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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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

回望集


扉页

把她放在心上的次数,刚好被她看见了。


自序 · 这些字是给谁看的

我没想过要出一本书。

这些字,最早是写在手机备忘录里的。等地铁时写两行,午休时写两行,儿子睡了以后,坐在阳台上抽烟的那几分钟,又写两行。写完了也不给人看,就那么存着,像存一罐腌菜,自己知道在哪儿就行。

后来发现,写着写着,有些事就不那么堵了。

那双红袜子,我记了三十年。写出来的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忽然想起父亲当年烧掉袜子时的侧脸——他不是生我的气,他是生自己的气。这句话我没写进文章里,但写完之后,我才想明白。

还有那只叫小乌的狗。它死的时候我在深圳,二爸在电话里说“跑回家才断的气”,我嗯了一声,没多问。十几年后,我写它,写着写着,眼眶就热了。原来不是不痛,是那时候不敢痛。

这本集子里的每一篇,都是这样来的。

有人问我,你写这些,到底想表达什么。我想了很久,觉得没什么要“表达”的。我只是怕忘记。怕忘记二爸用石头垒的地界,怕忘记爷爷丢了十块钱后那个被门槛截短的背影,怕忘记那个陪女生买衣服、却连头都不敢抬的少年——他是我,也是很多年前,那个从庄稼地里钻出来、一头撞进城市风里的孩子。

如果把这本书看作一份礼物,那它大概是想送给三类人:

一是送给那些已经不在的人。二爸、小乌、爷爷,还有那个卖冰棍的骑车人。他们不知道,这么多年过去了,还有人记得。

二是送给和我一样的人。那些从农村出来、在城市里飘着、始终觉得自己“根扎得很浅”的七零末、八零初。如果你们在这本书里看见了自己,那不是我写得好,是我们都从那片田野里走过。

三是送给我的妻子和孩子。有些话我说不出口,写出来,你们慢慢看。

最后,也是送给我自己。

——那个当年站在“本色”店门口、攥紧包带不敢抬头的少年,我现在可以替他写下来了。


卷一 · 草木深

童年·乡土·来处


80后的童年

童年的记忆,像藏在旧衣柜深处的味道,不经意间翻出来,依旧鲜明得让人鼻尖发酸。

村里邻家的桔子熟了,红彤彤挂满枝头,看得人心里直发痒。姊妹几个馋得没辙,趁主人出门,悄悄溜去偷摘,偏偏刚摘了几个,就撞见主人回来了。他骂骂咧咧攥着根棍子追过来,我们吓得一哄而散。堂妹年纪最小,跑得最慢,被当场逮住,结结实实挨了一顿揍。大家揣着忐忑回了家,谁也不敢吐露半个字,生怕再挨家里人的打骂。如今我们早已各自成家,那位桔子主人也老了,常年拄着根棍子,走几步就气喘吁吁。偶尔回老家恰逢桔子成熟,他总会隔着老远招呼我们去摘,说随便吃、随便拿,我们笑着婉拒了。桔子还是当年的模样,依旧红得耀眼,可我们再也不会有偷摘的念头,那份年少时的馋意,不知何时淡去了。

那会儿家里条件拮据,可爷爷逢集必去。他最大的爱好,就是和三五个老友聚在茶馆里,抿几口小酒,天南海北地唠家常。酒钱全靠他背些大米、小麦、豆子去集市兑换,若是喝完酒还能剩点零钱,总会给我们几个孩子带些水果糖、饼干之类的小零食。有一次,爷爷赶集回来没多久,就急急忙忙地翻遍了身上所有衣兜,连衣角都反复捏了好几遍,最后却只能唉声叹气地坐在门槛上,默默抽着叶子烟。我们吓得不敢上前惹他心烦,只能远远躲在一旁。后来才知道,他丢了一张十元的“巨款”。我们当时不懂,只记得那个午后,爷爷的背影被门槛截成短短一截,特别灰。

童年时,吃肉是件稀罕事,我们年纪小,胃口却格外好,十来岁的年纪,一顿能吃下两大碗饭。偶尔家里买了点肉,总要等到晚上才煮来吃,生怕被旁人看见。有肉的那顿饭,我们吃得格外香,会像小狗一样把碗底舔得干干净净,半点汤汁都不浪费。

我的生日赶在农忙时节,有一回过生日前,爸爸说要给我买双新袜子。我听了满心欢喜,连忙说想要红色的。那段时间干活也格外卖力,在地里帮着播种、施肥,凡是自己能扛下来的活,从不偷懒。心里总揣着个小期待,生怕稍微松懈,那双心心念念的红袜子就“飞走”了。可到了生日当天,爸爸递过来的却是一双灰色袜子。我瞬间没了兴致,执拗地要红色的,委屈的眼泪止不住往下掉。爸爸耐着性子哄了我好几遍,见我始终不肯罢休,气不过就揍了我一顿,还把那双灰色袜子扔进了灶膛里。后来我才明白,灰色的袜子最便宜,我想要的红色袜子,能买两双灰色的呢。

如今,我的孩子正在为了一双新款球鞋闹脾气。我看着他,忽然什么也说不出来。气灶上的火焰好像又闪了一下,映着父亲当年沉默的、被生活压弯的脊背。有些东西,比如那抹没能穿上脚的红色,和那份说不出口的抱歉,就这样沉在了岁月河底,成了童年最重的底色。


