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莱昂纳多的电影《禁闭岛》,感觉有些烧脑,特意写了篇文章来梳理一下思绪。记忆最深的是这句台词:
Which would be worse? To live as a monster or to die as a good man.
哪种情况更糟一些,当一只活着的野兽还是死去的好人?
这个又让我想起了哈姆雷特的经典之问:To be or not to be, this is a question.
面对人生的不同选择,你能做出让自己不后悔的决定吗?
影片讲述了莱昂纳多饰演的男主由于接受不了现实的残酷,而给自己设定了第二个角色。现实中,他参加过战争,目睹了纳粹的残酷,那尸陈遍野的映像在他脑中挥之不去。而他由于一名纳粹俘虏想逃走就杀死了所有的俘虏,而且还踢开了集中营长官想尽快了结自己生命的抢,使其在一个小时之后才死掉。战争中的他是残酷无情的。战争结束后,一切却还都没结束。他的妻子由于长期用药得了精神病,把三个孩子溺死在水中。而他接受不了这个事实,把妻子杀死了,放火烧了房子,而他自己也陷入了疯狂状态。
之后他被送到了禁闭岛,一个专门关押那些患有精神病囚犯的监狱,坐落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岛屿上。可是两年多的治疗都没有让男主恢复正常,联邦法庭建议他的主治医生采用切除脑额叶的方法。这种方法会让人完全失去记忆,没有感觉,不知爱恨,也等同于一个傻子。为了不使用这种极端的手段来治疗他,他的主治医生建议采用角色带入的方法来治疗,做最后的尝试。
他为了逃避现实而设定的第二角色是一个名叫泰迪的司法官,他的主治医生作为助手,和他一起进入禁闭岛查案。一个叫瑞秋的精神病患者逃走了,在她的房间里发现了一个纸条写着"what the law of four, who is 67"的纸条。正是这个纸条,指引着他的调查方向。他认为这里用残酷的方法对待囚犯,而他想找到真相。她的妻子总是出现在他的幻觉中,让他赶紧离开,不要继续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他了解了岛上总共有66个人,而他需要找出纸条上67是谁?在他的脑中,67是莱迪斯,一个烧了他家房子,并且杀死他妻子的人。而他却不知道,莱迪斯就是他自己。所有人都在配合他演这场戏,只为了让他找回自己,接受现实。而现实太过去悲惨,所以他幻想出了另一个自己。
真相大白的时刻发生在那座灯塔里,那时的他还沉浸在司法官的角色里,去灯塔是为了救自己的助手,也就是主治医生。可是,哪有什么人需要他拯救,他需要拯救的人是他自己。67号是他自己,智商很高,高度妄想,受过勋章的退伍老兵,参加过解放达豪的战争,从未对所范罪行忏悔过,因为一直不承认。而四则法则就是他把自己的名字的13个字母重新排列组合,幻想出了四个人。灯塔为人指明方向,而他也在灯塔里找回了自己。
最后,在与他的主治医生聊天时,他在商量他们如何逃出禁闭岛。医生无奈的摇摇头。可当他说出:"what would be worse, to live as a monster or die as a good man"时,我们可以知道,他已经战胜了自己。而他选择不接受事实,选择接受手术,忘记那个野兽般的自己。
当你的罪行连你自己都无法原谅时,你会如何选择。
不管处于何种境况,我们都有选择的权利。感谢那些尊重我们选择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