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侯禹浅薄而实用的认知来看,他并不适合当一名军士,投军也远不如当杀手更自在、更舒坦。
他是一个懒惰的人,懒到除非必要,连洗脸、洗澡的事儿都省了,更不习惯听调任命。他也见不得残忍的事,一想到战场上的枪林箭雨、残肢断臂,便忍不住浑身发抖。尤其是再想到打起仗来,自己的盔甲、护具都得染血,一双靴子也不可避免地会在血海里来回践踏......
那该刷到什么时候才能弄干净啊?
别说真正面对了,只是稍稍在脑海里想象一下,他已感觉极为难受。
相较之下,他更喜欢当一个自由自在的杀手,看心情接单,还能公费旅游,昨儿去漠北杀一个柔然人,顺道看看塞外风情,过几日又有人送来一辆马车,载他去河东做事,河东的汾酒是难得一见的佳酿,杀人买酒两不误。
况且杀人是不必见血的。
譬如在别人睡梦里用棉被将之捂死,或是在高山上将对方推下山崖。
常常是见不着血的,自然看上去也不那么残忍。
有一次他去颍川拜访一位富商,在用膳时候将之扔进茅坑,紧接着又往这个窄小的茅坑里塞了五个护院打手。最终护院们都活了下来,唯独主子被闷死了。据说尸体挖出来的时候,连眼皮子里都挤满了蛆。他没有见着蛆,也没见着血,甚至也不知道富商究竟在粪坑里挣扎了多久,但他仍完成了任务。
这成了他杀手生涯里最得意的一件事。
当然,他杀人也有自己的原则。太穷了的不杀,因为他不知道买家是否付得起金额;读书人不杀,因为他觉得认字是一件很艰难的事,读书人不但认得全,还能写文章,这令他万分敬佩;声誉好的也不杀,毕竟对方是个大善人,而他也略略信佛,自然要积点阴德。
除此外,还有边镇大将不杀,因为他打不过。
名声响亮的游侠不杀,因为他也打不过。
护卫太多的高官不杀,因为他仍打不过。
脖子又粗又短的不杀,因为——
这一条是他在左脚废了之后才补充上的。
可惜如今的他要想做回杀手这一行,就再也不能优雅地穿墙走壁、轻盈地袭击目标。杀人不见血也变得格外艰难。
他不想违背自己的原则。
如今他浑身上下只余有一件又破又烂的长袍,半条袖子已被扯得不见影了,此外还少了一只靴子。不但穷得可怜,还穷得要命。投军是不可能的,他这辈子从没考虑过投军,只因自己就是出身军户,在他有限的记忆里,家族里的叔伯都从了军,再也没了消息,唯一没有从军的父亲得以讨了老婆,生下他这么一个儿子,才不至于让侯家断了香火。
还能做什么呢?
他躺在城外的荒地上,思前想后,想到头也疼了。反而眼下吃也吃了,喝也喝了,只不过是挨了一顿打而已。往后实在赚不到钱,顶多吃一顿挨一顿,挨一顿吃一顿,打死了算对方劲大,没被打死算他命大。
于是他懒得思考了,就近抱来一堆干草铺在地上,美美地睡了一觉。
一个人若能在荒草杂石间睡得安安稳稳,只要能吃上一口饭便愿意被揍得皮开肉绽,他一定是一个很幸福的人。因为再苦再难的日子,在他眼前却都是再舒坦不过,生活里也从未有不满足之处。
侯禹就是一个如此幸福的人。
可惜这样的幸福并没有持续多久。
只因他尚未考虑到一件事——即便自己不吃白食,也会被人揍。
揍他的人,是前雇主派来的。
这些从南秦州赶来的大汉费了十几个响亮的耳朵才将侯禹从美梦里扇醒,他刚一睁眼,整个身子就离了地,被人硬生生拎到半空。
一个身如巨石的壮汉扯着他的衣领,一张脸离他不到半寸距离,却以惊雷般的吼声发出质问,“直娘贼,胡谌为何还活着?”
侯禹被这吼声震得一愣一愣的,想抬手掩住耳朵,但更想捂住鼻子。
巨汉不止嗓门大,嘴也挺臭的。
“活着?”他脑子尚未清醒,一时没弄明白,“活着不好么,与我有何干系?”
巨汉闻言更为忿怒,猛地将他掷出数丈之远,犹未解恨,大踏步冲过去,抓住他又扇了一耳光,“我家主子以六十绢的价格买下胡谌的命,你说你是北镇最好的杀手,你拿走了绢,他却还活得好好的。”
“你们定了期限么?”
“三日之期!”
“现在第几日了?”
“第六日!”
“胡谌还活着?”
巨汉已不耐烦,咬着牙回答,“活着!”
侯禹长长叹了口气,“这就是你们的问题了。”
巨汉一愣。
“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他面色平静,且很有道理地述说着,“我以为他已经死了,彻彻底底地死了。他没有死,是我的判断失误,但原本三天前你们就该派人告诉我的,好让我再去补一刀,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为何?”
