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饮篇》(《或《论爱情》,伦理的)说了些什么

柏拉图式的爱情,被一次又一次的提起。本是指男性之间的最高级的精神恋爱,不过今天多被用来指精神恋爱(不局限与男性之间)。爱情包含了哪些东西?柏拉图式的爱情又有什么意义?这是被讨论了无数次却没有最终结果的问题。以下只是我带着这些问题对柏拉图《会饮篇》内容的一些整理和看法。

裴卓:

爱神(爱若,Eros,厄洛斯)是最古老的神。一切神灵中爱神最先产生(巴门尼德)。一个年轻人最高的幸福无过于有一个钟爱自己的情人,情人的最高幸福也无过于一个年轻的爱人。

美好生活所应遵循的原则:爱。即厌恶丑恶的,爱慕美好的。

无论是情人还是爱人,他们都因会在对方面前更显羞耻而放弃作恶或怯懦。努力做出英勇无畏和光荣的事。(神在某些英雄胸中激发起一股神勇,这无疑就是爱神对情人的特殊恩赐。——荷马)

相爱的人肯为对方牺牲性命,阿尔革丝蒂愿意替丈夫而死却最终得以还魂足见诸神对爱情的尊敬,而俄耳剖(即俄尔浦斯,诗人,琴师)不敢为爱情去死,只是设法活着与妻子走回人间。终还是不能如愿,最后还是死在女人手里。

爱人向情人表现的恩爱比起情人向爱人表现的钟爱也更博得诸神赞赏。因为情人是因爱神依附的,要比爱人更寓于神性。

——整理自《会饮篇》

裴卓在这里颂赞爱神很直白,所颂扬的也是最直接为人们所提及的爱情。即爱情会带给相爱者勇气和力量、无惧死亡,而爱神的古老又使得其他诸神更尊重爱情。但是裴卓在这里并没有很清楚的勾勒出爱神或者“爱情”的样子,并没有告诉我们为什么诸神尊重“爱情”更甚于生命(或者说他的理由并不那么显而易见让人信服)。

包萨尼亚:

爱神有两个,女神阿莆若狄德有两个,爱若(厄洛斯)也有两个:

天上的和凡间的。“爱”并不都是美的、值得颂扬的。只有驱使人以高尚的方式相爱的爱神才美,才值得颂扬。

凡间爱神也是凡俗的,它引起的爱情只限于下等人。其对象可以是娈童,也可以是女子;它所眷恋的是肉体而不是灵魂。而天上的那位爱神只是由男子(乌拉诺)生的,所以其爱情对象只是少年男子,而且是开始长满胡须显现理性值得终身相守的少年男子。

做“爱人”或“情人”本身并无所谓美还是丑的,做的方式美它就美,做的方式丑它就丑。美的“爱情”是以增进品德为目的的。无论是“爱人”还是“情人”,他们的爱情若是源于增进品德则无所谓成败都可算是天上的爱神引起的,否则只是地上的爱神所产生的。

——整理自《会饮篇》

包萨尼亚讨论的立足点在于“爱神”(与爱情)有两种:天上的与凡间的,只不过其关注的仍然是古希腊成年男子(情人)追求少年(爱人)的爱情。他认为爱情本身并无所谓光荣与美,爱情真正重要的是行动的道德。但是凡俗的爱情多限于肉体和欲望,并因此不择手段。所以在歌颂“爱情”时最重要的是弄清楚什么才是真正的爱情,失败的或本可能成就的爱情并不一定不光荣,如果它是为了追求智慧与道德的话;相反,成功的追求到“爱人”或答应了“情人”也并不一定应该赞美,如果他们将这一切委身于权势、金钱的话。

鄂吕克锡马柯:(医生)

