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里的人生》167 这是好心人应该得到的回报
1757年,印度在印英普拉西大战中失败,此后,印度逐步沦为英国的殖民地,直到1950年印度共和国宣布成立,印度才摆脱了英国的殖民统治。英国统治印度长达近两个世纪。
故事就发生在英国统治印度时期,这期间,居住在印度的英国人十分骄横傲慢。
有一天,一个英国军官骑着马在街头兜风。忽然,一个装得鼓鼓囊囊的钱包从他口袋里滑了出来,掉到马路上。过了一会儿,他发现钱包没有了,赶忙回头寻找。
一位好心的印度人捡到了钱包,他守在原地,正在着急地等待失主,他见那位英国军官焦急的样子,便上前问:“老爷,您在找什么?”
英国军官回答说:“我的钱包丢了,我正在寻找它。”
好心的印度人马上把钱包还给了他。可是,那个英国军官见印度人老实好欺,便想趁机敲他一笔。他打开钱包,数了数,然后威胁印度人说:“我的钱包里装了70枚金币,现在只剩下60枚了,你快把拿去的10枚交出来,要不然我就对你不客气了。”
那个好心的印度人做梦都没有想到,这个英国佬会这样恩将仇报。他和英国佬争辩,可英国人蛮不讲理,最后闹到了警察局。警察记下了案情并立刻移交法院裁决。
一位印度法官接收了这个案子,他听完了双方的陈述,再打开钱包看了看之后,便明白了其中的原委。他想:如果这个印度人贪心,捡到钱包后就会立即离开,根本不可能等在那里,并把钱包还给失主;既然他不贪心并把钱包还给了失主,他就不可能又从中取出10枚金币。再说,这个钱包已经很满,不要说再装10枚,就是再装进2枚也很困难。一定是英国人仗势欺人。想到这里,他有了主意。
在法庭上,法官叫人拿来10枚金币,交给那位英国军官,说:“请你把这10枚金币装进钱包。”
那英国军官费了全身力气,想把这10枚金币塞进钱包,可怎么也装不进去。
法官和陪审员们交换了一下意见,拿过钱包,宣判说:“本庭认为,这个钱包根本不是这位英国军官的,因为军官的钱包比现在这个大得多,能装70枚金币,而这只钱包只能装60枚。在没有找到失主之前,这个钱包暂由法院保管,三天后找不到失主,钱包归捡者所有!”
英国军官当时傻了眼,但又无话可说,自认倒霉,灰溜溜地离开了法庭。
三天后,法院将钱包交给那个印度人,法官说:“它属于你的,这是一个好心人应该得到的回报。”
鲁钝生感言:应该感谢这位正义而睿智的法官,否则,好心的印度人将蒙受不白之冤。
由此我们想到《伊索寓言》中“农夫和蛇”、《一千零一夜》中“渔夫和魔鬼”、《东田传》中“东郭先生和狼”三个故事。农夫可怜冻僵的蛇,把蛇揣在怀里,蛇苏醒后将救它的农夫咬死;渔夫把魔鬼从关押它的瓶子里放出来,魔鬼却要吃掉救它的渔夫,聪明的渔夫又设计将魔鬼关进了瓶子;东郭先生将狼装进口袋,使狼躲过了猎人,救了狼的命,狼却要吃掉东郭先生,藜杖老人设计又将狼装进了口袋。三个故事都告诫人们,对待象蛇、魔鬼、狼一样的恶人,绝不能施以同情、怜悯和关爱。那位恩将仇报的英国军官,就是蛇、魔鬼、中山狼一样的恶人,把钱包判给好心的印度人,是对恶人应有的惩罚,大快人心。
我们说这则小故事,是想借此聊聊这样一个话题:当看到别人处于困境甚至险境,同时又无法确证危难者是好人还是象蛇、魔鬼、狼一样的恶人时,我们应该怎么办?
