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9晨读感悟】我喜欢写

偶遇值林叟,谈笑无还期

刚在简书中看到一个新鲜的观点,一个人要“听说读写”,这四方面都熟练,才能美美地玩耍,缺一不可。如果只是“听(故事)、说(观点)、读(书籍)”,而没有“写(自己)”,就是“三缺一”,就不能构成人生的格局。

看了之后,觉得还好,虽然我写的不怎么样,但是,我喜欢写,只要喜欢,给个理由,就能坚持,坚持下去,谁知道会怎样。

好吧,不管怎样,只要写,就是做了自己喜欢的事情,这本身就是值得高兴的事情啊!

①明确目标
②读者思维
③头脑风暴
④组织内容
⑤拟定初稿
⑥修改成稿

追溯起来,我读的第一本书,是小学时候,同桌娜娜,她爸爸是语文老师。我去她家玩,看到书架上竖一本书脊很漂亮的书,抽出来,《春秋战国(上)》,然后,我借回了家。从此,踏上了读书的道路。

一直到现在,孩子们说,妈妈就给我们买书时最痛快。

接着,家人订了几年的《儿童文学》,我农村的小姨那时在我家上高中,我小姨给我买颗糖,她先看。然后是我,我如饥似渴地读,边读边笑边哭。然后,过一段,我就可以给别的小孩编故事了。

然后,搬家到了城市,我定期到书报亭用零花钱买杂志看。

中学开始连贯着写《日记》。

不像小学,也写了几个本子,但每个本子,都只是辉煌的开始,有的写了几篇,就找不到了,再立志写日记,就再买个本子。结果下来,几个本子里的东西,加起来也不到一个本子,原因还是,小孩子贪玩,没有积累。

中学,就不一样了。读的东西多了,有了自己的喜怒哀乐。

记得,一次课间,和一个同桌,在操场上玩,听到上课铃声,跑步回教室,我突然看到一片特别完整、颜色特别好看的黄色的梧桐树落叶,我弯腰捡起来,她差异地看我:“快走吧,树叶哪都是!”我不说话,跑回了教室,把树叶夹在书里。

大学里,写日记,真的就是习惯了。

工作后,写日记,就是爱好了。

后来,成了家,有了宝贝,日记没有再写,但是,阅读的习惯一直保持。


参考书目:

1、《完全写作指南》[美]劳拉·布朗

2、20170809剽悍晨读:从提笔就怕到什么都能写,这才是你最需要的写作方法


我等你,风里雨里

想到/某一天/还会与你相聚/我的命才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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