当年挣零花钱的那些事儿

儿时,我和小伙伴们没有零花钱,但我们会自己想办法挣点钱——地里好多东西都能换钱。

那时家家户户都有不少柑橘树。春末花谢后,到夏初,树上就结满小小的青果子。有些果子会自然掉在地上,便成了我们的宝贝。我们每天在书包里放个布袋,放学后就去沿途的柑橘林中寻找这些落果。捡回家后,把它们平铺在簸箕里,放在太阳下晒干,再提到场镇上去卖。那时候,场上有专门的小贩收购这种晒干的柑橘,大概一两元一斤。一个夏天下来,我们能换到十来块钱。

小贩还收蝉壳和麻芋子。蝉壳价贵,但太轻,攒不了多少,我们只是遇到就顺手捡起来,不会特意去找。

麻芋子又叫半夏,大多长着三四片尖尖的叶子。它的根是圆圆的块茎,大的像枣子,小的如同花生米。我曾误尝过一次,那滋味至今难忘——和芋头一样,麻得舌头失去知觉,好久才缓过来。可它真是个宝,能入药,生的都能卖两三块钱一斤;听说晒干了能卖十几块。不过我从来没卖过干的,都是挖到之后,趁赶场天就拿去卖了。周末或暑假,我和小伙伴们提着把小锄头,背着笆篓,漫山遍野找它、挖它。它就是钱,能换来我们想吃的冰棍、辣条,也能买彩色笔和旧书,还可以存起来,等到过年买把玩具手枪,跟伙伴们玩“打仗”游戏。

暑假里,一些养鸭大户会收购蜗牛喂鸭子。我记得大概是五毛到一块钱一斤。夏天雨水多,每次雨过天晴,山壁石缝、树干上就会爬出好多蜗牛。我和表弟一人背一个大麻袋,到处去找。一个暑假能赚四五十元,在那时可是一笔巨款。我们正兴奋地盘算怎么花,钱却被父母收走了,当时委屈得不得了。

养鸭大户夏天也会收些散落的麦穗,秋天收点零散的红薯。田里收割后难免有遗漏的,我们也去捡过,但换不了几个钱,后来兴趣就不大了。

那时日子虽清苦,我们却很快乐,心里格外踏实。

如今路过水果店,看见成筐的柑橘堆成小山,我总会想起那些铺在簸箕里的青果子。它们那么小,那么轻,却曾是一个孩子全部的重量。

【篇末注】

写这篇时,我特意查了一下,麻芋子至今仍是中药材,只是现在没人去山上挖了。当年挖一斤能换好几根根冰棍,我们算得比算术课还清楚。


酸甜大西瓜

每逢清明和中元节,城里的大爷爷一家总会回乡祭祖,顺便带些水果零食看望奶奶。这可让我们几个小娃满心欢喜,日日盼着,连梦里都飘着那股甜香。

又是一年中元节,大爷爷他们坐着包的中巴车来了。祭品礼品堆得像小山,其中一个大西瓜格外惹眼:圆滚滚的,墨绿瓜皮上嵌着浅纹,活脱脱是个大号绿皮球,光是看着就仿佛透着甜意。一番客套后,奶奶笑盈盈地让二叔把西瓜抱进她房间,临走还用围裙擦了擦瓜皮,轻声念叨:“等过两天天热了,切给娃们解解暑。”我们姐弟三人的目光像被黏住了,紧紧跟着西瓜挪动,那渴望的眼神,活像饥饿的小兽盯着猎物。

“几个小馋猫,口水都快把衣服打湿喽。”奶奶笑骂着,从瓜尖切下薄薄一片。一小段红瓤露出来,黑籽嵌在里面,像撒了把黑珍珠。我们抢过就咬,甜蜜的汁水顺着嘴角淌,三两口便消灭殆尽,可心里的馋劲却像被点燃的火苗,越烧越旺。

西瓜在奶奶房间安静地躺了好几天,我们的念叨也跟着飘了好几天。终于,机会来了——奶奶去菜地,竟忘了锁门。我和妹妹扒着门框踮脚往里瞧,心里像揣了只兔子怦怦跳,脚却像被钉住了,怎么也不敢进。大姐胆子大,眼里闪着狡黠的光,凑到耳边怂恿道:“就吃一点点,挖个小洞,奶奶肯定发现不了。”纠结半晌,馋虫终究战胜了胆怯,我们决定跟她“干一票”。

轻轻推开门,西瓜静静躺在柜子上,阳光透过窗棂洒在瓜皮上,像镀了层金光。姐姐掏出勺子,压低声音:“挖着吃一点,动作轻些。”我们小心翼翼挖了满勺塞进嘴里。“姐,这西瓜咋是酸的?”我皱紧眉头,满心疑惑——舌尖上的酸味混着一股说不清的怪味,和那天尝到的清甜截然不同。“也许现在才熟透,熟透的西瓜就是酸甜的。”姐姐故作镇定,边吃边传授着她的“知识”。我们半信半疑,又抵不住馋,偷偷挖了好几勺,才恋恋不舍溜出房间,不忘把瓜上的小洞转向柜子内侧。

当天晚上,报应就来了。我们姐弟三人轮番往厕所跑,拉得腿软,差点脱水。奶奶急得团团转,找药烧水,折腾了大半宿。后来才知道,奶奶舍不得一次吃完,想留着分几次给我们解馋,谁知天热,西瓜早已悄悄坏了。

