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啊,我决定不等你了

文/凉亦歌

《one day》

我遇见那么多人,可为什么偏偏是你,看起来最应该是过客的你,却在我心里占据这么重要的位子。”

很遗憾,当德斯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艾玛已经永远离开了他。

或许人生最可悲的,不是我们来不及和某个人相遇,最可悲的,是等你懂得珍惜的时候,那个人,已经离开了。

电影《one day》里,1988年7月15日到2008年7月15日,整整20年,艾玛和德斯特纠缠了整个青春。

20年过去,哪怕经历了无数次分分合合,艾玛对德斯特的感情从未改变。

可对于德斯特来说,艾玛只是一个可以随时停靠的避风港,累了就倚靠,烦了就倾述,倦了,就束之高阁。

她更像是他的私人日记本,只不过记录的,都是寂寞和空虚。

德斯特用20年时间明白了艾玛对他的意义,然而,就在他终于浪子回头的时候,那个对他钟情了一生的女孩儿,永远躺在了血泊里。

人生很多时候,后悔没有任何意义。

记住,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可以永远等下去。

真心爱一个人,就不要让她等太久。

这部电影是和麦子一起看的,片尾曲响起的时候,麦子紧紧抱着我,哭得特别凶,她一边擦眼泪,一边感叹女主艾玛令人心痛的命运。

麦子是我的一个读者,和她熟识是因为后台长长的留言,那晚上我看完麦子的故事,突然很想和她认识一下。

我想知道,到底是怎样一个女孩,拥有如此蒙太奇一般令人哀伤又心疼的过往。

认识之后,麦子邀请我吃过两次火锅,我发现越来越喜欢这个女孩子,温柔、细腻,大大的眼睛里藏着特别干净的灵气,让人忍不住喜爱。

麦子说:“北哥,那天的留言,其实没讲完……”

她欲言又止,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你放弃过一个很喜欢的人吗?说实话,那种感觉,一开始真的挺难受的。”

“没事,都过去了。”我看向她的眼睛,里面夹杂着几丝淡淡的哀伤。

“嗯,那说说也无妨了。”

“好。”

麦子终于放下手中一直紧握的杯子,讲了起来:

我和他是关系很好的大学同学,毕业之后,阴差阳错去了同一个城市。

说真的,当我在帝都最大的百货商场遇到他时,虽然他正紧紧牵着一个女孩的手,对着她温柔地笑,我还是激动地背过身去,双手在胸口画十,默默对着上帝说了声谢谢。

大学班级里有那么多人,而我偏偏在最喜欢的城市,邂逅了最喜欢的那个人。

“嗨!”

我顾不上他身边的女友,主动跑过去和他打招呼。

他立马转过身,下一秒,那双好看的眼睛随即由惊讶转为欣喜。

“哇!这么巧,你也来北京了!”

“对啊,我在这里工作。”

或许是想不到能在北京遇到老同学吧,他十分开心地向女朋友介绍我,我也友好地做了回应。

虽然面对我们两个人的热情调侃,那个女孩的眼睛里,多多少少有些哀怨。

但我,却十分坚决地选择了忽略。

是啊,她哪里会知道,面前这个突然出现的女孩,曾经暗恋了她的男朋友整整四年。

他们一起上课,一起做家教,一起打篮球,一起过圣诞,一起办社团,一起学做饭,他们唯独没有做的事情,就是在一起。

“一起去吃饭吧,我请客。”

他刚要答应,女孩拉了拉他的胳膊,说自己身体不舒服,他只好做出抱歉的表情,和我说改天再约。

我点点头,从微信通讯录找到他的头像,悄悄设置了置顶。

我决定,再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与他来往的机会,哪怕他唇边有桃色,耳边有余温。

我等的太苦了,也太久了。

那天之后,我开始时刻期待着那个头像的闪烁,好像冥冥之中有人告诉我,他,一定会主动联系我。

毕竟,我曾是他大学期间,最好的异性同学。

“在吗?”

明明是最恼人的一句问候,我却在凌晨四点的睡梦里瞬间清醒过来。

“嗯,刚好在加班。”

我故意骗他,毋宁说——欺骗自己。

“没事,想找你聊聊天可以吗?就像……以前那样。”

“嗯,好啊。”

我发了个“哈哈”的表情,试图把气氛变得轻松一点儿。

我分手啦。”

我停下了敲动键盘的手,不知道如何安慰他,但是困意,却愈发变得寡淡起来。

没等我想好怎么回复,他竟然拨通了语音电话。

以前他每次失恋,我都是用同样的方式安慰他的。

如今,故事的主角换了一个又一个,故事的配角,始终是我。

只是,任何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配角,都有一个不愿轻易提及的梦想,那就是当一次故事的主角,哪怕只有一次。

所以,面对浪花的又一次停留,我再次选择了匍匐。

在他失恋的那段时间,我再次成为了他亲密无间的异性好友。

奇怪的是,我们认识了这么久,他竟然从没有过问过我的感情问题,尽管他自己的感情杂乱无章,一次次恋爱,一次次以失败告终。

有次休班,我们一起吃了晚饭,他带了两瓶昂贵的红酒,点了很多菜,说要好好感谢我。

“谢我什么啊?”我借着酒劲,故意打趣他。

他本来正在高谈阔论,讲自己在公司如何风光威武,听到这句话,突然变得支支吾吾:

“感谢……感谢你的陪伴啊,每次失恋,还是你最靠谱。”

看他一脸认真的样子,我忍不住笑了起来,低下头,眼睛里却渗出了泪。

“其实,你要真想感谢我啊——”

我突然用几近嘶吼的声音大声逼问他:

“为什么,不和我在一起呢?”