爱神的威力伟大得不可思议,支配着全部神的事情和私人的事情。

有健康状态的爱和疾病状态的爱。对好的、健康的东西加以爱护是美事,而爱坏的、有病的东西是可耻的,必须加以排除。

一与它自身冲突,又与它自身一致,有如弓和竖琴的和谐。爱的意义在于健康的与和谐的,调和人类和自然界的一切事务。

——整理自《会饮篇》

我以为(也仅仅是以为)鄂吕克锡马柯在这里所论述的“爱情”是对包萨尼亚发言的补充。“爱情”还是分为两种,美的与丑的。同包萨尼亚相区别的是:鄂吕克锡马柯重点在于说明爱情的健康和病态都是有必要研究,而病态的东西是可以监督和治疗的。也就是说回归并赞美“爱情”是可能的,即我们可以得到健康、和谐的爱情。柏拉图在这里或许是继承了毕达哥拉斯学派的思想,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爱情是和谐的,而且数字7(与其有关的音乐也是和谐的)和谐且具有美感,代表爱情。

阿里斯多潘:

理解爱情首先要领教的是人的本性以及他所经过的变迁。从前的人本来分为三个性别,除男人和女人外,还有一种人不男不女,亦男亦女(已绝迹,但现在将此种性格的人成为“阴阳人”)。男人是由太阳生的,女人是由大地生的,而“阴阳人”则是由月亮生的。此外,以前人是一个圆形的东西,四只手,四只脚,圆头,两副面孔,一对生殖器,其他器官的数目都依比例加倍。所以体力旺盛。

宙斯为了惩罚傲慢自大的人类,将人剖成两半,原来的男人成为两个男人,女人成为两个女人,阴阳人则成为一男一女。但是每一半都思念另一半渴望拥抱另一半,即原来的女人对女人感兴趣,原来的男人更喜欢跟男人在一起。由剖开阴阳人造成的男人眷恋女人,女人眷恋男人,现在的奸夫淫妇多是这种人。(但是被宙斯改变的是:人类的生殖器官与交媾方式是被重新改造出来的,所以男人与女人在一起)

“爱人”与“情人”互相爱慕、亲昵,他们希望永远在一起,熔成一片,合成一个人。之所以如此,原因在于我们原来的性格就是这样,本来是个整体,这种成为整体的希冀和追求就叫爱。

全世界的男男女女,全人类只有一条幸福之路,就是实现自己的爱,找到恰好和自己配合的爱人,总之,还原到自己的本来面目。达到这个目标的捷径当然就是最好的途径,这就是得到一个恰好符合理想的爱人。爱神就是成就这种功德的神,所以值得歌颂。

——整理自《会饮篇》

“从表面看,他替人类的起源和演变描绘了一幅滑稽可笑的图画,替同性爱和异性爱给了一个既荒唐又似近情理的解释。从骨子里的思想看,他说明爱情是由分求合的企图,人类本是浑然一体,因为犯了罪才被剖成两片,分是一种惩罚,一种疾病,求合是要回到原始的整一和健康;所以爱情的欢乐不只是感官的或肉体的,而是由于一种普遍的潜在的要求由分而合的欲望得到实现,着重爱情的整一。”(摘自编者注)

阿里斯多潘的发言并不是《会饮篇》里面最出众最核心的部分,但在我看来是最奇怪有趣的一部分。

首先,理解柏拉图《会饮篇》里的“爱人”和“情人”在这里的真实所指和其代表的意义才是最重要的。在古希腊社会有男子同性恋的风气,年龄较大的男子钟爱较小的少年(多为二十岁左右或不超过二十岁)。前者为爱者,此译为“情人”,后者为被爱者,此译作“爱人”。这大概也是同性恋最早为世人所接受,甚至成为现代同性恋的文化依据。

在这里我突然想起白先勇先生(作家,白崇禧将军之子)谈到自己的感情时说:异性恋要找的是一个异己,一个异体,一个other;同性恋呢,往往找寻的是自体、自己,在别人身上找到自己。这是同、异性恋的基本区别。也就是说异性爱情旨在挖掘出自己的另一种可能,即补全自己。(那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文明社会中世俗的“婚姻”就完全是破坏这种本来想要挖掘的可能性。)而同性恋却是为了寻找自我,发现自我。(注:白先勇五十五岁承认了自己十七岁相识的同性恋人王国祥,并用一生珍视这段感情。)

