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难过,一个人又寂寞。贱人就是矫情,这话就是说的我。这不,打算在“10个月纪念”之前脱个单的我又失败了。这次我预备用来的脱单对象John说,我这其实是个crush,还给我分享了他女神刘瑜的文章《Crush》(www.douban.com/group/topic/11026119/)crush作为名词在词典中的释义是:(特指女子对男性的)迷恋,意思就是“短暂羞涩而又热烈的爱恋”。因为某些因素,你对某人鬼迷心窍,难以自拔了,这就是crush。John真是get到对的点了,我的确是个很容易crush的人,很多男生都被我crush过——因为Jack的儒雅和绅士我曾动心于他,因为Michael的专业素养和满满正能量我曾崇拜仰视过他,因为H打电访时候的样子很帅很阳光我加了他的微信跟他聊过天……这样的事情对我简直太多太多了,而我crush过的男孩们最后几乎都变成了我的好朋友,那种可以一起吃饭喝茶聊天喝酒看电影的好朋友。而在你过了那个crush的阶段,跟他们聊天见面的时候只有欣赏,却毫无当时的爱恋之情。
很多时候我难以辨清crush和爱的区别。前男友中,也有因为crush就在一起的,或者说仅在crush阶段就在一起了。所以也没准这就是为什么会出现文章开头“刚在一起的时候喜欢的不行,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就会发现对方一大堆毛病,这儿不顺眼那儿不合适的”的情况,毕竟了解的不深吧。英语系,接触欧美文化比较多又很认同美国约会文化的我,对于刘瑜的某些看法是不太认同的。在我看来,爱情很多时候就是由crush开始的:一次偶然的机会,因为对方的某个特点而产生crush产生热烈的爱恋而展开约会,似乎也正常无比。换成我比较喜欢的毒鸡汤句式,你不crush一下怎么知道不是爱情。
恋爱么,开心就好。我自认为不是个适合谈恋爱的人,事忒多,也因为在之前的感情里受很多伤害,写过很多东西是关于以后在感情里应该选择什么样的对象应该怎样相处的文,但是这种flag在遇到喜欢的人之后基本就都推翻了吧。喜欢就去撩啊,喜欢就去追啊,喜欢就制造机会尝试着去相处啊。是crush又怎样,是love又如何呢?万一一不小心就一辈子了呢,是吧。不过我还是建议女孩子不要主动,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