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舆论一边倒的力挺轻判于欢的时候,我选择再看“刺杀辱母者”案。
既然是再看,那就是冷静看待这个已经有4亿人参与的话题。
为什么要再看“刺杀辱母者”案件?
心理咨询师,除了解惑并助人重塑自我外,还应先于他人“用心”看事,而不是“用眼”。毕竟,心灵建筑师先不论其“设计”能力有多高,至少要有双慧眼。
我们被这个社会未经证实和各种只管煽风点火,没有“然后”的意淫言论推入了一个又一个焦虑和无助的深渊。而媒体就是“放火加柴者”。
这正是每个人焦虑和负面情绪的一个重要来源渠道。“被焦虑”的我们想想自己,还要怀着愤恨和无处求助的绝望,继续生活下去,焦虑与日俱增。
在我逐字逐句看了一审判决书后……
当然,如果你认为一审判决书也是假的话,那完全不用再往下看,可以继续融入到声援的队伍。
“当着儿子的面掏出生殖器抽母亲的脸”的言论究竟出在谁口?从山东聊城“刺死辱母者”案判决书看,于欢,于欢母亲,催债者没有一方说“用生殖器抽母亲的脸”。
于欢母亲苏银霞的证言——
在办公楼一楼接待室,那个下巴有胡子的瘦子(即被害人杜志浩)说一些难听的话糟蹋我和我儿子于欢,还脱裤子,裤头露出下身对着我们几个,把我儿子的鞋脱下来让我闻,然后又又把鞋给扔了。
于欢的证言——
“这个人进来吓唬我妈妈跟我,然后脱掉裤子、露着下体,马金栋等人就劝阻这个人。后来那个留小胡子的人继续让我妈妈还钱,并且辱骂我妈妈和我,还把我的鞋脱下来。”
目击者的证言——
“当着儿子的面掏出生殖器抽母亲的脸”这句话出自一位编导的描述。财经网和南方周末对时间的描述仅仅用了“脱下裤子用极端手段污辱”,这也就是证言中多次被提起的“露出生殖器”。但财经网和南方周末并未说明究竟是怎样的“极端侮辱手段”。
留下一句简单的话,让大家去自行猜测。
有人肯定要这样反驳:“于欢和他妈妈被黑势力压迫,不敢说真话。”
不可否认,母子两在被催债的时候,确实受到了黑势力的压迫。但在法庭上,一个母亲面对儿子被判死刑的可能,可能会漏掉“被生殖器抽脸”这么重要的细节吗?
相反,她会尽可能详细的讲出当时“被侮辱”的细节。
又有人要这样反驳:“于欢和他妈妈肯定被政府说服了,不说出侮辱细节,就可以保命。”
一个儿子在看到自己母亲被辱,暴怒后杀了一个人,重伤两人,并致一人轻伤,还会害怕被判处死刑而隐瞒事实去苟活吗?
“露出生殖器”本已邪恶,“生殖器抽母亲的脸”正中广大正义网民的痛点
“母亲被恶棍掏出来生殖器抽在脸上,这种凌辱,谁家的儿子看了不会拼命?”这是广大网民一边倒最多的声音。大家的重点全部集中在,母亲被“生殖器抽脸”,儿子奋起护母。如此孝义的孩子就算是杀了人,也不该被判无期。
我想,如果媒体从一开始就不渲染“生殖器抽母亲的脸”的细节,而是如实交代事情经过,还会出现一边倒的舆论现象吗?
如果这件事由“孝顺儿忍无可忍刺死辱母者”、“女企业家之子一怒刺死黑社会”转为“女厂长误陷高利贷,其子铤而走险”、“非法高利贷害死人”、“经济纠纷引发的命案”、“两团伙财务冲突引发斗殴一死三伤”、“银行老赖借高利贷反被追债,作茧自缚引命案”。
还会引起这么高的关注吗?很多人究竟是在关注事情本身,还是在借助事件宣泄自己对社会的不满。毕竟,网络言论是不需要付出任何成本的。
警察的不作为:没有留一个民警在现场维持秩序
根据于欢母亲,自己发的呈请书里所述:我们是经济纠纷用不着警察管。110便到其他房间找人问情况。
警察到场后只有言语制止,没有具体行动,确实失职。
我们被“生来就是弱者”说教久了,就丧失了追求真相的心
“中国人为什么这么容易滥用同情心呢?因为有同情心意味着你是强者,可以同情弱者,作为一个同情弱者的强者,如果再表现得异常激愤,破口大骂,自己是强者的心理暗示就进一步强化:不强你敢骂人吗?
因为一生下来就是个弱者,从来没强过,所以只要有一点幻想自己是强者的机会,绝不会轻易放过。 ”网友评论。
越来越多这样的话被同化入我们的认知图式,生活本就不易,还时不时被这样的言语“鞭策”,难怪越来越多的人不再相信命运该由自己掌控。
我并不是说于欢就该判无期。而是希望每件事都应被客观看待。历史证明,逃避真理,无端的仇恨会毁了越来越多人的生活。
假如我们不了解作为认知浅薄者的后果,我们会更加倾向于将自己对事物的解释混同与绝对真理。并且假定那些与自己观点不同的人是被误导、愚蠢的、疯狂的、甚至是邪恶的。
到头来我们带给自己生活的苦难只能越来越多!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