如今再想起那个夏天,舌尖仿佛还留着那股酸甜的怪味。可细细回味,那味道里早已不只有童年的调皮与懵懂,更深深裹着奶奶那份沉甸甸的、无声的疼爱。

【篇末注】

奶奶去世那年,我没赶上见最后一面。后来每次吃西瓜,都会想起那个被挖了洞、悄悄坏掉的瓜。它酸,但奶奶从来没问过。


赶场记

小时候,我最喜欢的事就是赶场(有的地方叫赶集)。

我所在的乡场,逢农历带四、七、十的日子便是赶场天。那时赶场的人真多,大多数人都是步行,偶尔能见到几个骑“二八圈”自行车的,在人群中格外显眼。我们管那叫“洋马儿”。

我家离场不远,大约两公里。我总是屁颠屁颠地跟在大人后面,半个多小时也就走到了。路远的人家可就辛苦了,得翻山越岭,天不亮就得动身。他们背着或挑着要卖的货物,急匆匆地赶路,一走就是好几个小时。

父亲赶场时,通常挑一担谷子、麦子,或是苞谷、红薯之类的粮食去换钱,有时也背些绿豆、黄豆之类的豆子去卖。他守在农贸市场里,等着买主来问。讨价还价的过程很是耐心:父亲一分一分地让,买主一分一分地加,直到双方都满意了,才成交。

接下来,就是我最期盼的时刻。若是冬天,父亲会给我买一个一毛钱的红糖馍馍。馍馍中间那口滚烫的糖心,甜得钻心,那种滋味至今难忘。如今偶尔也买来尝尝,却总觉得没那么香,也没那么甜了。若是夏天,父亲有时会给我五分或一毛钱。我攥着钱,立刻奔向那辆望了无数次的自行车——车后座绑着个泡沫箱子,里面装着五分钱的冰棍和一毛钱的雪糕。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我迫不及待地撕开那粘手的包装纸,用舌头小心地舔着,心里还总怕它一不小心掉在地上。

当然,也有扫兴的时候。要是粮食没卖出去,那些美味自然也就没了着落。市场上偶尔有卖旧书的小摊,摆着连环画、故事书、作文选,还有厚厚的武侠小说。我每次看到就挪不动脚,但父亲是绝不会给我买的。

所以,我最喜欢跟着外公去赶场。外公总会给我买红糖馍馍、糖麻圆和冰棍,偶尔还会给我买上一两本故事书。他爱去茶馆,泡一碗盖碗茶,听评书。我也听得入迷,《杨家将》《三国演义》《隋唐演义》……说书的老头儿最会吊人胃口,总是在节骨眼上停下,来一句“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然后便翘起二郎腿,悠悠地呷着茶,全然不理会我们这帮孩子眼巴巴的神情。

那时的场,真是热闹。街上人山人海,挤进去便只能跟着人潮慢慢地往前挪。四面八方都是声音:卖货的吆喝声、买卖的讨价还价声、小孩的嬉闹哭笑声……此起彼伏地交织在一起。

如今呢,平日里场镇上几乎见不到什么人了。那种摩肩接踵的盛况,似乎只有在过年时,才能短暂地重现了。

【篇末注】

外公去世二十多年了。我再也没听过评书。前些年回过一次场镇,茶馆还在,说书的人换了,台下坐着几个打瞌睡的老人。我没进去。


书缘

不知从何时起,我与书结下了深深的缘分。

儿时,我识字比较早。有一回,城里的大爷爷一家回乡探亲,带回来许多老旧物品。待他们走后,大人小孩便围上去"分家产"——各自挑选用得上的。而吸引我的,是十几本小人书。巴掌那么大,每页一幅黑白插图,下面配着几行绳头小字。书名大都忘了,毕竟那时我才四五岁的光景。只隐约记得有一本讲的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还有一本是地道战。可惜这些小人书后来都丢了——也许被邻家小孩顺走了,也许被奶奶拿去引了火。但至今,我还会想起它们。

上小学时,我很爱惜书。每学期新课本发下来,我都用老师给的旧报纸仔细包上书皮。翻看时若不小心折了页角,便轻轻撸开,用指腹慢慢抹平。那感觉,像是在安慰一个受了委屈的朋友。

有一回赶集,场上有个人在卖旧书,约莫十几二十来本,多是武侠小说和杂志。我蹲在那里就挪不开步了。其中有一套《云海玉弓缘》,上中下三册,只要五块钱。我眼巴巴地望着父亲,后来干脆央求他。父亲犹豫了半天,终究没买——五块钱能买三斤猪肉呢。我失落了很久,很久。那套书后来有没有被别人买走,我不得而知,但那种蹲在书摊前舍不得离开的心情,至今记得清清楚楚。

所以,我最喜欢跟着外公去赶集。外公会时不时地给我买些旧书刊:《作文通讯》《故事大王》、郑渊洁的《童话大王》……我第一次读到了皮皮鲁和鲁西西,认识了舒克和贝塔,还有那十二生肖里一个个精灵古怪的角色。外公还爱带我去茶馆听评书。那说书的老头儿,一拍惊堂木,满堂肃静。《三国演义》《杨家将》《七侠五义》从他嘴里出来,抑扬顿挫,活灵活现。我常常听得入了迷,仿佛自己也跟着赵云杀进了长坂坡。正紧张处,只听"啪"的一声——惊堂木又响了。"预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我这才如梦方醒,心里却像猫抓一样,盼着下一场赶紧到来。那时不懂什么叫缘分,只觉得跟着外公,就有书听,有故事看,比什么都踏实。

