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傻——诉讼降费
诉讼降费,缘于一个傻缺的提法——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
听起来政治正确性似乎不容质疑,但别忘了,诉讼费最后是谁交的,是败诉方!是违约方!是侵权方!降低诉讼费,不就分明降低了违法成本吗?
什么样的案件上诉率最高?劳动争议。上诉率从2008年的29%上升到2016年的58.8%,远远高于民事案件平均值的20%,这两年还在继续攀升,为啥?诉讼费减半收取就5块,连一碗拉面都不够。
给我个理由,用人单位能“依法”继续拖欠的,为何要主动履行?为何不上诉?不光上诉,劳动争议案件调撤率还不到13.6%,远低于民事案件的平均调撤率。
这可苦了劳动争议庭的法官们,“息诉服判率”奇低,“调撤率极低”,一个劳动争议庭的员额法官,辛辛苦苦一年,考核拿的津贴还不及后勤的1/5。
去年人代会上,河南高院院长胡道才就提出了《建议尽快修订诉讼费收费办法,发挥好诉讼费对侵权违约行为的制裁作用》的建议。
◆二大傻——送达规定
有领导来院调研,提出了一个很傻很天真的问题——“现在网络、通讯这么发达,你们怎么还在说送达难?”
听君一席话,就知道没咋读过书!被告在与不在,是个客观状态吗?不是的,是个主观心态!
这个问题很好回答——因为法官不是去给他送钱的。
互联网、社交媒体都这么发达了,怎么还有人问“在吗”?该在的时候自然就在,不该在的时候你站在我面前我也不在……
“送达难”喊了几十年,到现在仍然是个难题,送达难不是技术问题,而是制度问题,民诉法要求法官“穷尽”送达手段,但对法官又是一百个不信任,甚至留置送达还要“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单位的代表到场”。
什么邀请,不就是求人家吗?
而那个被送达的人,却被假设成一个淳厚的人,不会说谎的人,他明明就是在装睡,却怪你没有把他叫醒,能不难吗?
◆三大傻——管辖异议
不要999,也不要888,只要100块,100块你买不了上当,100块你买不了欺骗,物美价廉,经济实惠,拖他几个月,利息更合算……
给管辖权异议做个广告!
北京知产法院在一个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中说:“此举令人费解,该行为不仅增加了对方当事人的诉累,而且浪费了宝贵的司法资源,还有可能伤及社会公共利益,故本院希望类似行为,在今后的诉讼中不再发生。”
你希望不发生,就不发生了?
南京、惠城等法院甚至曾经对滥用管辖权异议作出过处罚。
但老实说,这样的处罚未必就合法,正如某些律师所说:提出管辖权异议是法律赋予当事人合法的诉讼权利,为了追求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依法采取任何“诉讼策略”都无可厚非。
与其无依据地罚,那还不如管辖权异议收费高点——1000块,爱买不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