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很懒的人。
其实我喜欢很多东西,我喜欢写文章,喜欢跑步,喜欢瑜伽,喜欢爬山,喜欢看书。
可是我懒。
有人说,当你遇到你真正喜欢的东西的时候,你是不会懒的,你忍不住,你想要去做。
也许是我对它的爱太广博,导致反而不知道自己真正热爱的是什么;也许是无论多热爱,还是要有毅力,还是要有信念吧。
而这个毅力,就在于决定的那一瞬间的一念之差。
每次放假我都计划的很好,要早起锻炼,要跑步,要阅读,要充实自己。
每次放假都以赖床,不愿意出门而终止。
昨晚通知今天早上临时放假,突然心血来潮要骑单车。
于是,把车开到工作的地方,然后开始骑单车回家。
现在想想,自己是蛮作,自己找罪受。
可是我现在已经骑单车回过家,和天天一起吃了早饭,然后洗漱,将自己收拾一下继续出门,骑着单车继续回来上班了。
坐在位置上。我想我一个早上已经干了这许多事情,突然觉得很欣慰。
我喜欢这么积极生活的自己。
而这所有的一切,其实不过是一念之差。
如果当时我就是觉得可以睡个懒觉,今天也就不过如此吧。和任何一天都没有区别。
可是,今天有区别了。
今天的我,比昨天的我,更喜欢我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