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法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严格审查纠正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提醒各位朋友们,对于改革开放以来作出的 涉及重大财产处置的产权纠纷的生效裁判,只要当事人、案外人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都将及时审查、甄别,对经审查确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纠正并赔偿当事人损失
征收拆迁补偿过低
根据《实施意见》规定,依法妥善处理与政府行为有关的产权申诉案件,对于政府在土地、房屋等财产征收、征用过程中,没有按照补偿范围、形式和标准给予被征收人公平合理补偿的错误裁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查,启动再审。在再审审查和审理中,要注意运用行政和解协调机制、民事调解方式,妥善解决财产纷争。
让拆迁纠纷不再成为信访主要渊源
很多地区行政机关低价征收土地房屋,不能有效的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因其违法强拆发生的悲剧不在少数,无论什么原因造成的,想要避免,必须最大限度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合法权益”并非无休止、无限度索取权益,只有经过公正审理,舒缓诉讼渠道,才能保障征地拆迁不再成为信访主要渊源,只有财产征收征用案件依法进行审判和纠正错案,才能保障问题从根部解决。
禁止滥用公共利益
合理把握公共利益的范围,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规定,政府主导以“公共利益”才能实行拆迁,但实践中,很多地方征收方存在以公共利益为名进行“伪征收”,最高人民法提出坚决防止滥用公共利益,把公共利益扩大化!
错案倒查问责到底
根据《实施意见》中提出,狠抓落实,建立协调机制,各高级人民法院要加强对涉产权错案冤案甄别纠正,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加强统筹协调,提出工作方案,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敏感案件应急预案,加强工作指导,严格执纪问责,任何领导干部都不得干预司法活动,进一步完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从源头上有效预防错案冤案发生。
结语
征收拆迁中,面对违法强拆行为,或是遭遇不公平、不合理的补偿时,一定要果断采取手段维权,选择正确合法的维权方式,及时咨询、委托专业拆迁维权律师,让律师帮助自己争取获得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