村里一位堂哥考上了大学,临行前送了我一堆旧书。其中有一本发黄的报刊合订本,叫《语文报》,A4纸大小,发行于八九十年代。里面小说、诗歌、散文、说文解字,应有尽有——简直是一本文学万花筒。我翻来覆去地看,连中缝里的几句编者按都不放过。很多字句当时并不全懂,但那种"原来文章还可以这样写"的惊奇,一直留在了心里。

那份报纸对我的影响,很难用一两句话说清楚。它没有直接教过我什么,却悄悄改变了我的目光。我开始知道,文章可以不按套路写,可以只是写一只猫晒太阳、一阵风穿过巷子——没有"中心思想",但读着就是舒服。看到好句子就抄下来,看到陌生的词就查一查。没有人逼我,也没有人考我。可某一天写作文时,我发现自己用了一个词、一个句式,班上没有人这样写。我不知道是从哪篇文章里"偷"来的,但它就在我脑子里了。那种感觉,像自己藏了一个宝箱。这份影响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它没有让我成为什么作家,但让我养成了一个习惯:随手记录生活。用最朴素的话,写下来,就够了。

读初中时,外公仍会给我买书,或者直接给我钱,叫我自己去挑。外公腰间那个皮夹子,我至今保留着,藏在老家的一个角落里。那里面曾掏出过多少皱巴巴的毛票,又掏出过多少让我欢天喜地的书。《青年文摘》《读者》《故事会》《今古传奇》开始闯进我的生活。我常在可怜的生活费里挤出几块钱,跑去报刊亭买它们。它们就像不说话的朋友,陪我走过了学生时代,又陪我走过了青年时代,一直到报刊亭从街角悄然消失。

那时街上有很多书店,可以租书,一本一天一毛钱。漫画、言情、武侠,什么都有。金庸、古龙、梁羽生、温瑞安、黄易——这些武侠大家,就是在那些租书店里与我相识的。夜里躲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看,第二天还回去,再租下一本。那种如饥似渴的劲儿,现在想想,真是一种幸福。

读中学那会儿,我的作文渐渐跟同学们不太一样了。受那些武侠小说的影响,我喜欢用短促有力的句子,爱留一点空白,偶尔还会冒出"只见他大步流星"之类的句子。班上大多数同学的作文还是老老实实的记叙文、议论文,唯独我写得像小说里的一个片段。本以为语文老师会皱眉头,没想到她竟在课堂上念了我的作文,还说"这个同学的风格很特别,有灵气"。那大概是我第一次因为读书而被人认真肯定。

初中毕业时,一位关系很好的同学送了我一本精装版《三国演义》。那个夏天,我把这本书翻来覆去读了五六遍,书页边角都被我摸得起了毛。从此,我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三国迷。

后来外出打工,我仍会时不时在夜市地摊上淘几本旧书。下班之余,翻一翻,一天的疲惫和烦恼便淡了许多。那些书大多品相不佳,有的还带着前主人的划线批注,我倒觉得有趣——像是隔着时空与另一个爱书人聊了几句。

现在,手机几乎取代了书。古今中外的名著,各种报刊杂志,轻点一下就能读到。但我还是放不下书卷里那股油墨的清香。那种翻开封面时纸张轻微的沙沙声,指尖摩挲书页的触感,还有读完合上书那一刻的充实——都是手机屏幕给不了的。至今,我都保持着随手记录的习惯,用最朴素的语言,记录着生活。

书与我,大概就是这么一辈子的缘分吧。


80后儿时回忆:滚铁环

滚铁环,是旧时风靡大江南北的儿童游戏。对于我们这一代80后而言,在娱乐方式贫瘠的童年,它曾承载过无数热烈的奔跑与欢笑。

游戏的工具简单至极:一个铁环,一支顶端拗成U形的铁钩。用铁钩推动铁环向前滚动,看似容易,实则需掌握巧劲与平衡。

启动时,要给铁环一个初速度,铁钩稳稳抵住环底,推送出去。行进间,身体微倾,步伐匀稳。转弯需提前预判,手腕稍一施力,铁环便划出流畅的弧线。理想的场地是平整的晒谷场或比较平整的马路。若是高手,即便山路崎岖,也能驾驭自如,铁环磕碰跳跃,叮当作响,仿佛有了生命。

其精髓全在于对“快、准、衡”的掌控。孩子手中的铁钩,便是方向盘与油门,指哪走哪,要快则快,要停则停。高手能让铁环如风驰电掣,甚至倒滚如流,宛臂使指。独自滚铁环,有御风而行的自在;一群人赛起来,则如群马奔腾,场面激烈非凡。

我人生中第一个铁环,来历并不光彩——是偷偷卸了家里压面机的一根轴,跑去铁匠铺打的。那铁匠克扣了我不少材料,打出的环不算匀称,但我仍如获至宝。为此挨父亲一顿揍,也觉得值。从此,我着了魔般练习,起早贪黑,琢磨着如何越障、如何碰撞别人的铁环而自己不倒、如何在疾驰中蓦然停驻甚至反向滚回……很快,我便成了村里小有名气的“高手”。

最难忘是小学五年级那场班级比赛。班主任一声令下,几十个铁环齐发,哐啷啷的金属撞击声、奔跑的脚步声、呐喊助威声霎时炸开,操场化作一片沸腾的竞技场。我仗着平日练就的碰撞与急停技巧,在人群中灵活穿梭,一马当先,轻松拿下第一。可颁奖后,班主任却笑眯眯地收走了我的铁环,说:“期末考进前十,再还你。”我捧着得来的奖品,望着被拿走的铁环,满腔喜悦顿时化为欲哭无泪的委屈。

