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明的杯身,浅粉的杯盖,泡了菊花淡淡的黄色在玻璃杯中流淌,打开盖子,香气顺着热气一点点升腾,微微一嗅,沁人心脾。
翻开日历,我数了一数,才知晓,原来我爱你已经有167天。从我说爱你的那一天开始。
要感叹的不仅是时光流逝的速度太快,在一朝一夕之间,在冬去春来之间,就已经过去那么久,
而我毫无察觉,一如初见你的那天,沉迷于你淡如泉水的温润性子中。
还想说我错过了那么多的日子,将爱你的每一个瞬间不曾好好记录,以至于现在的我只记得那时候便是爱你的,却忘了爱你而不曾看见你时思念的模样,我忘了,便没有人再能记得,思念是我对你的,你不会知道,更无从了解。
昨天去了书城,看到一本书《随着日子往前走》。这是陆小曼写的,里面记录的是她怀念徐志摩写的文字,寂寞,伤感,委屈都在其中,当然也写了在她和徐志摩的故事中她的自身感受。
故事,总是当事人亲自提笔写下才是最深刻、最真实的。于是我想记录下我们之间的故事,说这是日记也好,说这是回忆也罢,希望年迈的我在阳光明晚的午后可以拿在手里品味的不仅仅是别人的故事,还有自己的前半生。
在书城还看到的书都是记录分手以后的场景,从伤心难过到坚强独立的整个过程,而我不希望自己会经历那样的情感,于是决定从今天起,开始记录我们之间的故事,我对你的爱恋和思念,你带给我的每一丝幸福和快乐。
一直以为昨天才星期三的,和同事聊天才惊觉已经是星期四了,瞬间感觉自己多赚了一天,很是开心,于是告诉你这件事情,你回复说我心态好。就是这么寥寥数子,我反反复复看了不知多少遍,每一次看的时候都会想起你的容颜,嘴角不自觉扬起笑容。即使过了一夜,看见这条消息,仍旧会感到幸福和满足,即使我已经意识到这个模样的自己很傻。
不清或促具体是什么原因,感觉想要写下的东西很多,也发觉自己真的很喜欢你。通话的时候,你说才见过面没多久呀,语气是那么平淡,就像一汪激不起涟漪的泉水。你不知道的是,见过你的第二天我就已经疯狂的想念你,若不是多年来形成的抑制自己心绪的习惯,怕是早已敲打你的门,冲进你怀里,任凭谁来拉扯也分不开环着你的手臂。
此刻的我,喝着茶,看着窗外的阳光,想象你就在身边,静静听我讲述一个故事。等我说累了,你便轻声哼唱一首曲子,带我回到初见的那一天。仿佛一切都不曾变过,却又觉得那一天分外珍贵,舍不得拿出来一遍遍擦拭,又害怕被时间的灰尘掩盖了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