“我的脚受伤了,需要一段休养时间,暂时不能行动。”
巨汉似有所悟地点了点头,大概以为他说得很对,于是松开了手。
侯禹终于有机会从地上爬起来,他不慌不忙地整理着那件破得不能再破的袍子,同时道,“告诉你家主子,再给我二十匹绢,容我脚伤养好后,必然为他杀了胡谌,还会附送几条性命,高平镇里的人随便挑,他喜欢让谁死,我就帮他杀了谁。”
“不用了。”
巨汉低头嘀咕了一声,随之缓缓拔出挂在腰间的刀。
侯禹陡然意识到这不是挨一顿揍就足以解决的事,他目光扫过周围,其他六个南秦州人都将手放在了刀柄上。
巨汉再度抬起头时,眸子里尽是狠戾之色,“三天前,我们的人就埋伏在高平镇外,趁着夜色发起突袭。胡谌非但没死,还做好了防备,他故意撤下城上的卫兵,引诱我们入城,我家主子一进城,就被乱箭射死了。你如果真的还想要二十匹绢,就去问长生天吧,只有长生天才知道他如今身处何方。”
“我......我可以帮他报仇。”侯禹全然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种程度,不免唇干口燥。
他还不想死。
即便是死,至少也得醉死、撑死,或是死在女人的肚皮上。
但巨汉并没有考虑什么才是恰当的死法,他只是缓缓抽出长刀,一声重哼,便朝侯禹拦腰砍来!
他甚至都不用砍脑袋这种干脆利落的手段,也没想过和侯禹探讨下什么样的死法更体面、更舒适。比之起来,他宁愿将对方砍成两块,鲜血飞溅,肠子滑出一地,又残忍又恶心,还不一定砍得死人。
侯禹瞪大了眼,一脸不可置信。
作为一个文明的、有原则的杀手,他实在不愿意看到如此血腥残忍的场面。
于是他忍着脚痛,双膝前弓,俯身躲开巨汉志在必得的一刀,右手凌空挥出一拳,重重砸在巨汉的下颚上!
迅疾利落!
巨汉受痛不住,发出一声嚎叫,回身想抓住他。
侯禹再次避开巨汉的攻势,同时以手作刀,准确迅猛地切在巨汉握刀的手腕上,手肘顺势朝上,又一次击中后者的下颚。
巨汉被连续砸了两次,嘴角汩汩冒血,难免头晕眼花,脚步不稳,“啪”地一声倒在地上。
更多的南秦州人拔刀涌上!
侯禹朝地上吐了口血沫,那是之前被扇了多次耳光留下的。同时,他又捡起了巨汉的长刀。握住长刀的那刻,他浑身发热,头脑眩晕,心底有个声音在警告他:别,别这样做。
可是......
二十岁之前,他一直在研究杀人不见血的方法。
二十年那年,他才醒悟到现实与理想之间是有差距的,犹如宇宙之大,繁星再多也难填满。沧海或许可变桑田,黄河长江也可以改道,但千千万万年过去,北斗七星也没有拉近距离,太阳依旧是太阳,月宫依旧悬在天上。
杀人,终究是要见血的。
“我真的是北镇最好的杀手,真的,只是失误了那么一次,我没想过他的脖子会那么粗,醒得又那么快。”
在解决了所有对手后,他一面拉紧染血的袍子,以免随风脱落,一面缓缓走到晕厥的巨汉身边。他用耳光扇醒了巨汉,“再者,你听我说,莫折刹生就算死了,也还有儿子罢,南秦州的羌人不可能因为死了一个酋长便灭族了。你回去告诉他儿子,给我二十匹绢,这是我应得的赔偿。不就是死了一个老爹么,有什么大不了的,怎么能因此不信任我呢?倘若他愿意给,我也愿意帮他杀了胡谌。”
巨汉如铜铃般的双眼死死盯着他,“南秦州人会记住你的!”
“什么?”
“我死了,还是有人会来取你的性命,无论你去哪,做什么,他们都不会放过你的。”巨汉咬牙狞笑,一字一顿地说着。
侯禹的头又开始痛了。
他总是懒得去想一些复杂的事情,也从未想过一次失手竟会导致雇主命丧黄泉。他终归是有不对的地方。
于是他将刀从巨汉的胸口移开,客气地问道,“我只要十五匹绢,怎么样?”
巨汉呸了一口,没有理他。
“十匹?”
对方仍没回应。
“不要了,我全不要了,行了么?”他实在不擅长讨价还价,尤其是在巨汉根本不理会他的情况下,“胡谌我也不杀了,你们羌人和敕勒人再怎么闹下去,也与我无关。总之我走了,要是想杀我,请便。但最好别来找我,除非是带着钱来的。”
他果真就这么走了。
扔了刀,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巨汉忍不住问道,“你不杀我么?”
“我不杀手无寸铁的人,”他想起了胡谌说过的话,又复述了一遍,“尤其是像你这种......这种......不知道讨价还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