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人说,一个人无论有多艰难,他对那个人的爱有多深,都不会忘记初恋。甚至连曾经和初恋所做过的事,都会记得清清楚楚。就算他很想忘记,也不会轻易把那个人从记忆里抹去。就好比我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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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是在大学认识的,和所有的校园恋爱一样,以小说的形式开始,但是没有以小说的形式结尾,因为最后的我们没有在一起,也没有像所有电影里演的那样,成为所有人都羡慕的对象。
“不好意思,能请你帮我拿一下那本书吗?”
因为身高的问题,我再加上书架旁边没有梯子,所以我不得不请求帮助。刚好,那个人就在我的身边,所以顺理成章的,我只得请他帮忙。
“哪一本?”他戴着眼镜,透过图书馆窗户射进来的阳光正好照在他的脸上,黄昏的轮廓,和电影中的男女主角第一次相遇一模一样。不过我没有犯花痴,毕竟当时真的挺忙的,毕竟我们还有晚自习。
“李清照全集”我对他说。
他很轻松地就拿下了我仰望不到的书籍,还没有递到我的手里,我就一把抓起书赶紧往门外走去,因为再慢一点,就会迟到。
我可不想因为迟到被扣除全勤,刚上大学就奔着奖学金来的。我想拿到奖学金之后去喜欢的地方旅游,我很享受旅游带来的乐趣,不仅能忘记所有的烦恼,还能在旅游中感受风土人情,认识好多从未听过的东西和事情。
我记得那天是逆光,所以没有看清楚他的脸,只是隐约发现,他除了戴着眼镜看起来比较顺眼之外,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再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是在公共课上,没想到我就坐在他的旁边。
还没等我认出他,他就立即向我打招呼,一时间我还以为我眼睛的度数又高了,还不敢认他。直到他一直伸手向我打招呼,然后我看了看后面没有座位时,做到他身边才发现,原来就是那天请他拿书的同学。
对于他的人,我倒没有多大的印象,当初坐在他的身边,完全是因为他前面的一本书。对于我这种书痴来说,只要别人抱着一本书,我就会立即投去目光,一定要看清楚对方拿的到底是一本什么样的书,然后判断这个人是什么样的人。
当时他面前摆放的是一本关于纳兰容若的书,没想到居然有男生喜欢纳兰容若。于是出于这点才主动坐在他的身边,后来才发现我们有过一面之缘。
“原来你也喜欢看书啊?”他示意坐在他的身边,刚坐下去我就迫不及待地向他打招呼。
“是啊,特别是关于诗词的,一直都喜欢。”
想不到刚上大学就遇到一个和自己有相同爱好的人,这种机会怎么能失去呢,要好好和他处关系才行。两个有相同兴趣的人在一起,才会有更多的话题。
印象里那天的课到底说了什么,真的不记得了。不过那堂课却是最有意义的一堂课,因为我认识了他,我们一直在课上聊纳兰容若,聊李清照。
那时候有一种特别的想法,已经是互联网时代,哪还有人喜欢看这种无聊的书,即使有人看这种书,那么这个人可能是一个很古板的人,要么就是思想很封建。
这是我室友经常在宿舍聊关于我的话题,她们都说我比较呆板,有时候想法也和她们不着边。后来我才发现,原来她们说的一点都不错,好像我真的比较封建,特别是在做事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