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的关于信仰的惨痛教训:
在无信仰或者信仰错误的状态下,一切快乐都是毫不足取的,因为它们的本质都不是快乐,而只是一种披上了快乐的外衣的盲目心智的掩耳盗铃式的狂欢,终究要为作为盲目心智的根本属性的无尽痛苦所取代,这就注定了这种盲目心智是不可能与真正的快乐相契合的,而只能被淹没在无尽痛苦的海洋之中。与之相反,在一种与至高真理相契合的信仰之下,快乐必然是极其普遍且合乎其真正本质的,而痛苦也会因真正信仰的烛照而变得清楚明白,痛苦的原因也必将原原本本地昭示出来,它通常只是由于信仰者对于信仰的偏离,而绝不再是什么根本无法了解无法改变的邪恶力量所导致的,因而信仰者只需通过对信仰的坚守就能不断将并不合乎本质的痛苦转化为合乎本质的快乐,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是痛苦也可称作一种智慧之路上的探险,岂不远远胜过那盲目心智之下黄粱一梦式的狂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