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很久就在图书馆旅行类别的书架上看到破破旧旧的《寻路中国》,每次瞄了眼都觉得太厚,加上副标题是「 从乡村到工厂的自驾之旅」就减少了一些兴致。但是,当我终于翻开它,有点后悔怎么没早点遇见。
作者是《纽约客》的驻北京记者,描述的那十年(1996-2007)是我自我意识还不凸显的十年,描述的是乡村和工厂——一个我全然陌生和不熟悉的环境。最近越来越看不进叙事类书籍,像是小说之类很久没有读完一本了。但《寻路中国》给了我不太一样的体验,他的视角来自于一个美国老外,靠在北京租车自驾游,去了中国一些地方,遇见一些人,一些事。
身为记者,于是眼光和笔触更老道些,语言平实,娓娓道来,许多你我漠然的细节在老外视角下审视别有风味。比如,
中国,生活中很多事情都要打制度的擦边球。其中最基本的真理就是,事后原谅比事前许可要简单得多。
又比如,
在中国,迷失方向并非是件多么糟糕的事儿,因为其他人也不太清楚自己要何去何从。
讲到中国警察,
中国的警察有时候也许有些粗野,但实际上,他们跟这个国家所有的人一样,讲求实用主义。多数情况下,他们的主要目的,就是不要让自己承担任何责任。
归结起来就是,
不管怎么说,中国的生活是很复杂的。有时候,不管你的反应多么迅速,都找不到很好的解决之道。对此,大家常常会说:没办法。
后悔没在考驾照前看这本书,2001年作者拿到了中国驾照,在书的很多部分,都引用了中国驾照的考题,由此引申出一些有趣的东西。
这就是中国的驾校课程里隐含的哲学命题:如果某样东西从技术的角度看起来特别有难度,那么它必定就是有用的。
一旦上了路,所有人都不知道该何去何从——迷茫的一代——但作为驾驶员,总还能够有那么一点点操控感。
前篇讲中国农村,代表是北京远郊——三岔,透过三岔这个村里的魏子淇一家,折射中国农村现状。
有一个保护项目。村里多数人都反对这个项目,因为耕地被占去了四分之三。「我们本想在这样的地方放牧,但政府说这个地方需要保护。保护,保护,保护——我们听到的,就是一句句口号。”」
作者说,
对那些直接从首都安排下来,不与当地人打交道的开发工作,我一直持一种谨慎的态度。山高,非政府组织的官员也远——如果你遇到那群靠挖掘坑窝换取清真牛肉面的农民,也只能是这样的结局。在明代城堡的废墟上涂刷世界银行的标语,好像也是个馊主意。不过,长城曾历经无数次侵袭而毫发无损,毫无疑问,它还将这样挺立下去,雄踞在山脊之上——只要最后一拨蛮夷之人已经烟消云散。
谁说不是呢。
W0904《寻路中国》
「现代化」的农村
在向别的地方学习的过程中,当地的人们跟他们最亲近的环境已经失去了联系。
这是作者在三岔村经历了一系列事情之后,略带悲情的描述。
首都的四川饭店出售的饭菜,是我在四川生活的两年时间内都没有吃到过的。不过,在一个生活水平快速提高的国家,出现这样的现象十分自然:市场需要新传统,即使这样的新传统就是农村的简单朴实也行。
这件事你我大多已经习惯,重庆鸡公煲不是重庆的,兰州并没有兰州拉面,南方的羊肉泡馍被北方同学吐槽:这哪里是泡馍啊。
农村经济有了新发展。开农家乐,游客越多,生意越好,然而对曹春梅来说,这件事没有成功的快感,有的仅仅是每天早上起来一屋子残羹剩饭待清理。忙碌一天之后,第二天原样复盘。在三岔,曹春梅却并没有完全觉得自由自在过,她至此方才明白,即便生意做成功了,她生活的世界也不会超过这个村子本身。
后来,三岔村开始兴建房子了,作者如此描述:
跟他们之前修建一段段新长城和一个个新垛口时稳步推进一样,他们给每一座房子都赋予了同样的现代化标志:石膏天花板、油毡地板纸、涂料粉刷的墙壁等。
缺少真正的审美,有的只是为了「显得气派」。于是,习惯于农村宅基地外面水泥石灰墙,搞得庞大气派,里面却空空荡荡,或摆几件毫不搭调的桌椅,没有设计感,甚至没有实用性。祭财神爷的供桌还是放在最显眼处。
因为几千年的封建农业生产习惯,存在着明显的小农思想,表现在人们的生活方式上,表现在人们的行为习惯上,表现在人们的文化水平上。农村的这些传统已经铭刻在了人们的心上,这与人们城市化和提高生活水平的愿望产生了冲突。
香烟
对中国的男人们来说,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像香烟那样有抓住“关系”这个东西的神韵。香烟是一种信号灯——在一个很多东西都不需要言说的世界里,跟香烟有关的任何手势都代表着某种东西。你此时敬烟,便会彼时收烟,一敬一收这个过程就建立起了某种层次的沟通和交往。有时候,没有敬烟和收烟代表着彼此之间有隔阂。城市人跟农民无话可说,因此很自然地不会收下农民敬过来的香烟。即便是两个生意人之间,其中一个为了体现出优势,尤其是他如果带了更好牌子的香烟,也会拒绝对方递过来的香烟。
所有烟草公司都是国有的,而且全行业提供的税收数量惊人,直接雇佣的人员更是超过了五十万。从政府的角度来看,抽烟对于维护经济稳定和社会稳定都十分重要。
作者写了很多绝妙的句子,描写丝丝入扣,意味深长。在农村遥望现代化城市的过程中,总是会发生些误会。误会市里电视台播的广告就是城市流行的东西,殊不知,那些电视广告的主要目的,就是给农村人展现「心目中的城市生活」,以激发购买欲。又比如:
在沙屿派出所,一个年轻的女子让傻子坐在白色背景布前的一张凳子上。他把双手垫在屁股下面,像个紧张的孩子一样坐着,双脚曲伸到了凳子后面。那女子捣腾着数码相机的时候,他看上去有些忧心忡忡。那台机器闪了一下,嘶嘶地响了一下。一会儿之后,照片出来了,傻子终于松了一口气,露出了无牙的笑容。
说到愚昧的农村观念:
十分典型的是,他的父亲对孩子健康问题的反应,竟然是把名字改掉。有时候,他们似乎是本能地抓住了两个世界里最糟糕的东西:最糟糕的现代生活,最糟糕的传统观念。
以上,农村部分完结,不太有有条理,大多是我觉得有意思的句段的串连。如果要感受其中的韵味,你需要亲自捧起来读一读。第三章《工厂》还没读完,也许有了发下篇的压力也许会读得快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