如今回想,滚铁环的乐趣,远不止于游戏本身。在那个物质与娱乐都稀缺的年代,它为两三代人滚出了一条充满欢声笑语的童年跑道。它让我们在奔跑中强健了体魄,也在追逐中学会了专注与掌控。那时的孩子,是在风里、在阳光下“野”大的,筋骨里透着自然的生气。

真希望这清脆的“哐啷”声,能再次响彻某条童年的小路。

【篇末注】

那年期末我没考进前十,铁环再也没还我。后来搬家,它大概被当废铁卖了。我有时想,如果它还留着,我还能不能滚得起来。


儿时的铁板烧

进城后,看见街上到处都是铁板烧。一块铁板,搁些油,把肉啊菜啊往上一放,滋滋啦啦就端上桌了。

我看了直发愣——这东西,我小时候早就吃腻了。

那时候家里穷,好几天才能见一回肉。但我和小伙伴们自有办法。最常做的,就是自己弄铁板烧。

我们常去山里放牛。出门前,偷偷从家里拿块破铁锅片,再摸点猪油和盐,用报纸包好揣兜里。牛在山坡吃草,我们就去水塘边转悠。

夏天水牛爱滚澡,看见水塘就往下躺。等它们滚完爬起来,水浑得看不见底。这时候泥鳅憋不住,会浮到水面换气,露出黑黑的脊背。我们就盯着水面,一看见那些像黑棍子一样的东西,赶紧下手捞。

捞上来的泥鳅黄鳝,拿到小溪边,开膛破肚,去掉头尾,洗洗干净。

然后捡几块石头搭个灶,把铁锅片架上去。猪油往上一放,火一烧,油化了就下泥鳅。滋滋响着,香味慢慢飘出来。快熟的时候撒点盐,再翻两下,就能吃了。

没什么调料,但那个香啊,现在还记得。

有一回二娃捞了条大黄鳝,烤熟后几个人分着吃,一人一截,舍不得一口吞,含在嘴里慢慢嘬。

牛在山坡上吃草,我们在溪边烤泥鳅。太阳落山了,各自回家,谁也不说今天吃了什么。

那时候不觉得这是“铁板烧”。

现在满街都是铁板烧,几十块钱一份,佐料齐全,摆盘也好看。

但不是我想要的那个味道。


菜干饭记

我又想吃菜干饭了,就决定煮一锅,来满足自己早已挑剔的嘴。

青菜头是前几天才从乡下带回来的,还挺新鲜的,看起来味鲜多汁。洗净切成片备用,又将新腌熏的腊肉切成粒。将淘洗干净的大米倒入沸水中煮成鸭儿米——半生不熟的夹生米——然后用寮箕滤干米汤,备用。

起锅烧油,少许油,将腊肉粒和切好的青菜头倒入锅中炒香,将滤好的鸭儿米平铺在菜上,沿锅边淋入约两饭勺清水,再用筷子在米粒上插一些透气的小孔,盖上锅盖,细火慢蒸。蒸至用筷子插入米饭,顺畅无阻,菜干饭就蒸好了。

搅拌均匀盛上一碗慢慢品尝,很香。一口气吃了两大碗,意犹未尽。

只是跟儿时的菜干饭相比,少了些特有的味道。那时的大米是自家种的,猪肉是自家猪宰杀的,煮饭的水是天然的井水,还是烧的柴火……

也许再也吃不到那种味道了。

如今遍地都是钢筋混凝土,少了泥土的芬芳以及柴火的温暖。乡愁也变成了回忆的一部分。每次回老家,仍要去田边地头逛逛,却只有回忆,再也找不到那种感觉了。

【篇末注】

鸭儿米——这个叫法,很多年轻人已经听不懂了。米煮到半熟,滤去米汤,再上锅蒸。那层米汤我们是不倒掉的,加点糖就是一顿甜食。现在想来,那是穷日子的吃法,但当时不觉得穷。


卷二 · 风四散

离乡·漂泊·自卑


晨雾

清晨,雾很浓。

风刮在脸上,刺骨的疼。

街道湿漉漉的,车辆往来不绝。

人们又开始了这一日的奔忙——有他,有你,也有我。


南下!北归。

我读中小学那会儿,村里有很多年轻人南下广东打工。在我印象里,广东是个神奇的地方,遍地都是工作,到处都是挣钱的机会。那些大哥哥大姐姐、叔叔婶婶们每次过年回家,都穿着漂亮的衣服,擦着透亮的皮鞋,还给我们发丰厚的压岁钱,买许多从没见过的零食,让我们羡慕不已。

从那时起,我心底就有了一个想法:长大后我也要南下广东,去打工挣大钱。

混了两年大专,感觉没什么前途,我就提着一个包,只身踏上了南下的绿皮列车。

为何只身?因为我自信!

初到深圳,给我的印象就是节奏快,太快了。早晨,路上的行人都在赶路,大多捧着肠粉、炒河粉或是包子,边走边吃,吃完随手一丢。当时环境很乱,包装袋在街上迎风飞舞,路边绿化带上,一次性饭盒和擦嘴的纸巾扔得到处都是。

工作真的到处都是。招工启事随处可见,城中村公告栏、公园、商场外的广场、工业园……白色或红色的纸张在向我们招手。大多是招普工、仓管和质检员,偶尔也有文员、班组管理的岗位。

我对一家美资玩具厂的招聘启事很感兴趣——它要招一名生产管理员,比较符合我的专业。我满怀憧憬地进去面试,结果人事专员说要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我当场傻眼了,连忙解释我专业对口、年轻、学习能力强,可人家并不理会,只叫我回去等通知。

我才从学校出来,哪来的工作经验?

