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人和我说起“自杀”这个总能上头条的词,并附带上自己的一番品头论足,可是我想说:“这么费力气,何必呢?你是他么?”
事实是,“活着”和“死亡”这两个词语是两个亘古不息的话题,古有之,今更甚!
那些在悄然间结束自己生命的人已然安息,而活着的人却沸沸扬扬,闹的不可开交。争来争去不过于这个人不该死,不该这样抛下一生荣耀把自己遁入“轮回”。
关于该不该,作为旁的人,我自己觉得是不该论的。
每个人的生命是自己的,如果灵魂压抑了肉身,就可以选择让肉身放下疲惫,选择自己的归处;如果肉身裹挟了灵魂,那么也可以选择弃掉肉身的桎梏,让灵魂得以自由;亦或灵魂与肉身彼此间并不相睦,彼此释放掉彼此,何尝不是一种更好的选择?生还是死,是天命,也是人命,自己能够决定自己的去与留!
很多时候,我们并不能站在他人的视角审视他所感受到的一切,总喜欢站在自己目所能及的范围里去品评他人,可是你有没有看清自己与他人并不相同?或许你根本站不到他所能站到的高度,看不到他所能看到的东西,就像是别人站在山巅,而我们大部分人不过是坑凹里平凡的或许连地平线都难能看到的普通人,那我们又如何能以自己的眼界去品评别人?
对于“自杀”这件事情,一个很明显的事实是,很多人根本没有这样的勇气,一辈子也可能不会去思考这个问题,不管生活如何,苟活只是唯一的目的。而往往那些能主动选择自己生命去向的人,都是一些才华横溢,能够看清生命纹理的人。这些人于我们这些芸芸之众,根本不存在于生活上的忧虑,他们更多的是对自己生命意义的认知和对理想世界的勇敢追求和向往,我们即便想去了解,也只是试图,我们本身达不到那样的高度和境界!或许这一段高度就是我们平常人所无法跨越的一段距离。
我们不妨看看这些人:文森特•梵高,1890在麦田中开枪自杀,享年37岁;海明威,1961年于自己的寓所枪杀自己;川端康成,1972年含煤气管自杀;茨维塔耶娃,1941年于自己的屋子上吊自杀;莫泊桑,1893年用裁纸刀结束自己的生命;芥川龙之介,1927年吞服大量安眠药结束自己的生命……还有很多这样的泰斗级的人物,有一些人我们如雷贯耳,有一些我们或许不曾了解,但他们都在他们那个时代,在自己的国家或领域里都是威名赫赫。再倒回到我们中国的几位颇具影响力的人物的自杀事件中来:王国维,1927年于颐和园跳湖自尽;老舍,1966年于太平湖跳湖自尽;海子,1989年于山海关卧轨自杀;三毛,1991年于台湾自杀……还有离我们较近的史学奇才西安高中生林嘉文、演员张国荣和乔任梁等等。
他们的离去,或有只言片语的遗言,或者根本没有任何字迹遗留,好多的死因大都是后来人自行揣度的。即便有理由,也没有多少在我们看来可以到结束生命这种程度上的理由。每一个关注的人都想探讨出一个为什么自杀的真相,但不论如何深究,他们自杀的事搁在我们普通人的心里还是难以想的明白。可是想不明白又如何呢,在他们打算结束自己生命的时候,他们知道这是自己的一个选择就好,为什么凡事都要一个理由呢?仅仅是一个选择而已,无所谓活着的人附加的种种缘由和猜想。
人生来是有使命的,但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完成自己的使命。可是有一些人,在他们达到自己理想的境地之后,活下去的意义对于生命来说变得越来越轻薄,活下去只不过是简单的肉体的延长而已,他们讨厌这样的形式。大多的人,于这个世界而言,活足了整整一辈子,也留不下一丝一毫的风吹草动,而即便他们离去时或许青年,或许少年,那又如何呢?他们在世的这一段时间已然足以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时刻,足以影响很多人很长的时间。所以,于他们而言,意义和苟活,他们只是选择了前者而已。
他们细窥于生命的纹理,他们明察于生命的形式,他们感悟到的精神满足一旦达到,又有什么可以让他们再度留恋的呢?金钱么?权利么?还是别的诸如美食之类的?
生命不过是出于尘土,终了又归于尘土的一颗种子而已,又何必拘泥于早晚呢?
漫长人生,各自有天命,谁去谁来,不过春雨入土、风腐落叶的自然事。有些人一辈子所做的事是无数人几千年都做不了的,有些人几年做的事,是很多人一辈子也无法企及的。当他们完成了他们的使命,他们只不过选择了回到生命的最原始状态,作为我们,当他们去了,合手送一份聊以真诚的安然祝福,如果还在,给予一份同类间的平等尊重即可。其他,还是莫言之。
生命是一棵树,是一株草,也可以是一个人……
她能从大地中被孕育,也可以选择回归到最初的模样。
2013.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