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必有因,借钱一定有明确的用途
这个道理大家都懂,但是实践中借款用途从来都是大问题。我们经常看到中小企业拿着一两份采购合同申请一年期流贷,尽管从银行现有的常识上这是合理合规的,但大家都心知肚明第一手之后资金便基本脱离了授信行的控制;更有银行发现客户算不出融资需求,就帮忙给报表动手术。似乎在长久的信贷工作中,大家对用途就是个“合规要件”彼此心照不宣,已经成为了行业内的潜规则。
在实际工作中,这个问题对于审批人而言是相当无奈的。业务报上来一定是希望获批的,作业机构从领导到客户经理势必有意无意的包装、美化,使业务尽可能合规——而这样的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化,无一不在使得业务脱离真实的原貌。举个呈报到我眼前的真实工作实例——一家企业申请新增融资10亿元,用于新增一项从未开展过的贸易业务,这当然让人非常生疑。经过现场调查、访谈,确定贸易模式就是插到两家交易关系稳定的贸易公司间进行倒单开票。所以问题来了,从业务营销机构角度而言,贸易真实、单据完备,有什么理由拒绝?但是从审批角度,这样的所谓“真实”,显然毫无意义。这时见惯不怪的老信审们也只能尽量回避去纠结
“倒单贸易算不算真贸易” 的无聊问题,转而去看企业资产规模能不能承债,收入利润够不够偿债了。
下面我想分享自己在做客户经理时办理的一笔消费贷款的非典型案例——
这笔业务借款人是一个年轻的地产销售经理,有流水辅证的月薪2万元以上,信用记录一尘不染,征信报告和户口本登载均为单身,以个人名下价值百万的住房抵押借款10万元,期限10年。这样的借款人资质,无论从负债率、还款能力还是征信,都没有任何问题,但让我不安的“常识”问题就在于——月薪2万、看不到金融负债的人,用百万的房产借款10万、期限10年,这合理吗?他借这样一笔钱实际要做什么用呢(毕竟银行消费贷的申请用途很多都是有瑕疵的,而彼时的管理要求还很松懈)?
为了摸清真实用途,我一边整理借款申请资料,一边很轻松的与这个客户聊了起来。作为同龄人我们很快就相谈甚欢,然后我看似不经意的指着(从第一眼见到客户我就关注到的)他左手无名指的戒指问道:“您结婚了?那您对象没一起来吗?”可能是之前聊得投机的缘故,虽然借款人表情一下子变得尴尬,但面对突然袭击他也只能承认了自己是已婚的,“只是手头有点紧,这次借钱不想让家里知道,我这收入还款肯定没问题”。既然不能让家里知道的用途,看来也没什么可能对我直言相告了——但是连家里都不能知道的借款,我作为银行客户经理显然就更不安了。
于是我立刻抓住这条拒绝了贷款,尽管一旁同行的合作中介马上游说资料没问题,可以按照未婚申报,但我咬定要按照真实情况受理,想办贷款先让对象来一起过来申请。最终借款人和中介愤愤的离开了,找了一家兄弟行不到一周就顺利取得了放款,因为业务额度不大,行领导也没有为难我拒绝这笔合作中介推荐的业务。而就是这样一笔2万月薪借10万的贷款,放款后借款人便一期也没有还过款,而因为借款人隐瞒婚姻状态抵押房产,在后续追偿中又发生了风险的迁移、传染和扩大,那就是另外的故事了。
这个有惊无险的案例讲完了。之所以说这个案例非典型,是因为相对于我之前介绍过的贷款挪用引发的风险,这笔业务的问题本质是借款人以不真实(尽管合规且自洽)的贷款申请资料骗贷。这个案例的有趣在于,我们在此放弃了以风险、内审的角度去事后考虑,而是真正的在授信前的实战中、与借款人面谈时,面对合规、无暇、甚至优质的全套申请资料,牢牢绷紧“要搞清真实用途”这根弦,抓住了“什么样的用途,值得2万月薪的人、以房产抵押、借款10万元、10年期”这唯一不尽合理的疑点不放,最终识别了骗贷的情形——看似充满偶然,实则绝非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