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节。
一早,看见朋友圈有人在发美图,一想,都是六十多岁的退休老人,还在想啥?
当然,这个情人不是那个情人,这个爱也不是那个爱。
这个节,是标准的洋节。好像也不宣传。
对我来说,不管是什么节,都无所谓。但对小朋友来说,过这个节那个节都是机会,都是好事,生意明显要比平日强。
所以造节,应该商家是最强的推动者。
收到获奖书一本,余世存的《中国人的家风》,值得一读。
好久没有写时评稿子了,一查,上次写稿还是在六个月以前。一直不写也不好,手都懒了。还是得恢复。
这是昨天写的稿子,发在本地的今吴江评论上:
守护未成年人安全,“五必须”必须真正落实到位
近日,公安部公布推进落实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5起典型案例。这5起案例涉及拐卖儿童、电信诈骗、侵害未成年人以及未成年人离家出走、自杀等案情,都是极易发生在未成年人身上、严重侵害和影响未成年权益的案件,具有深刻的警示意义。
所谓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是指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五必须”出台的背景,是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社会保护”一章中,明确规定了旅馆、酒店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安全保护义务。由于旅馆、酒店是人们出行的重要场所,也是各类案件的多发场所,为充分发挥旅馆酒店经营者保护未成年人的积极性,严格督促旅馆经营者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责任义务,公安部提出了“五必须”的要求,为旅馆酒店经营者提供了全面、明确、清晰的行为指南,解决了以往存在的“该不该管、如何管”等模糊问题,构筑起了未成年人安全保护的“防火墙”,开启了社会治理精细化的新范式。
“五必须”要求实施后,在公安机关的严格督促下,旅馆酒店经营者积极履行义务。据公安部的通报,2024年,全国旅馆报备未成年人入住4200余万人次,公安机关核查可疑情况52.2万次,及时破获了一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找回一批离家出走等情况未成年人,全面维护了广大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上述典型案例就是保护成效的具体体现,也是全社会协同保护的生动缩影。
要把“五必须”真正落实到位,旅馆酒店经营者在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时务必把握住查验登记、入住询问、可疑情况报告等重点环节,做到查得严、问得细、报得快,既要把住关口,也要守住底线,切实履行好保护未成年人安全的重大责任,防止出现把关不严、情况不明、警惕性不高等情况的发生。
在现实生活中,个别的旅馆酒店经营者可能存在意识不强、业务不熟等问题,不能严格落实“五必须”要求。比如对单独入住的未成年人较易识别,对与成年人共同入住的未成年人,如何快速识别他们之间的关系,既不给顾客增添过多的麻烦,又能落实好查验的要求,需要适当的方式和技巧。也有个别的经营者不重视安全苗头,不处理安全隐患,甚至贪图小利,明知故犯,隐瞒真相,成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帮凶”。因此,期待公安机关加强督促检查,对于未能落实“五必须”要求的经营者和相关人员依法追责,同时像上述典型案例一样,公布依法追责的反面典型案例。
未成年人的安全不仅是未成年人自身的基本权利,也关系着家庭的幸福,关系着祖国的未来。筑牢织密未成年人安全保护网,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努力,那些肩负特殊职责的部门和人员,更应当全力以赴,作出更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