在通常情况下,人们在施以同情、怜悯、关爱或见义勇为、急人之难的时候,并不知道被同情、被怜悯、被关爱者或被解救者是恶人,如果那个好心的印度人明知道英国军官是蛇、是狼,要讹诈他,他还那样做,那他就像农夫和东郭先生一样迂腐。事情难题还在于,同情、怜悯、关爱弱者或拯救陷于困境的蒙难人,是人性使然,是美德,而这个时候,施救者又没有时间也根本不可能对被救对象做一番调查并做出“‘他是好人’或是‘他是恶人’”的判定,况且,被救者恩将仇报的行为尚没有发生,而谁也说出根本没有发生的未来事情。当其时,绝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就是尽快帮助危难者摆脱困境,不如此就觉得不配做人,甚至会一辈子良心不安,至于善行后是否能得到回报或遭到迫害,则很少考虑,甚至根本没功夫考虑。
对于被救对象来说,即使是恶人,其绝大部分人也不会象蛇、魔鬼、狼和那位英国军官那样立刻露出狰狞面孔,加害恩人,而是在日后的生活中,由于权力、金钱等利益因素的毒害和个人贪欲的恶性膨胀,使灵魂扭曲,丧失了人性,才做出加害恩人的事情,走上了恶人的不归路。
还有一种值得注意的情况,那就是,加害于自己的恩人,并非出于被救者的本意,而是由于误解。在善行过程被遮蔽或处于黑箱状态的时候,被救人误认为恩人就是把自己拖进困险境的人,从而威逼恩人做出相应的赔偿。某报载,有一老人被汽车撞倒昏迷,肇事者逃之夭夭,一位好心的司机看到了昏倒的老人,立刻送医院抢救,其老人醒来后误认为这个好心的司机就是肇事者,其家人也抓住这个好心的司机不放,要求支付医药费之外还必须赔偿20万元,无论司机怎么解释,老人及家人就是不信 ,事情闹到公安局,后经多方调查并抓住了肇事者,好心的司机才洗清了不白之冤。老人及其家人的基本思路是:在世风日下、物欲横流的当代社会,雷锋精神早已成为遥远的童话,不是肇事者,绝不会积极相救,因为对于这类可能惹来麻烦的事情,世人避之唯恐不及。这是一个以“不善”为起点推出的结论。
从上述分析中不难看出,救人危难,面临许多风险。那么,我们应该怎么选择呢?给出的建议如下:
建议一:必须果断相助。因为你是人,你有人性,人性要求你不能见死不救、见难不帮。况且,世界上好人是绝对多数,以怨报德甚至恩将仇报的人是极少数,被误解的事情也是极少数,碰上的概率很低。即使万分之一的概率让你碰上了,其做法如下:一是,对于以怨报德的小人,要坚决揭露他,不能迁就,如果对自己构成伤害,要坚决诉诸法律,惩罚恶人;二是,对于被误解,要极力寻找证据,说明情况,相信事情会真相大白;三是,退一万步说,倘若最终受了委屈,就用一句唯心的话说,任命吧!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我心,求得一辈子良心安宁。
建议二:在救助危难者时要尽量使善行过程明朗化。如及时打110或120报警,说明情况,呼叫过路人帮助等。如果就是在荒郊野外,找不到任何人帮助,也要留一分警醒,在积极施救的情况下,尽可能保留和记住自己是施救者的证据,以防误解。
建议三:就被救者来说,需要以“善意”为起点,思考问题,其基本思路是:是他帮助我或救了我的命,他是我的恩人。这样,就不会伤害自己的恩人。倘若是不慎伤害了恩人,一旦发现,不仅要诚心道歉,还要积极为恩人做一些心理和物质补偿,一来是安慰恩人和救赎自己的过失,二来是向世人证明自己不是以怨报德的小人。至于心存恶意的被救者,希望改过自新,知恩图报,须知,多行不义必自毙,那些忘恩负义、恩将仇报的人,多数都没有好下场。
建议四:对于社会舆论,要积极营造“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氛围。对于那些以怨报德的小人,要鄙视之、唾弃之,使之无立锥之地;对于善行者要张扬之、赞美之,使人趋之若鹜,积极效仿;对于见难不帮、见死不救的冷漠现象,要批评之,谴责之,使之没有市场。
建议五:对于法律,要高高托起天平和高悬正义之剑,对恩将仇报、加害恩人的恶人,要绳之以法,绝不姑息,就象印度法庭惩治那位白人军官那样,绝不留情;对于救人之难的好人,要嘉奖重赏,以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营造和谐清明的社会风气,就象法庭将钱包判给捡钱的印度人那样。
我们在本书《助人反遭诬陷的故事三则》一文中,也说到怎样防止助人反被诬陷的问题,可参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