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转变工作理念和方式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各地上下纷纷采取了减少发文、确定“无会周”、取缔手机APP等一系列的举措和手段,力争为基层减负,给基层解压,然而效果却不甚明显,基层工作人员仍然是忙得焦头烂额。若想真减负,作风必须真转变,一定要从源头上铲除形式主义之根,共同推动基层减负步入“快车道”。

转变文会之风。文件讲究“篇幅宏伟”,会议追求“规模盛大”,讲话喜欢“面面俱到”,是目前机关领导存在的通病。其实,文件落实与否并不取决于公文篇幅的大小,会议成功与否也不取决于与会人数的多少,讲话重要与否更不取决于发言时间的长短。认识到这一点,领导干部要努力改进文风会风,做到讲短话、讲实话、讲新话,不讲空话、套话、大话;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开给人以启发的会,开研究解决问题的会,确保文风清新、会风清简,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

转变考评机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良好的作风离不开严格的制度约束。要建立和完善作风转变的激励约束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要建立科学合理、具体实在、切实可行的作风转变长效机制,对作风转变的一般性号召、原则性要求进行细化,不搞“弹性”、不留“余地”,强调“刚性”、体现“硬度”。要健全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要把作风转变的评判权交给社会,以落实社会评价制度为抓手,探索建立作风转变考评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奖励干事者、鞭策空谈者、诫勉误事者,促进和保证作风转变。

转变政绩之风。“破法”必先“破纪”。一旦错把法律当做管党治党的尺子,只重视查办大案要案,就必然损害党纪的严肃性,导致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更何况,违纪绝非“小节”,其对党的危害性丝毫不亚于腐败。比如,公款吃喝看似事小,却污染社会风气,败坏党的形象,动摇群众基础。当然,转变政绩观,绝不意味着要在数量和力度上放缓反腐力度,而是对纪律审查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转变问责之风。要敢于较真碰硬,真执行,真问责。我们要把重点落在责任追究上,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不折不扣执行《实施办法》,对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坚决问责,对失责不问、问责不严,应当问责而没有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探索建立贯彻《实施办法》的巡察制度,适时开展“问责情形”的专项检查。对问责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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