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我写了一篇更文,题目是《昨天下午去了一趟图书馆》。实话说,与前面的更文一样有点应付日更,或者说有点敷衍了事;同时,我也觉得匆匆收笔,没有能够充分地表达出我对图书馆的那种情愫,所以,我想利用今天还有一次的更文机会,尝试着述说心情。
首先,我们念书的那个年代,很少有机会接触到课外读物。一是因为物质条件十分匮乏,图书资源非常少;二是因为“一心只读圣贤书”的要求,中小学期间根本不必去读“闲书”。直到后来我侥幸考取了省城的一所中专学校,在那里见到了初具规模的图书室,借到了各种各样的图书。我的眼界拓宽了,我的心情也是十分欣喜的。那时候的我,见到了琳琅满目的图书,就像饥饿的人见到面包一样,如饥似渴,爱不释手。
其次,因为在中专校渐渐喜欢上了阅读,加之毕业分配后,我的工作内容比较枯燥,业余生活比较单调。工作之初,我更加喜欢把业余时间花在了逛单位的图书室了。据我事后分析,原因大略有二:其一,是我这人爱贪小便宜。你想,我们这一代人经历过买书难、租书看的岁月,一旦遇到免费阅读的图书,我哪里能够抵挡得了诱惑呢?其二,刚分配到单位工作,我们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图书室里年青漂亮的女管理员,早已被我们幻化成能读书肯读书的知识女性了。
此外,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历史上有好多成功人士,一生酷爱阅读,博览群书,令人十分景仰。在校念书时,我特别崇拜马克思,他不仅有组织工人罢工的实践,而且十分注重理论学习,著作《资本论》,揭露资本家剥削工人的本质。这不,他在伦敦大英博物馆一边查资料,一边思考,连地上的地砖都留下了清晰可见的痕迹。
2004年秋天,我因工作调动来到这个南方小城,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也有了明显的改善。最显著的变化,就是我更加喜欢图书馆了。原先的图书馆,离我居住的小区很近,骑车大约5分钟即可到达,业余时间,我喜欢来这里借阅图书,感受这里的学习氛围。现今,随着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地方政府注重文化中心建设,图书馆迁往城东新址。虽然每次往返需要更多时间,但每当我看到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图书馆时,心中更是十分庆幸,毕竟我们赶上了好时代,读出了好滋味。
在新图书馆,我不仅是一名阅读者,经常徜徉在知识的海洋里,心情十分惬意;而且我还是是一名志愿者,经常协助馆方整理图书,引导科学文明借阅,为营造优美的阅读环境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8月已经结束,9月悄悄来临。开学季,同学们再次回到了教室,我也再次回到了图书馆。
我爱阅读!我也爱图书馆,只因心中的那个永远的图书馆情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