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带上同伴的骨,踏上无归的路,磨刀霍霍,夜夜皆然,至死方休。”这是他消失前留下的最后一句话。尽管,我觉得他大概已经死了。
灰谷的战争,就像一把深秋丛林里的山火,愈演愈烈。为了联盟的荣耀和盟友的利益,暴风城的军队也加入了战争。
我,一个初出茅驴的新兵,一个菜鸟,奉命加入了战斗。
在阿斯特兰纳,我们遭遇了部落的伏击。混乱中,我跌进了湖里。
“还活着?”一个低沉沙哑的嗓音唤醒了我,我吃力的睁开了眼睛。圣光啊,一个亡灵!
“你可以叫我长官,我是联盟的信使,奉命送来指挥官的命令。”
“你,不是亡灵?”
“我来自阿彻鲁斯。”说完,他站了起来“还能走吗,菜鸟。”
“是的,长官。”
“那就跟上,别掉队。”
“看,哪里,我们找到他们了。”望着熟悉的军旗,我大声喊道。
“安静,菜鸟。”
自从被他救下以来,他就像是个死人一样沉默着,额,他本来就是死的。每次,碰上他那双流着冰蓝色光芒的眼睛就让我不寒而栗,那蓝色的光像是连灵魂都能冻结的冰冷。那套暗灰色的铠甲上深深地划着几道伤痕,但这并没有显得寒酸破烂,反而更直接的体现出了这位曾经巫妖王的骑士的,强大。
“跟上,菜鸟。”接着,我被安排到了伤病营,处理阿斯特兰纳冲突时留下的伤。“该死的,为什么就我的不是个圣骑士呢,还有,我不叫菜鸟。”我不禁暗自腹诽。
“敌袭!”
硬外的喧闹声把我吵醒,该死的,部落打过来了吗。我急忙爬起,拿起了放在营房的剑,跌跌撞撞的跑了出去。
“这....”
眼前,哪位“信使”握着滴血的剑,左手拿着一颗人头,等等,那是骑士团长!
“老霍克,好久不见了。”那个“信使”对着骑士队长的头说道。
“中尉!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吗,这是叛国!”少校手握重剑,怒吼道。
“我可不是你的“中尉”,他三天前就已经死了。哦,对了,他叫小霍克。他的儿子。”霍克队长的头被他扔到了一旁。
为什么,他会这样做。我紧盯着他那双冰蓝色的眼睛,突然地,他向我看来。
“他该死”只是一瞬,他便移开了视线,可我却从那目光中感到了一丝...释怀。
“等等,长官,这里一定有误会...”
“闭嘴,列兵。”少校严厉的打断了我。
突然,一个黑影冲了过来,接着我就昏过去了。
当我睁开眼睛,他正平静的看着我,就连那双让人恐惧的双眼都变得平静下来,像是湖水。
“你,你怎么...”
“还没死?哼,我还活着的时候,曾经是诺森德先遣军的一员。”他露出了...怀念的表情。
“那时,我是个下士。在冬拥湖,一次战斗中,我们被围困在哪。当时来支援的就是老霍克那个混蛋。”那双眼睛突然散发出强烈的蓝光“他逃跑了,在我们眼前,带着援军。知道为什么吗?天灾军团和他做了笔交易,用部落军队的消息,所以,他看着我们走进了天灾进团的圈套。拜他所赐,我成了现在这个....怪物。当巫妖王被打败后,我回到了联盟,那个混蛋竟然成为了英雄!那时起,我便发誓:我将带上同伴的骨,踏上无归的路,磨刀霍霍,夜夜皆然,至死方休。哈,终于,我如愿以偿了。哦对了,那个信使,你猜他是谁?他竟然是老霍克的儿子,多惊喜啊,你说呢,菜鸟。”
“为什么救我,还把我留下来,说这些。”
“你的项链,是你哥哥的遗物吧,菜鸟。”
“你怎么....”“他是我手下的新兵,我总是叫他菜鸟,你的眼睛和他很像。我该走了,好好活着,菜鸟。”
冰冷的微风吹过带走了寒冷,也驱散了回忆里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