角演员必备的道具:演员把手帕向上一抛,再接住,然后踏着碎步下场,活画出少女娇憨活泼的形象;若香口咬住手帕角,是怀春少女思恋情人,坠入缠绵沉思的绝妙神情;若两手捏着手帕扭转,面对情人欲言又止,腼腆羞涩,则给热恋的姑娘增添无限柔情。在戏曲舞台上,舞手帕的功夫恐怕首推东北二人转了。
在民间,手帕不仅是生活用品和装饰物,而且还具有象征性的作用。在福建南平、尤溪一带,有中秋之夜“抛帕招亲”的习俗。时逢中秋,会在空地上搭一彩台,一些未出嫁的少女,乔装改扮,装扮成“嫦娥”的模样,登上彩台。先同大家一起唱歌,然后把一些绣有不同花色的手帕抛向台下,围观者纷纷争抢。如果抢到的手帕与“嫦娥”手中剩下的一块手帕花色相同,就可“领赏”;如果领赏者是未婚男子,爱上了这位“嫦娥”,就应主动上前去把手帕亲自还给她,当姑娘默许后,小伙子便可向她赠送礼物定情。
随着时代的发展,手帕已逐渐被纸巾、卫生纸所取代,现在随身携带手帕的人也越来越少了。不过,在西餐酒宴、戏曲表演、刺绣等方面,手帕的作用是其他物品所无法取代的。
在西方公元前3世纪,当时炎热的气候和社交礼仪使手帕首先出现在古罗马高官显贵的生活中。那时,手帕的主要作用是擦拭汗水。而擦鼻子必须私下进行,否则会被人看成缺乏教养而大遭讥讽。古希腊时期的手帕是用亚麻布做成的,出门时塞在腰带里。到17世纪时,法国的手帕异常精致,那时的宫廷显官、名门望族乃至闺阁名媛,使用的均是以金箔薄片镶边的手帕。18世纪,西方国家妇女化妆已成习俗,五彩缤纷的手帕也随之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