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突然看到这样一条新闻。
女乘客将手机遗落在出租车上,司机归还并向乘客索要200元好处费。评论下,有两种声音,一种是觉得司机品质败坏,一种觉得女乘客人品有问题。
那这个好处费该不该要呢?
我认为,不但该要。更该理直气壮地要。
拾金可以不昧,服务一定有偿。好人就该得好报。这样,以后才会有更多的人,愿意去当好人。
作为女乘客,不该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言之凿凿地声讨归还手机的司机,这200不要是情分,要了是本分。不管怎么说,你都得笑着说声谢谢。毕竟,你是受益者。
遇见这样的事情怎么办,孔子他老人家早就教导过我们,原文如下: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鲁人必拯溺者矣。"孔子见之以细,观化远也。
所以,请让你的善良有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