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说个之前已经解答过,但还是有很多人问的情况,就是想辞职,但公司或领导不同意怎么办?
这个话题在我印象中已经说了很多次,但还是有人会觉得,辞职是件很难的事。
比如我前阵子就碰到一个情况,小伙子在一家公司做了2年多,一直没有涨过工资,于是就想辞职找一个薪资待遇稍微高一点的工作,但不知道怎么和老板提。
其实很简单啊,我就让他直接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报告,提前1个月告知就行了。
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正式员工想要辞职的话,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就行了,试用期只需要3天,更短。
但小伙子难为情,他觉得自己刚出社会的时候一穷二白的,没有任何能力,老板当初都不嫌弃他,现在他却觉得工资低想辞职,有一种不仁不义的感觉。
当下我就语塞,回了句“那你自己看着办吧”,就没理会这件事了。
在我看来整件事情的逻辑很简单,就是小伙子做了两年,期间工资没有涨过,现在处于生计想要换份薪资待遇更高的工作,但碍于情面不敢和老板提离职。
那这件事如果他自己想不通,无解,毕竟没有人能帮他提辞职不是?
这里还是需要和大伙科普一下关于辞职这件事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辞职是所有员工应该享有的权利,也就是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其它情况的前提下,你可以随意使用这个权利。
不管你的原因是心情不好,还是想出去看看,都行。
只要提出辞职了,那公司就不得以任何理由来拒绝你的辞职,最大的程度就是拿《劳动合同法》的一些规定限制你。
比如按照法律规定,你需要提前30天提出书面通知。
又比如你和公司签订了培训协议,公司资助你去外面培训,你得在公司任职满一定年限,年限不到要辞职的话,得支付违约金。
除了上面几种情况之外,公司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拒绝你提出的辞职要求。
如果拒绝了,你就去劳动监察大队或者是当地信访办投诉。
但还是要记住一点,就是一旦你使用了法律赋予的辞职权利,那就不得撤回。
上次我就碰到一件很离谱的事情,一个女员工因为家里有事,就向公司提了辞职,公司挽留不成后,就受理了。
女员工就开始进行工作交接,公司也招到了新的员工进来。
结果眼看就要到办理离职手续的日子了,女员工突然说家里的事情解决了,她想撤回自己的辞职申请。
公司肯定不同意啊,新员工都到齐了,入职手续也办得差不多了,怎么可能一个岗位用两个人,人力成本肯定划不来。
当下公司就拒绝了,谁知道这个女员工就闹到劳动局去了,说什么都要继续做下去。
这件事最终也是不了了之,毕竟从法律层面上来看待这件事,这个女的确实已经提交了辞职报告,公司也批准了,那一切自然按照法定流程走,该交接交接,该离职离职。
从《劳动合同法》的角度诠释了“辞职”这件事的定义后,我们再来理性地聊聊要不要辞职这件事。
正常情况下,如果公司的薪资待遇不错,各项福利也非常可以,包含了餐补、住房补贴、交通补助等等。
那说句实在话,员工没必要辞职。
既然选择辞职,那肯定是对现有的阶段不满意。
比如前面那位小伙,就觉得自己工作2年多了,薪资待遇都没有上调,所以想辞职。
又比如我之前碰到一个小姑娘,因为受到领导的刁难,加上家里有点事情,索性就决定辞职回家把事情处理了,然后再回来继续找工作。
所以到底要不要辞职,取决于每个人自己的心里预期。
如果你觉得工资太低了,凭借自己现在的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完全能在外面找到更高薪的工作,那就辞职。
也不要觉得难为情,想要跟原公司共患难之类的。
说句实在话,我们出来打工的目的是为了赚钱养家,凡是都要以自己的利益考量,别瞎参合一些其它个人因素在里面。
如果碍于人情不辞职,最终吃亏的只会是自己。
很多历史新闻已经无数次证明,在资本家眼里只有给公司带来利益的员工,如果觉得跟老板讲情怀就能升职加薪,最终受伤的只会是自己。
职场路不可能一帆风顺,稍微懂点法律和应对方式,肯定更有利于自己在里面“摸爬滚打”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