难怪苏格拉底会说:发现你自己。(我的“自以为”:突然觉得苏格拉底这句话的意思或许真的不是原来我们高中课堂上所认识的那么简单。其真实语境可能仅仅是指“爱”。)人的目的是找到自己的本真,于是理所当然最早产生的“爱”一定也是与人的这一目的有关的。那么同性恋似乎是与每一个人都有隐晦关系的话题,或者说不应该回避的问题。

说到这里,我突然想起前不久看到的一篇文章,虽然有些越扯越远,但我觉得挺有趣。这是一篇社会学和女性性心理学的论文(只大致浏览了一遍,所以忘记了具体题目、作者),论文的意思是:女人的爱本质上都是指向自己的(我当时想的是:难怪女人都多自恋,善妒),哪怕是对她们孩子的爱(母爱)也是源于其曾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子宫),所以母爱是一种对身体延伸的爱。而这所有的根源在于女人的身体构造和机能决定她们的生存目标在于寻求保护,与男人天生富于攻击性相反,女人都极其厌恶攻击性。安全才是她们的所爱。论文后一部分是对女性性心理的调查和分析,其表明:绝大多数女性在青春期(少女时期)更喜爱或渴望的是同性的身体,她们更喜欢自己同性同伴身体的肉感和光滑的肌肤,在澡堂里观察同伴的乳房和臀部。甚至兴奋与感动于与同性同伴的亲密接触。因为她们在这样的体验中彼此间感受到的是柔软、保护和安全。而且,大多数女性在初次性体验中除了痛苦和害怕再没有其他的,她们恐惧于男人的攻击性。至于后来她们接受并“服从”了异性源于人类生存需要(繁殖)和社会文明的发现(人伦道德的发生和矫正)。在我看来,论文是在说明这样一个问题:女性最初萌生“爱”的时候是以自己为参照物,她们希望在同性(而不是异性)身上找到自我。这样的爱都是基于这样一点:我爱我自己,但只有在她身上我才能更清晰的看到自己。

我并不意在为同性恋做辩护(虽然也许事实如此),但是到这里我不得不回过头来整理一下思路,我只是觉得“爱情”会不会真的有一种隐晦的不能被言说的可能性。我们可以看到,《会饮篇》里所有对“爱情”的论述都指向了这样一点:男性之间(情人与爱人)的爱才是世间最高尚的爱。而有趣的是上面我所引的“论文”也指向:现代女性(至少是现代女性)的原始之“爱”并不是人们以为的那样毋庸置疑的。如果把这两点归结到一起的话,会不会是对“同性恋”(无论是法律的还是道德伦理的)的一种极大支持。

注:当然如果循着这里的逻辑再往下的话,我们还将在另一条道路上思考另一个有趣的问题:现代爱情展现的是(至少有这种可能性)被人类用文明(尤其是“法律”)破坏了的样子,而不是她本来的面目。或者说至少不是她完整的面目。(如果人类继续傲慢自得以自以为是的“文明与秩序”自居的话。)

阿伽通:(诗人)

爱神是神灵中间最幸福的,因为他最美,也最善良。他也是诸神中最年轻的,而且永远年轻。由于年轻,所以娇嫩。荷马这样说:“她(女神)的脚实在娇嫩,从来不下地,而在人们头顶上踱来踱去。”爱神是娇嫩的,她是在世界上最柔软的东西上蹓跶,并且住在那里。她寓居在神和人的心灵里、灵魂里(我相信无论是正处在“爱情”里还是自以为处在“爱情”里的人们,没有人会否认爱神长久的居住于他们的心灵与灵魂)。而且爱神有韧性、柔和,容貌秀美。

爱神最大的光荣在于她的品德,其既不害神和人,也不受神和人所害,暴力与她无缘。爱神不仅公正,而且审慎。因为审慎是节制快感和情欲的力量,而世界上没有一种快感比爱情本身还要强烈,一切快感都比不上爱情。爱神是勇敢的,连战神阿瑞都被她所制服。(阿莆若狄德本是火神之妻,与战神私通。——荷马《奥德赛》)

