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读了《非暴力沟通》,读到第五章,讲“感受的根源”。
这本书前面讲的休主要是对非暴力沟通的提倡,以及区分“观察”与“评论”,“感受”与“想法”;讲我们观察到或经历到的事实而不加主观的评判,谈及自己的感受而不是主观的想法,这样有助于别人更能理解和认同我们的感受,进一步沟通下去,而不是让对方产生排斥和想要反驳。
说完“观察”和“感受”之后,下一步你希望对方如何做呢?这时就涉及到了表达“需要”。
我们时常会有类似这样的表达,“他今天吃饭了,让我很生气”,我们会把自己的感受,归咎于他人,然而他人的言行也许和我们的感受有关,但并不是我们感受的起因。感受其实更多源自我们自身的需要和期待,听到不中听的话时,遭遇到不爽的事情时,其实我们可以有四种选择:1)责备自己;2)指责他人;3)体会自己的感受和需要;4)体会他人的感受和需要
我们希望对方了解我们的需要和期待,那就要先把自己的需要表达出来,而不是先加以指责,因为指责无外乎在你们之间加了一堵墙,听到指责我们都会难过然后便封闭了心门。如果我们通过批评来提出主张,人们的反应常常是申辩或反击。反之,如果直接说出我们的需要,其他人就较有可能作出积极的回应。
我们可以通过“我(感到)……因为我……”这种表达方式来认识感受与自身的关系,让对方更理解我们的感受,也更好得树立对自己的感受负责的认识。
另外,沟通的过程中我们也要给他人空间,而不是把话说死。所谓空间就是,对方其实是有选择权的,也有接受和拒绝的权利,而不是要完全依靠我们的个人意志。当我们已经按照这样的表达方式去呈现自己的感受,而对方还是表现出排斥,愤怒而不是正面沟通时,我们也不必着急,而可以试着去接纳,因为我们要知道,成长是需要时间和过程的,我们不也是经历了很多才学会为自己的感受负责的吗?那就对爱的人宽容一些,给对方成长的时间,用自己的行为来影响对方。
《非暴力沟通》提到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个人成长会经历三个阶段:(1)“情感的奴隶”——我们认为自己有义务使他人快乐;(2)“面目可憎”时期——此时,我们拒绝考虑他人的感受和需要;(3)“生活的主人”——我们意识到,虽然我们对自己的意愿、感受和行动负有完全的责任,但无法为他人负责。与此同时,我们还认识到,我们无法牺牲他人来满足自己的需要。
接纳自己表达方面的不足,去改变,也包容对方的不足,一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