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生活至少有一个方面像极了电影。主演阵容由家人和朋友 构成。配角由邻居、同事、老师和日常见面的熟人来充当。还有其他 客串演员:超市里笑容甜美的收银员,当地酒馆里友善的酒保,还有 你在健身房里一周三天一起健身的伙伴。然后就是成千上万的临时演 员――那些人就像水流过筛子一样从我们的生命里经过,只打过一次 照面,然后再不相见。
这一段话是《重生》的开头语,先是被这新奇的比喻吸引,然后看到是斯迪芬金的作品,便决定读下去,或许提起斯蒂芬.金,大家还不熟悉,但如果我说《肖申克的救赎》,相信很多人都看过,那便是他的作品,他以惊悚恐怖小说多次获奖,被称为恐怖之王,其实我不太爱读这种类型的小说,只是这本书开篇给人的感觉,是一种温馨平和的感觉,如同电影中欢以舒缓音乐为背景的画面,这正是我所喜欢的文风。
主人公杰米,在他五六岁时遇到了他的第五先生,也就是可以改变他命运的人,这一个年轻的牧师,热情聪明英俊,有一个美丽的妻子和乖巧的儿子,痴迷于电学,尽心尽责地为人们布道,受到所有的尊重与喜爱,就这样幸福的生活着。
至到有一天,灾难突然降临,牧师的妻儿遭遇车祸,悲惨的逝去,不幸面前,每个人都是那么脆弱,此刻,上帝在哪儿?公平在哪儿?命运又掌握在谁的手中?如此虔诚笃信的神是否真的存在?一夜之间,多年的信仰就此轰然倒塌,在做了一次骇人的布道之后,牧师离开小镇了,离开给了主人公杰米。
再次相遇时,杰米已人到中年,此时,牧师也因为用电创造出各种医疗奇迹,尽管此时的他已是无神论者,但他不得不依靠上帝的名义,人们把发他称为上帝的使者,膜拜他臣服他,唯有杰米发现此中的端倪,至此,作者的文风也有所改变,倘若是一部电影的话,其画面、色彩以及音乐会一改平缓温暖而变得阴郁、黑暗以及急促紧张。
那个受人尊重的牧师再也不复存在,只因过度思念已逝的妻儿,终其一生,害人无数,研究电学的奥妙,想要打开死亡之门,既然上帝不存在,那么人们所想象的天堂是否真的存在?既然肉身已不存在,那么灵魂又该何去何从?
书中,斯蒂芬.金给了一个最悲惨的结局,灵魂是存在的,地狱也是存在的,只是天堂不存在。我们死后,灵魂都将进入那个地狱,供那个世界的主宰——支配者永世驱使。
那么,我们所爱的人在哪儿?他们又在做什么?——去虚无之境服侍支配者了。那里没有死亡,没有光明,没有停歇。
那永恒长眠的并非亡者,在奇妙的万古之中,即便死亡亦会消逝。
倘若世界真如书中所写,那么,让我们珍惜现在,好好活下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