接下来我应聘了好几个管理职位,全都因为没有工作经验被拒绝。

后来我放低身段去应聘普工,结果,满意的厂子都只招女工。

我初入社会,便被社会狠狠上了一课。我想起前几年村里一个同样高中毕业的哥们,在广东一家工厂做清洁工,当时我还背地里笑话他没出息,没想到现实就是如此。我连厂门都进不去,原来连他都不如。打道回府吗?一是不甘心,二是已经没有回家的路费了。

就在我对未来无比彷徨时,在城中村遇到了一位本村的婶婶。她知道我的情况后告诉我,在这里男孩子进厂是需要人担保的。她让我跟着她去她上班的文具厂,在人事那里给我做了担保,我才顺利进厂,开启了打工生涯。后来我才知道,婶婶跟人事部那位招工大姐是牌友,人家确实很给婶婶面子。至今我都很感激她。

在那个文具厂,我认真学习,踏实工作,还经常帮同事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大家很快就接纳了我。凭着努力,不到一年,我就被提升为生产管理员。

也是在那个厂,我有了初恋。那个女孩是广东人,人很好。最后因为她家里要求我上门,我拒绝了,两人便分手了。至今想起来,我都觉得挺对不起她。

在文具厂里,我最大的收获不是当上管理,也不是那段短暂的爱情,而是积累了宝贵的工作经验,学会了与领导沟通的技巧。同时我也明白,不管做什么工作,最好从基层做起,等真正晋升之后,工作才会得心应手,也更有底气。

我在文具厂待了五年,后来因为一些原因,跳槽去了另一家更大的台资电子厂。在那个电子厂,我依旧从基层流水线做起,后来一步步晋升为领班、产线主管、生产主管,直到部门经理助理。

也是在这里,我遇到了现在的爱人。

时间过得很快,在这个电子厂,我又度过了五年青春,不知不觉,已步入中年。

我渐渐发现,学历成了我的硬伤。时代在进步,新的管理理论不断出现,我慢慢开始跟不上节奏:新来的工程师讲的专业术语我听得吃力,一些新报表我看得茫然……

直到有一天,厂里又招进来一群充满活力的年轻人——他们都是大学毕业,刚参加工作。我带着他们在各条流水线熟悉现场,听着他们那些新奇的提问,突然想起经理前段时间问我,愿不愿意去报废仓做主管。

是啊,他们连退路都替我找好了。我该离开了——这里离家太远,一年只能回一次,我想家了,想念老家泥土的芬芳,想念井水的清甜。

我向经理递交了辞职信,也向她表达了感谢,感谢这些年的栽培与信任。经理先是吃惊,后来释然,一番长谈后签了字,还为我办了告别宴,领班、主管们都来了。

交接完工作,我带着爱人踏上回家的路。

再见广东,再见我的青春!


风

风从庄稼地里钻出来,裹着麦芒与泥土的气息,一路跌跌撞撞,撞进了高楼林立的城。我就是那缕风,带着一身洗不掉的乡土味,站在霓虹闪烁的街头,手足无措。

总有人说,农村的孩子进城,像一粒被风吹落的种子,落在了不属于自己的土壤里。这话不假。我们揣着父母塞在裤兜里的皱巴巴的零钱,穿着洗得发白的校服,走进明亮的教室,才知道原来世界可以是另一个模样。室友们聊的潮牌、球星明星、流行音乐,于我而言,是隔着一层磨砂玻璃的遥远;他们眉飞色舞地讨论着假期去哪个城市旅行,我却在心里默默计算着这个月的生活费够不够买一本习题册。认知的代差,是一道看不见的鸿沟——我站在沟的这头,望着那头的热闹,连伸手的勇气都没有。

自卑像长在骨子里的藤蔓,悄无声息地爬满四肢。心仪的女生笑着说想去逛那家新开的品牌店,我的手心瞬间沁出冷汗,嘴上应着“好啊”,脚下却像灌了铅。我知道店里的一件T恤,抵得上父母大半个月的收成,我怕自己局促的模样会让她笑话,更怕导购员打量的目光,像针一样扎在身上。于是找了个蹩脚的借口,匆匆逃离,留下她一脸困惑的表情。

学校的文艺汇演,班长推荐我上台唱歌。我喉咙发紧,头摇得像拨浪鼓。我想起小时候在田埂上扯着嗓子唱山歌的自在,后来也知道自己唱歌很好听,可站在灯火通明的舞台上,面对台下黑压压的人群,我连开口的力气都没有。那些藏在胸腔里的旋律,终究还是败给了胆怯。

路过街角那家装修精致的美发店,玻璃门映出我乱糟糟的头发,脚步却不由自主地拐进了巷尾的小店。店主是个憨厚的大叔,剪发只要五块钱,不用听那些听不懂的烫染推荐,不用看店员们时尚的打扮,这里的烟火气,才让我觉得安心。

同学的生日派对,请柬递到手上时,我攥得皱巴巴的。我想象着派对上的欢声笑语,想象着那些我叫不出名字的零食和饮料,想象着自己坐在角落,像个多余的影子。最终,我还是找了个理由推脱了,躲在宿舍里,啃着泡面,听着窗外传来的喧嚣,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着,闷闷的。

