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眼见过的第一个明星是香港的陈百祥,对,周星驰拍的大名鼎鼎的《唐伯虎点秋香》里有他。时间大约是2010年左右的样子,当时我所在的公司是一家做电动工具的民营企业,老板是广州人,通过熟人找到陈百祥请他代言公司的产品。
陈百祥来公司的那天,因为是上班时间,明星的到来并没有引起人们的围观轰动,当时只有老板和人事部门的人在会议室接待他们,陈百祥随身带了两个人,一个是他助理,一个是他老婆,看起来都和普通人差不多,公司在前台的大厅里搭了个布景,陈百祥换了衣服在镜头前摆POSS。整个过程低调又安静,收工后还是在老板的提议下,一楼办公室的同事和陈百祥一起拍了个合照,也许因为陈百祥不是时下流行的帅哥仙肉,也许那时的我们都是为了生活奔忙的成年人,对所谓的明星己经有了免疫力,所以对于合影大伙儿表现的并不是很激动。
合影过后有几个女同事找他签了名,陈百祥的字写的还算好看,正宗的繁体字,不是狂草也不是外星文,写的是什么字基本看得懂。
当时我也找他签了名,他的签名签在我递过去的一个皮质笔记本上,后来被我小孩翻出来当玩具玩时给撕烂了。(不然的话,此处会有一张照片)
说实话,生平第一次近距离接触明星,感觉也就那么回事,明星也和普通人一样,没什么耀眼的光环,也没有身披五彩霞光。他的外形和气质和你我并没有什么不同。
只是有些感叹,明星赚钱实在太容易了,陈百祥那天从下车到离开,在公司呆的时间还不足三个小时,在布景旁摆拍也就一个多小时的样子,老板娘给过来的报销单是“支付陈百祥代言费100万”,而2010年的时候,车间工人每天上12个小时的班,也不过2000元的工资,那时我是工厂出纳,工资也才2500元每月。
后来我给自己算了笔账,以我每月2500的工资,想要赚100万的话需要不吃不喝干33.3年,而一个并不是很出名的香港艺人在镜头前轻松摆拍两小时就能马上到账一百万,这速度堪比印钞机,当时心里的冲击可想而知。(100万=2500元*400月)400月除以12月/年=33年
以前在新闻上看到谁谁的代言费上百万,哪个明星的片酬上千万时,因为离的远,心里并没有多大的触动,但那一次,我深刻感觉到了社会贫富巨大差异的原因,我也理解了每年有那么多长的好看的小孩不读书,削尖脑袋往艺校钻是为了什么。娱乐圈名利场,只要出名了,就妥妥的一枚造钱机器呀!
以上是我第一次近距离接触明星的感受。
后记:回答悟空问答上面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