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家里发生的一幕。
周一下午6点回到家,发现家里失窃了。门开着,屋里翻得乱七八糟,一边打电话报警,一边检查损失。慢慢地心安了些,因为察觉家里还值点钱的东西,安然无恙;电视、电脑各司其职。家人回来后,确定了重要文件没丢,家里从来就不放什么现金,只被拿走了不值几文的两件首饰,愈发轻松起来。连道“去财消灾”,妻子收拾着满地的廉价首饰,笑道:这个贼会不会都哭了,运气这么差!儿子也来了兴致:他为什么不偷走我的作业啊!
第二天在派出所做笔录,警官奇怪:这么说,就丢了两条水晶项链?是的是的,人工水晶的,不值几个钱。警官道:哦,那真是不幸中的万幸了。我更加点头同意:是的是的,我的运气算好的了。
11年前,在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发生的一幕。
2001年9月,“韦某由于自家耕牛被偷,外出寻找,至今未归。其妻子何某苦苦等待11年还是没有等到丈夫的归来,绝望之余到法院起诉离婚。今年12月11日,罗城法院判决准许原告何某与被告韦某离婚;婚生女由何某抚养并随其生活,孩子成年后随父随母由其选择,双方均不得干涉。
何某与韦某于1993年9月经人介绍认识后,于同年农历11月按当地风俗请酒结婚,何某到韦某家生活。1994年6月,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双方感情较好,1995年5月生育一女。”(引自“广西新闻网”)
这则报道侧重于11年后的离婚诉请,我读了之后,却老在想象11年前的那天,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他借此机会,逃离了农村,到城市谋生?11年来过得怎么样?动过回家看看的年头吗?本想着衣锦还乡的现在却无颜回家看望妻子女儿?在立交桥下、公园里露宿的一群里,就有他一个?
不然是发生了什么意外?
可能他的家人要他一定找回耕牛,毕竟那是这个家庭最重要的生活资料,于是这一找就是11年。
可能他找到了耕牛,正在回家的路上,身无分文,老实巴交的他,这千山万水,真的要走11年。
我希望是个好些的结局。一头牛啊!毁掉了一个家庭。
许多人家里都发生过的一幕。
女主人蜷在沙发里呆呆地流泪,阿姨默默地做完了卫生工作,走过明亮如镜的地板,出了门,又回过头道:莫哭啦,你的命已经够好的啦。
暗红色的木地板,光可鉴人。
2012、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