日子一天天过,我努力读书,努力工作,终于在城里有了一间小小的出租屋,有了一份还算体面的工作。同事们说,你混得不错啊,在城里扎下根了。我笑着点头,心里却清楚,这根,扎得有多浅。

我依然不敢轻易走进那些高档的餐厅,依然会在听到别人聊起奢侈品时默默闭嘴,依然会在参加聚会时提前想好离场的借口。城市接纳了我的身体,却从未真正接纳我的灵魂。那些刻在骨子里的自卑,像一道浅浅的疤,平时看不见,阴雨天时,总会隐隐作痛。

风还在吹,从庄稼地吹到城市的上空。我知道,还有无数和我一样的风,在城市的角落里,小心翼翼地飘荡。我们努力生长,努力适应,或许终其一生,都无法真正成为城市的一部分,但我们依然在风中,倔强地,带着泥土的气息,向前吹着。


自卑的心

——陪女生买衣服

这件事一直藏在我心底,从未与人言说。

那时我是个农村孩子,在城里读高中。从踏入城市的第一天起,我就觉得自己与周围的同学不一样——仿佛天生缺了些什么。我不敢登台唱歌或演讲,不敢和大家踢球,甚至不敢参加同学的生日聚会。老师和同学都说我胆子太小,劝我鼓起勇气。我试过,却始终做不到。

我暗恋班上的女班长,从未表白。她待我很好,像死党一样。那个周末,她叫我陪她逛街。我心里高兴,跟在她身后,替她拿着包。阳光很好,风也柔和,那一瞬间,我几乎错觉自己也是这城市的一部分。

女孩子逛街似乎不知疲倦,一家一家地看,一件一件地试。起初的兴奋,随着脚步渐渐沉重起来。直到她决定要买一件衣服,而前面正是一家叫“本色”的店——对我而言,那是个明亮得有些刺眼的品牌店铺。

她眼睛一亮,快步走了进去。我迟疑了一下,还是跟了进去。

店内灯光很亮,衣服整齐地挂着,空气中飘着淡淡的香气。她穿梭其间,试了一件又一件。我却只敢低头站在角落,双手紧紧攥着她的包带,绞了又绞。我不敢抬头,总觉得四周的目光像针一样轻轻扎着我,那些隐约的笑意、低声的交谈,明明就在耳边,却又遥远模糊。时间仿佛被拉得很长,每一秒都难熬。我心里一遍遍默念:快些吧,快些选好,快些离开……

不知过了多久,她忽然来到我身边,轻轻拍了拍我:“发什么呆呢?走啦。”

我如梦初醒,跟着她走出店门。阳光重新照在脸上,我却像逃离什么似的,长长舒了一口气。

很多年后,我才真正明白那个下午缠绕我的情绪是什么。有一个词,叫“自卑”。

而我同样很久之后才听懂,那场慌张无措的陪伴里,藏着的也是一段不敢命名的“喜欢”。

【篇末注】

那家叫“本色”的店,后来我再也没进去过。前几年路过,发现它已经关门了,换成了一家奶茶店。我站在门口愣了一会儿,也没进去。


卷三 · 故园悄

归途·亲人·告别


落叶

我在城市里生活了许多年。我和妻子都在城中工作,孩子也在城里上小学,平日由老人接送照料。小区的绿化带修剪得整整齐齐,楼下的便利店二十四小时亮着冷白的灯,电梯里的广告换了一轮又一轮,乍一看,仿佛我已在这城市扎下了根。

一年之中,回乡不过两三次。回去看看老屋,也总习惯去田边走走——虽然那里早已杂草丛生,却曾承载我一整个快乐的童年。田埂上的苍耳草还会勾住裤脚,老槐树的浓荫依旧能遮住半亩日光,从前的足迹依稀还在,一切恍如昨日。

可我始终觉得,自己并未真正融入这座城市,城市也从未真正接纳我。它总是透着某种距离,缺少人间该有的温厚气息。写字楼的玻璃幕墙映不出云影,地铁里的人潮挤不进一句寒暄,我像一片落叶,被风吹着,在城市半空飘转。今日在这里,明日又不知会去往哪个角落。

但落叶无论飘多久,终究要落回土地。而我漂泊得再远,心底也始终系着那片荒草蔓生的田野,和田野尽头沉默的老屋。老屋的木门上还刻着我儿时的身高线,灶膛里的余温好像还没散尽,那是城市的霓虹永远照不到的暖。


乌影归途

我养了一只狗,它的名字叫小乌。

高中时,一次周末回家,小乌就这么出现在了我的身后。它那时还只是一只极小的狗,全身乌黑,宛如毛茸茸的一团,可爱得紧。它是无家可归的中华田园犬幼崽,我见它可怜,便将它留了下来养着。

小乌幼时调皮,爱追撵鸡鸭,为此被我教训多次。打它时,它趴在那儿,泪眼汪汪,可怜兮兮,但我为纠正它,并未心软。几经教育,它改掉了这毛病。

小乌很尽职,每日躺在路口,见生人就赶。逢集时,在房子四周转悠,守护领地。

我去深圳上班,出发那天,它追了我好远,还不停地呜呜的叫唤,很是舍不得我离开。它小小的身躯在我身后奋力奔跑着,四只小爪子快速地交替着,带起一路的尘土。那乌黑的眼睛里满是急切与不舍,仿佛在祈求我不要走。我停下脚步,蹲下身子安抚它,它便将脑袋紧紧地贴在我的腿上,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呜咽声。我安抚了它很久,它才停下了追我的脚步。走了很远了,我回头看见它还蹲在那里望着我,小小的身影在风中显得那么孤单,那尾巴无力地耷拉着,眼神却一直追随着我离去的方向。

