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一个小偷悄悄潜入了一户平常人家,就跟以往一样,他想碰碰运气:干这一行,不仅要学会隐藏自己的脚步,像雪豹一样用尾巴将自己的脚印擦得干干净净,还要学会仔细观察别人的脚印,富的人和穷的人的脚印。因为,这两样人是不值得偷的,富人太冒险,偷穷人,那可支撑不了几天。
所以,不太穷也不十分富的人家是首选。
漆黑夜色中,这个小偷认定眼前的就是首选了,毕竟这家屋子里的灯一周才会亮一次。
小偷一脚蹬墙,双手扒窗,依靠敏捷的身手跳入墙中。果然,这是个出差一周回一趟家的独居男子,而今天是星期三。房间的陈设较为简陋,一张单人床,一个柜子,一张桌子,再就是沙发与电视,别无其他。小偷打开柜子,从杂乱的衣服和各种杂物中找到一个盒子,用铁丝撬开锁后发现一张存折,是三千四百元钱。
“穷鬼,算了,是我眼拙。”
他又看了看这个房间,这个简陋的房间,但没选择像电影里一样给那位还在异乡的男子留下一百。
他准备走了,这次行动没耗费超过十分钟。然而就在他准备再从窗子跳出去时,他在窗边发现了一封信,那封信只有简短的几个字:向你道歉,凯尔·凯斯尔斯斯尔尔,以后我们还是搭档。信里还装着一块沉甸甸的东西,一块翡翠。
“唉,烂水站。”
小偷跳出墙外,拿着有三千四百元的存折,但那颗翡翠却被他装回信封留在了窗台上。
今天可真倒霉,但一次只能偷一家的规则不能坏,这是谨慎的考虑。于是小偷沿着另外一条路走了回去,这是一条漆黑无比的羊肠小道,周围都是灌木丛和已入秋的树。
然而,就在他“尽量谨慎的行走时”,有一根冰冷的棍子从黑暗中伸出来抵住了他的腹部。
“警察,我要搜你的身。”同样冰冷的声音从黑暗中传出来。还没等那小偷回过神来,自己兜里的存折已经到了那个警察手里了,手法不输同行。那个警察的下巴很苍白,脸色也是同样,黑色浓密的胡子融入了黑夜里。
但是那警察仍用警棍抵着他的腹部,没有放下,也没有拿出手铐。而是再用手搜了一遍他的身,然而只拿走了他身上散发着诱人香味的火腿。
“翡翠呢?”
“什么翡翠?”
小偷怔了一下,转而忽然间明白了。
“你不是警察。”
握着警棍的手轻轻地抖动了一下,但是接着用力地在小偷的腹部捣了一下。
“我就是警察。”
见小偷狼狈地离开后,他赶紧脱下了偷来的警服,数了数存折的钱数。他苍白的手还在钞票上发抖。
“三千四百元,还好,三千四百元。”
一个苍白的,劫后余生的笑容在黑夜中无力地绽放着。灌木丛中窸窸窣窣地发出一些声音,似乎有脚步声朝他走来。夜,已然深了,接下来并不那么好的黎明就要来到。
早晨,一缕明亮的阳光洒在窗台的信封上,还有掉在地上的信上。
门开了,一个略微发福,衣着粗陋,身体疲惫,但神情兴奋的人进来了。他脱下鞋子,从鞋子里掏出一小块蓝宝石来,得意地在阳光下看着。
“真是收获满满。”
接着他便发现了窗边藏在信封里的翡翠,又发现了掉落在地上的信。他并没有先读信,而是预测似的说出了之前发生的一切。
“有贼偷走了我的存折。”他轻蔑地笑了笑。“然而这是一个富人的家,他猜错了,翡翠货真价实。
此时,一条河的下游岸边处留下了一具尸体,存折里白花花的钞票顺着河水继续漂流,一条可爱的小狗正在上游的灌木丛中觅食。
果然,贼都胆大包天,却又胆小如鼠。尤其是在遭遇了可爱的小狗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