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十号,家里人很早就去传票上写的地址(我没有去,也不记得了),家人说是不让我去,避免给我造成不必要的心里阴影。
恕我直言,“阴影”已经有了。
事情还是从昨天说起,昨天下午的时候,我妈妈接到介绍人(也是我妈的朋友)的电话,说是男方想要私下调解,不经过法院。
本来呢,第二天就要上法院了,所以我姐不要想见男方家里的人,但是介绍人的说辞很诚恳,说对方不要我们“赔偿”了,就是双方坐下好好谈一谈。
看在这位朋友的面子上,我妈同意了。
经过协商,双方在晚上八点左右在介绍人家里会面(为避免争执,介绍人并没有让双方见面),但是最终依旧是不欢而散。
我没有去,但是听我家人的说辞,男方家里人可以不要“90000”的彩礼,但是要求我们退还三金一钻。
我姐说这些首饰都在男方家里,男方不愿意,但是又怕激怒我姐,于是说,是我暑假(也就是八月份)过去的时候把首饰拿走了。
我家人当时就生气了,以为这是污蔑,这是讹诈。
我妈跟我说,她当时的回复是,既然她说我去过我姐那里,那男方家的表妹不也天天过去?这也指不定是她拿的。
于是所谓的“好好谈”不欢而散。
我姐昨天晚上就没有睡好,一直在担心,她若是同意离婚了,那会不会男方会不会作妖作怪?到那时候才真的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可若是不离婚,虽然拿捏住对方的把柄,可是自己也会一直陷入痛苦的漩涡内。
其实从昨晚便能够看的出来,男方家里很着急,大家都说,是因为男方已经找好下家了,所以才会急着离婚。
一直到今天早上,我姐还没有想好,至于最终和律师是如何协商的,我就不得而知了。
大概十点的时候,我爸回来了,说是因为案件是不公开审理,所以除了我姐和男方,其他人都是进不去的。
大概将近十一点的时候,我姐回来取东西,我询问结果,才知道,双方在法官的调解下,各退一步,和平离婚。
其实,这对我家来说,是个好消息,本来我方的各种要求,都是为了这种情况而准备的。
只是,可惜了我姐的那些衣服、化妆品……
这都是男方当时不舍得出钱,然后我姐自己买的,没有办法拿回来了,但是用我姐的说法,就当是做慈善了。
所以啊,奉劝各位兄弟姐妹们,结婚一定要谨慎,因为当一个人想要骗你的时候,是真的很难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