爱神是智慧的。爱神是一位卓越的诗人,且善于音乐创作。一切诗人之所以成为诗人,都是由于受到爱神的启发。一个人无论对诗歌多么外行,只要被爱神掌握了,都马上成为诗人。(所以说爱情里从来少不了都是诗歌,虽然蹩脚的诗人到处都是)

一切有生命的东西的产生,都是爱神的功绩。爱神的降生,人们才有了美的爱好,产生了一切幸福。爱神造成了:

人间的和平,海洋上的风平浪静,

狂飙的平息,一切苦痛的安眠。

——整理自《会饮篇》

阿伽通对爱神的颂赞不能不说全面,所有关乎“美好”的词语都被他毫不吝啬的赋予了爱神。就算是还未经历过或本来对爱情不报希望的人听了这段论述也控制不住的想要靠近。我相信所有正在经历“爱情”的人都毫不犹豫的认同阿伽通的这番颂赞,但是我们却还是应该冷静下来,听完苏格拉底的话我们再回头思索也还来得及。

苏格拉底:

爱神就是“对某某的爱”。即爱神必定有对象。

一个人既然爱一件东西,就是还没有那样东西;他盼望它。就是盼望他现在拥有它,或者将来拥有它。即钟爱者还没有得到所爱的对象。

因为缺乏而又想要拥有,所以爱情就是想占有是所爱对象那一个欲望。

爱情的对象既然是美的(如阿伽通所说),它就还缺乏美。同样,美善同一,所以爱神也不是善的。(于是苏格拉底推翻了阿伽通所论述的爱神的美、善、正义等德性。即爱神本身并不具备这些美和善良的“相”。)

有正确的意见而说不出所以然来,就不是有知识(因为没有根据的不能算知识),却也不是无知(因为有正确内容的不能叫无知)。所以不智慧并不就意味着无知,还有一种中间状态。同样,不能说不美的就是丑的,不好的就是坏的。爱神就是这样,他是介乎两者之间的。即爱神是介乎美丑、善恶、有知与无知、神与人之间的一种精灵,是丰富和贫乏的统一。总之,就是一个哲学家。

凡属对于好东西、对于幸福的企盼,都是每个人心中最大的、强烈的爱。爱所奔赴的既不是一半,也不是全体,除非它是好的。爱所向往的是自己会永远拥有好的东西。即爱情就是想凡是美的善的永远归自己所有那一个愿望。

所有的人到一定年龄就为本性所推动,迫不及待要求生育。他们希望自己生命的(包跨身体的与心灵的)延续,也就是不朽,所以他们要在美的东西里面生育。所以爱并不是以美的东西为目的,其目的在于“在美的东西里面生育繁衍”。即爱情的目的就是在美的对象里传播种子,凭它孕育生殖,达到凡人所能享有的不朽:生殖就是以新代旧,种族与个体时时刻刻都在生灭流转中。这种生殖可以是身体的,也可以是心灵的。诗人、立法者、教育者以及一切创造者都是心灵方面的生殖者。

一个人如果一直接受爱的教育,在这门爱的学问的结尾,他就会突然发现一种无比奇妙的美者,即美本身。这种美不是在别的什么东西上,而是那个在自身上、在自身里的永远是唯一类型的东西,其他一切美的东西都是以某种方式分沾这它,当别的东西产生消灭的时候,它却无得亦无失,始终如一。如果一个人有幸看到了那个纯粹的、地道的、不折不扣的美本身,不是人的肌肤颜色之美,也不是其他各种世俗玩艺之美,而是那神圣的、纯一的美本身,这是人最值得活的阶段。即爱情的深密教,达到爱情哲学的极境。

