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沧州张女士求助媒体,称在2018年12月份生下孩子,因孩子先天肠道畸形,出生后24小时内带去北京做手术,后被婆婆告知孩子已去世。
2019年9月21号左右民警联系他们,才知道“去世”9个月的孩子还活着。事情终于水落石出,因孩子当时情况严重被婆婆遗弃,目前张女士的婆婆被拘留。
当初孩子被交给东光县民政局后,又直接转到沧州市社会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就把孩子给寄养出去了。张女士想接回孩子,并愿承担医疗费、并给寄养家庭一些补偿。
沧州市民政局称,此案例是新案例,所有的条文里没有规定说弃婴该不该给亲生父母。因考虑到孩子比较小,现在离开父母、离开寄养家庭没办法生活。目前也已就此事向省民政厅请示。
事情的始作俑者是张女士的婆婆,虽然贵为孩子的奶奶,但是也无权决定孩子的生死,更何况在孩子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哪儿有不爱孩子的父母?张女士想要回孩子于情、于理、于法都无可厚非;但是对孩子现在的寄养家庭公平吗?毕竟共同生活了一年左右的时间,养育这么长时间,跟孩子肯定是有感情的。
这件事情受害者不仅是张女士夫妇、孩子的寄养家庭,同时对孩子将来的成长也会留下烙印。始作俑者张女士的婆婆也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只是将来奶奶怎么面对孙子,孙子又会怎么面对奶奶呢?又该怎么处理与寄养家庭关系呢?
愿此类事情不要再发生,善待每一位家庭成员,家和万事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