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在律师事务所除了“老板”的出资身份以外,更多的是种专业的尊崇。这么说吧,合伙人的身份通常包含的,一个是出资身份,一个是专业身份。
还是先说一下专业身份吧。
因为律师做到合伙人,通常是资历的象征。相关法律规定,至少要有一定的工作年限,才能出任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工作年限不一定能反映律师能力的全部,但毕竟是表明在这几年里,他是积累了相关的经验和情感的。
法律有规定以外,律师事务所的章程也会有内部的规定,合伙人首先不是一种职务,而是出资身份或者专业身份。还是从专业身份讲,合伙人不仅是经历了一定的工作年限,一般来说会是某个法律专业领域的带头人,并且带领一个专业团队,就是说,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才会是合伙人。
那么出资身份呢,如果从公司法的角度来说,谁出资,谁受益。律师事务所这种组织架构,和公司毕竟还不太一样,其实对于律师事务所来说,出资并没有那么重要。因为律师事务所也并不需要那么多的资本,律师所最重要的资产其实是人,办公室一般是租的,再有些桌椅板凳和办公设备,就可以开张了,只要有一定的资产就可以了,用不了那么多。所以有人讲,如果公司讲究的是“资合”那么律师所讲究的是“人合”,律师所的注册资本一般来说有三十万元就足够了,重要的是人才能合在一起,共同做一番事业。
和公司的股东不一样的地方,人合,指的是律师合伙人更要有高度的融合甚至是牺牲精神,买卖好干,伙计难当,律师又都是精英,没有点容忍和宽容的味道,那是不行的,你很优秀,比你优秀的人多了,如果只看中自身的利益,是没有办法做大做强的。再有呢一定要选准合适的合作伙伴,合伙人和股东最不一样的地方是责任承担的方式,和公司一般是有限责任不同,合伙人是相互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更简单一点说,你是不能闯祸的,因为你责任你的伙伴也要跟着承担,相反呢,你的伙伴你也是要慎重选择的,因为他的责任,很可能也要扣到你的头上。
当然就要慎重又慎重喽。
合伙人只是身份,但是和律师的职务也不能说没有关系,当了律师所的合伙人才有话语权,才是这个律师所的老板,很可能一个律师所有很多合伙人,一个律师所的负责人往往是律师所的合伙人的领头人,有的律师所叫做合伙人会议主席,有的律师所叫执行合伙人,意思都差不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