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味儿的吃食

民以食为天。在吃这件天大的事面前我是个十分纠结的人,每天因思考吃什么要特地花费些功夫,走进菜店来来回回转圈圈,实在不知道从哪儿下手。老板见了也着急,顺便就给点儿建议,只要是不复杂的操作,就采纳了。

如今我已经说不出最爱吃什么了,物质富裕,吃什么好像都差不多。而在过去贫乏的时候,好像也不知道最爱吃什么,毕竟能吃到的太有限。

我印象中最好吃的西红柿是家在农村自家后院里种的,六、七月份红彤彤的挂在半高的枝杈上,有时候一棵枝上缀得密密麻麻的,把细细的枝压倒在地上。我经常为摘哪个犯难,转来转去想选个最好的,可看来看去,每个都鲜艳光润,红得能照亮你的眼。

我妈便能从这些一畦里面挑出不同的品种,有一种皮较厚,不用洗就可以直接将其揭去,如果仔细看会发现这层皮里有细细密密的小绒毛。待这层外衣被剥去,红艳艳的果肉裸露在外,吹弹可破,让人垂涎欲滴。咬下去,酸酸甜甜沁人心脾,里面的籽虽则发绿,但那果肉却不是硬邦邦,脆生生的,那是自然成熟该有的样子和味道。

农忙时节,没有功夫做饭,伸手摘一个西红柿,再拿一个刚出锅的馒头,也是完美的搭配。除了西瓜就馍,这是第二种可以让我没有菜可以吃上俩馒头的配方。现在,没有人会干巴巴地吃西红柿了,有人压根就不吃。

除了西红柿,还有一样让我割舍不下–玉米。谁家煮了玉米,大老远就能闻出来。咀嚼的香甜在扒皮和去须的忍耐中来得更深刻,更长久。庄稼人,一般都会在地边撒上一行玉米,到了秋季勤工俭学摘棉花的时节,烤玉米变成了我们每天早上的功课。

大家围坐成圈儿,捡些树枝点一堆火,既暖和又能驱走清晨微凉的露珠。勤快的同学便去掰些玉米过来,插在树枝上举在火上方来回翻动。起初,没人在意,等玉米味儿逐渐散发出来,伴随着噼里啪啦的声响,大家都拢过来,人人争抢着要举着翻动玉米。第一个尝的人让人羡慕,等他说熟了,便从他开始按顺序轮流转,到每人面前时,各自扣下一两个,然后再给下一个。人多量少,每个人却嚼得喜滋滋的,我敢说,那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玉米啦!烤着火,嚼着玉米,男生们聊足球篮球,女生讲明星八卦或某部虐心的韩剧,更有兴致的,便组织大家分组拉歌。

现在见过也吃过不同种类不同颜色的玉米,没有哪一种再让我尝出那种味道。是丰足的吃食让我的肠胃和嗅觉越来越迟钝,还是饱不知饥的我对食物越来越挑剔?又或许,仅仅是记忆本身让我难以释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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