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我不是药神》最近很火,火到连李克强总理都专门就该电影作出批示的程度。
该片目前在豆瓣的评分为8.9分,远高于去年的热映影片《战狼2》,在正式上映第二日,票房便突破6亿大关。
相比于《战狼2》带给观众的民族自豪感,该影片直面药价过高的社会问题,让人在笑与泪中获得感动,让人在情与法间叩问正义。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部影片能获得群众如此多的好评足以说明很多问题。
02.
该片的情节不太复杂,影片讲述了男性保健品商贩程勇从一个交不起房租的中年失意男,一跃成为印度仿制药“格列宁”独家代理商,成为解救数千名癌症患者的“药神”的故事。
白血病患者吕受益之所以要找程勇从印度贩卖仿制药“印度格列宁”,是因为正品药太贵他买不起。贵到什么程度呢?两种药药效相同,正品药一盒需要37000元,印度仿制药只需2000元,而代理价只需500,其中的天价利润让人心惊。
但为什么制药公司有底气要这个价呢?答案很简单:命就是钱!对于那些需要靠这种药来救命的人来说,只要自己负担得起,药多贵都会买。制药公司正是抓住了病人的这种心理,才敢于漫天要价。因为在他们眼里,病人的一条条人命,都是他们的摇钱树,只要有人要用药救命,自己就有大把的钱赚。
世界上还有什么钱是比救命钱更好赚的吗?更何况这种赚钱方式完全“合理合法”。
但对于病人来说,要想活命就需要长期服药,这可不是什么人都负担得起的。对于那些没有钱的病人来说,钱就是命。药卖得便宜一分,病人就可以多续命一秒。
在这种背景下,便衍生出一些假药贩子,比如影片中的张长林,用稍微便宜些的价格卖假药,来骗取病人的救命钱。即使假药贩子卖的假药吃不死人,但他们把病人的救命钱骗走了,这种行为便无异于谋财害命。很多时候,假药比天价药更要人命。
钱就是命,说到底是因为对病人及其家属来说,药就是命。所以为了省买药钱,吕受益找到了程勇去代购仿制药;为了挣钱买药,刘思慧委身风尘,做起了钢管女郎;为了不花钱得到药,彭浩不惜去抢。天价药,让无数的家庭倾家荡产,也让无数绝望的病人选择以自杀为家人减负。程勇后来决定去违法代购,也主要是为了挣钱给父亲看病。
03.
代购“印度格列宁”是违法的,因为它侵犯了正品药制药公司的知识产权,同时也是因为中国未将该药视为正品药,因此也未批准进口。按理说,违法的行为一定是在某些方面存在不当的,但从情感上来说,如果一个人违法是为了救人,那这种违法的行为是否应得到谅解呢?当情与法相冲突时,我们该坚持什么?该怎样选择?
《我不是药神》让我们重新审视我们繁杂的价值观,通过剧中人物的选择引导我们为这些价值观排出一个优先级,引导我们直通道德的核心:生命。
当程勇被假药贩子张长林威胁时,他选择了理智与法律,放弃了继续代购仿制药。但吕受益的死刺激了他,让他重新选择了内心的善,选择了听从自己的情感。他重新代购仿制药,甚至不惜赔钱去做,这是因为他看到了更珍贵的东西:生命。
他用自己的钱换取了癌症病人的命,值吗?当然值!钱可买命,但命没了,钱又有什么用呢?世上还有什么东西比命更重要的吗?
所以,如果现在有人问我,法大还是情大?我会毫不犹豫地说:命大!
也许你会以为我的回答是耍滑头,但如果你仔细去想、去看,就会发现世上很多东西是分等级的,很多原则是比对错更基本的原则。与其在情与法这种同层次的概念间纠结对错,不如站在更高的角度,依据更高的准则做出抉择。这些准则,需超越国家,超越某一时期的具体条例与风俗观念,直指道德的核心。
天道贵生,尊重与爱护每一个生命便是超越人类法律的法律,超越人类情感的情感。在法律诞生之前,生命岂不是早已存在?在人类族群之上,生命岂不是比情感更值得关注?以生命为判据,是非对错的界限岂不更加分明?
所以,当法律妨害生命时,我们也可以像程勇一样,理直气壮地呐喊:“他就想活命他有什么罪?”
04.
但现在网上也有另一种声音,认为制药公司收取高价费用是情有可原。因为制药公司每研制一种新药,都要承受高额的研发费用和时间成本,同时还要承担研发失败的风险。据说,在一般情况下,研发一个新药的成功率只有9%。因此制药公司如果不能在专利到期前挣回研发费用和花在那些研发失败的药上的费用,就很可能亏损甚至破产。如果没有利润的刺激,制药公司就没有动力研发新的药,最终受害的可能还是患者。
从这个角度来说也确实有几分道理,制药公司的知识产权确实需要保护,但问题是药品定价的“度”应该在哪儿?任何事情都有一个“度”,如果超过了这个“度”,那性质就变了。制药公司适当将药品溢价取高些本无可厚非,但如果像影片中那样高出成本几十倍就说不过去了吧,如此高度药价恐怕已不得不称为谋财害命了。
专利药本身具有垄断性质,如果制药公司一味地逐利,只想到“命就是钱”,那么天价药的出现也就不可避免了。
那么有没有办法更好地解决药价贵的问题呢?针对制药公司研发成本高与患者购药价格高之间的矛盾,政府是否可以从中做一个调和者?
我们并不反对制药公司的正常盈利,而是希望杜绝那些远高于成本的不正常要价。那么,在药品定价的过程中,相关部门是不是可以加入一些必要的监管?
制药公司并不是救世主,我们不能期望它们在不盈利的情况下继续研制新药。但患者更不是救世主。如果说研制新药是对所有人及我们的后代有益的,那么让一小部分不幸的病人为此牺牲合理吗?
各国政府及世卫组织能不能对研制成功的药进行一些补贴,或者适当延长一下药品的专利保护期,让制药公司的研发成本及容错成本小一些,从而让更多的新药以更低的价格到达患者手中?另外,政府是否应该将仿制药与假药区分开并区别对待?
也许影片结尾将正品药纳入医保是一个不错的方法,也许未来会提出更多更好的解决方法。
05.
我们都想好好活着,不想看着我们的亲人因没钱购药而等死。我们希望那些以患者生命赚取黑心钱的人受到制裁;我们希望法律制定者与执行者们能将生命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我们希望政策制定者对“命大于天”心存敬畏;我们希望制药公司少些“命就是钱”的唯利是图,多些“钱就是命”的责任担当;我们希望以后不会有人因药价太贵而绝望;我们希望有一天人类能治好那种最难治的病:穷病。因为对于患者来说,钱就是命!
《我不是药神》带给观众很多有益的思考,这些思考和讨论也定将进一步推动药品降价,推动相关制度的完善和社会的进步。最近,李克强总理就电影《我不是药神》引发舆论热议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加快落实抗癌药降价保供等相关措施。这些进步带给了我们希望,也让我们进一步认识到了公众舆论对社会进步的推动。但愿在我们每个人的不懈努力下,在不远的将来,我们能迎来“病有所医,病不致贫”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