后来他说了什么我不记得,我只知道自己哭得很厉害,哭到崩溃,坐到出租车上的时候还在哭,连司机师傅都吓了一跳,连忙为我打开了车窗。

那天晚上回家后,大概是喝了酒的原因,我的脑袋一直嗡嗡作响,好像有无数只蜜蜂在飞舞,炸裂般的疼。

第二天醒来之后,微信上只有几句“晚安”“好好休息”之类的话,至于他的回答,也许藏在了那句撤回了消息里,也许,他永远都不会给出答案。

但可以确定的是,我喜欢他这件事,从此不再是深藏心底的秘密。

人最擅长的事情有两件,一是伪装,一是欺骗。

伪装是为了在不爱自己的人面前,给自己制造一张看似得体的面具。

欺骗是为了让自己那份可怜的虚荣心,看起来没那么狼狈不堪。

在他面前,我将这两种拙劣的技艺发挥得淋漓尽致。

不是没受到过打击。

有了那次的经验,我再也顾不上什么尊严和体面,曾多次趁着深夜通话的机会,向他认真陈述“我喜欢他”的事实。

可是每次,他反驳我的理由都如出一辙:

“我希望,你能做我最好的异性朋友,我不想因为脆弱的爱情,失去最好的知己,最坚固的友谊。”

“你能懂吗?”

“嗯……”

面对他的哀求,我还是选择了妥协。

喜欢藏不住,主动的先认输,谁先动心,谁就输了。

而我,愿赌服输。

“你们就这样一直做朋友?”我小心翼翼地询问麦子。

“没有啊,人是会变的,感情也是。”

麦子喃喃地说。

在我的朋友眼中,他是一个渣男,很多人告诉我,备胎之所以名为备胎,是因为永远没有机会上位,劝我放弃他。

可我苦苦喜欢了他那么久,追逐、陪伴了那么久,就算没有得到爱情,也得到了在他身边的机会,我很满足。

就这样,我以一个“异性好友”的身份,整整守候了他两年。

第三年的时候,因为公司扩展的原因,我被迫调到了另一个城市,有了新的工作机会。

由于工作原因,很长一段时间,我和他失去了联系。

其实工作只是借口,更多的是因为——他有了新的女朋友。

我还是没能当上一次主角。

但是这次,我释然了。

多多少少有些遗憾和不甘吧,但爱情这种事从来没有因果循环,更没有风水轮流转,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就像握在手里的细沙,你越想抓住它,风儿越会带走它。

而和沙子相处的最好方式,就是抬起手,用力扬了它。

后来,我们再次重逢的时候,他又恢复了我曾期待的单身,可很奇怪,面对他,我却再也找不回当初的感觉。

换言之,我已经不是当初的我,他也不是以前的他。

同样的商场,同样的场景,虽然他身边的女孩换了短发,但是这次我既没有在胸前画十字,也没有冲上去和他打招呼。

我只是默默地看着他,很久很久,直到他牵着女孩的手,消失在人海茫茫之中。

那天,我一个人在酒吧坐了很久,把聊天记录翻来覆去看了几百次,然后,删掉了他所有的联系方式。

我发誓,那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为一个爱而不得的人流泪,眼泪的名字,叫放弃。

麦子讲完之后,虽然表情看起来依然清爽,但语气中还是透露着几丝忧伤,我连忙叫了两瓶酒,给她倒满酒杯。

既然爱情这么苦,不如多喝几杯吧。

说实话,我一直对那些不懂珍惜的人,心怀几分不满和愤懑。

大概人总是喜欢这样,有些人陪在我们身边的时候不懂珍惜,错过了,才知道后悔莫及。

可惜没如果,可惜时间,换不回你和我。

多少人以友情的名义爱着一个人,但又有多少人攒够了失望,含着泪离开。

有人说,爱一个爱而不得的人真的很可怕,退一步舍不得,进一步没资格。

但最后的最后,总要做出选择。

我知道,世界上珍贵的东西总是罕有,所以这世上只有一个你,但是除了你,我还要过自己的生活。

曾经多次想要进一步未果,所以离开你,是我做过最好的选择。

不惊不扰,花开正好。

一别两宽,互不打扰,余生没了我,你也好好过。

—End

祝你快乐,快乐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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