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评估标准制定背景:
自“十一五”以来,为深化推进节能工作,建立形成有利于节能减排的长效机制,我国政府坚持多管齐下,出台了包括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等多项重要举措,不断加大节能监督管理力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0年9月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一系列文件精神正式发布,并于2010年11月1日起实施。《办法》把节能审查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以及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一方面能够约束新上项目落实有关节能法规、标准,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另一方面能够与能源消耗总量控制相结合,从源头上遏制能耗不合理增长。建立和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体现出国家把从源头控制能源消耗提高到日益重要的地位。
节能评估的目的和意义:
1.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是依据国家相关节能法律、法规和规划、产业和技术政策、用能标准和设计规范,使用科学的节能评估方法对工程项目的能源供应情况、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用能工艺、用能设备、能源消耗情况及节能措施等情况进行节能评估,得到客观准确的评估结论,并针对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的对策和措施,为节能审查机关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供科学依据。
2.节能评估和审查是一项节能管理制度能源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解决能源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节能评估和审查对深入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严把能耗增长源头关,全面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3.节能评估是实现项目从源头控制能耗增长、增强用能合理性的重要手段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节能强制性标准、规范及能源发展政策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阶段进行用能科学性、合理性分析与评估,提出节能降耗措施,出具审查意见,可以直接从源头上避免用能不合理项目的开工建设,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能评工作是我国节能管理工作从早期的用能单位能源消耗管理,进一步追根溯源介入项目建设前期的新举措,是标本兼治、卡住源头的有力措施。
4.节能评估是确保节能降耗目标实现、落实节能法规政策的制度有力支撑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建立相关制度和办法是促进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中央重要战略部署及法规政策中相关规定的重要保障。
5.节能评估是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精神、改进政府宏观调控方式的具体体现在《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要求对投资项目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重点进行核准把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精神、转变和改进政府宏观监督管理职能的具体体现。
6.节能评估是是提高固定资产投资效益、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必要措施能评工作让决策单位从项目的源头开始树立起合理用能的意识,建立节能的预案机制,并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严把项目能源准入关是提高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利用效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的重要举措。
节能评估原则:
在开展节能评估工作中遵循专业性原则、真实性原则、完整性原则、实操性原则和独立性原则,独立开展评估工作,并对评估结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