——整理自《会饮篇》

苏格拉底的发言是整个《会饮篇》最核心也最深刻的部分,其提出的爱情哲学一直到今天依然为人们津津乐道。

苏格拉底在谈话的一开始就明确了这样一件事:爱神必定有对象。如果我们按照苏格拉底讲话的背景来看,其实苏格拉底是在说:爱神是在爱者(情人)身上,而不在被爱者(情人)一边。我们暂且不纠结苏格拉底的“爱情”是建立在古希腊社会的“情人”和“爱人”这一主体,我们只需要认识这样一件事:求爱的人比被爱的人更加神圣,因为(爱)神在求爱的人那一边,而非在被爱者那头。(苏格拉底)

为什么爱神会站在求爱者那一方呢?梁文道说曾经有人认为:单恋不会伤害人。但是我们再来看《会饮篇》里的这段话会发现,苏格拉底其实是在说:无论是追求“美”、孕育“美”还是看到“美”,都是因求爱者而生的,且这三种境界都只对求爱者有意义。被爱者与这些并没有建立直接应该的联系。那么爱神怎么会站在一个与他没有意义的对象一边呢?

单思(注:其实指暗恋,下文同)的人总觉得自己无所不能,愿意为了对方最微小的幸福而付出最大的代价,愿意牺牲一切去完成对方的心愿。……然而他现身了吗?他现身过吗?没有。因为这是单恋,一种不采取任何行动的恋爱。……由于(单恋里)一切行动都未曾发生,根据伦理学的基本原则,也就谈不上善或恶,道德或不道德。只有实际的行为才配得上道德判断,所以单恋,其实是超越善恶的爱恋。(梁文道《暗恋的道德》)

梁文道在这里把单恋(暗恋)归结与道德无关、超越善恶的爱恋,实际上并没有错。但是关键是看待这个问题的角度和做出该种判断的标准我觉得还留有商议的余地。(我认为其在爱情里采取“行动决定道德”的标准更契合包萨尼亚对爱神和爱情的认识和判断)因为在苏格拉底看来,爱神本身就不是美或丑、善或恶的,也就是说求爱者的求爱本来就都是介乎美丑、善恶之间的,这是所有爱情的表现,不仅仅单恋(暗恋)如此。不过单恋(暗恋)确实是最典型的形态。

“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是在谈论什么”?卡佛用一本书也没能给出最后确定的让人信服的答案(当然我也不排除有人瞬间悟出了爱情的真谛)。所以我也不应该赶紧闭嘴,到此为止。

后记:柏拉图的《会饮篇》(副题:《论爱情》,伦理的)是一本十分有趣的小册子,以上是我在读这本小书时断断续续所作的摘抄和整理。其中掺杂的注解和胡言乱扯都是间或之间所写的,没有直接必然逻辑,昨天晚上看到这些杂乱的东西,自觉有些意思,所以再整理于此。

“爱情”,被谈了无数次却总也有话题的东西,但《会饮篇》里的爱情可能与我们今天所理解的有些出入。但是其中六段古希腊哲学家对爱神的颂词仍然给我们无穷的启发,爱情的意图、品质和道德再一次展现在人们面前。

在今天,一本正经的谈“爱情”可能都成为一件羞耻甚至让自己都脸红的事情,更多的人相信爱情早已死于这个时代或爱情即将死于这个时代。而对于像我这样只经历过一次失败的明恋和一次没有行动的暗恋的人来说,总会有人告诉我“你根本没有资格说爱情两个字”。久而久之,凡是涉及“爱情”这两个字的,我都不自觉的认真又怀疑,羞愧又不知所措。总当发癔症,马上就会过去的。

但是“爱情”到底有没有死亡,或会不会死亡?人类有没有可能认识它?对这些我还是抱有“无知的”乐观的,具体点,我不想说。

最后,《会饮篇》本是一群男人讨论爱情的真谛,而且他们有一点共识:男人之间的爱情才是最高尚的(即“情人”与“爱人”的爱情)。但是有些讽刺的是,最后苏格拉底的那段谈话原本是受一个叫狄欧蒂玛女人的启发,是狄欧蒂玛让苏格拉底重新理解爱情的真谛。

注:文章所依版本:商务印书馆(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会饮篇》。人名和引用等均循此译本。

——于2015、1、25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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