这一去三年,我偶尔会想起它,不知它是否还活着,毕竟那时乡下有不少不良狗贩子。因想家,我回了趟家。坐了几天几夜火车,快到家时,一团乌黑身影向我狂奔而来,是小乌!它冲到我跟前,尾巴狂摇,围着我转,还用脑袋蹭我腿。我眼眶湿润,说:“小乌,我们回家。”我走在前,它在后面推行李箱。

它最终还是没有逃脱被毒死的命运。我听我二爸说,它中毒后还坚持跑回家,在二爸的堂屋里挣扎了一会才断气。它一路跌跌撞撞,那原本乌黑发亮的毛发变得凌乱不堪,嘴里不断地流着白沫。每跑一步都似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但它的眼神却无比坚定,那是对家的渴望。当它终于回到家,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扑倒在堂屋的地上时,眼睛还努力地望向门口,仿佛在期待着我的出现。

很多时候,人真不如一条狗。在小乌心里,我或许是亲人。我待它如亲人,它便把一生忠诚留在我家,直至离去。

【篇末注】

小乌死后,二爸把它埋在屋后那棵槐树下。后来二爸也走了。我再回去时,坟头已经平了,槐树还在。我站在那儿,不知道哪一坯土是它的。但它肯定认得我。


希望时光回溯:留住二爸

我又梦到了我的二爸。

二爸去世三年了,我经常梦到他,也许是对他太想念了吧。

二爸是个很和蔼的人,是一个地道的老实人。

在我的印象中,他没有跟任何人吵过架。记得小时候,村子里的人都普遍比较穷,村民起早贪黑地在庄稼地里干活,一年到头也就只能勉强地解决一家人的温饱。于是,大家都想自己的土地多一点,可以多种点庄稼,多一点收成。这样一来,矛盾就出来了。三天两头,就有人为了一点地边地头争得面红耳赤,甚至打架斗殴偶尔也会发生。

而二爸与他们格格不入。他不会去跟人争那点田边地头。他找了很多石头,在自己的地边把石头一字排开,一半埋在泥土里,一半露在外面。这些石头就成了地界,让其他人也不好明着占二爸的地。

二爸个子小,还是一个左手有残疾的人。一生未娶。他对我们这些侄儿侄女很好,就像对自己的子女一样。有好吃的都会给我们留着。我们几姊妹小时很调皮,经常被父母打。有时父母打着打着就上头了,没有轻重,二爸就会保护我们,还训斥他们。所以,那时我们只要发现父母在找棍子时,我们都会往二爸那跑。谁叫二爸家最安全呢。

我十岁那年一个冬天的早上,路边出现一个被丢弃的女婴,很小很小的那种,才一个月左右大吧。爸爸和其他叔伯们都不敢捡回来养,因为穷,养不起啊。二爸一声不吭地把她抱了回来,一把屎一把尿地把她养大。这个捡来的妹妹长大后,我们都希望找一个男的上门,那样她就能留在二爸身边。妹妹打工谈了对象,对象家隔四五百公里远。爸爸他们都不同意,二爸生平唯一一次发火了,“我家的事你们别管!”就这样,妹妹远嫁他乡,二爸又成独自一人了。

2021年冬天,疾病缠身的二爸走了。听我爸爸说,他走得很安详。遗憾的是,我们这一辈六个兄弟姐妹,都没见到他最后一面。他生前最后想见的应该也是我们吧。上山那天,我们都哭得稀里哗啦,因为我们再也没有疼我们爱我们的二爸了。

二爸走后,我时常梦到他,一个和蔼的老人,带着慈祥疼爱的笑容默默地看着我。

我知道,二爸还活在我的心里,永远。

【篇末注】

二爸一生没娶,却当了一回父亲。那个捡来的妹妹,如今每年清明都回来上坟,带着两个小孩。小孩管二爸叫“爷爷”。爷爷的坟头,草生得很好。


手打毛衣里的温暖与遗憾

在我的记忆深处,有一种温暖始终让我怀念,那便是手打毛衣。可遗憾的是,我从未拥有过妈妈为我亲手打的毛衣。

妈妈走的时候,我还很小。

小时候,看到其他孩子穿着妈妈为他们精心编织的手打毛衣,那种温暖和幸福的样子,让我满心羡慕。那些毛衣,针脚细密而均匀,毛线柔软且舒适,色彩或鲜艳活泼,或柔和温馨。每一处细节都透露着妈妈的用心与爱意,领口处的精致花纹,袖口的巧妙收口,无不展现着妈妈的巧思与关怀。

我记得邻居家的小孩,每当冬天来临,他总会骄傲地穿上妈妈新织的毛衣。他妈妈会在夜晚的灯光下,一边和孩子聊天,一边手中的毛衣针上下翻飞。哪怕织到深夜,也毫无怨言,只为让孩子能尽快穿上温暖的毛衣。

还有一个小伙伴,他的毛衣上有他最喜欢的卡通图案,那是他妈妈专门为了满足他的心愿而设计的。为了这个图案,他妈妈反复琢磨针法,不断修改,最终呈现出完美的效果。

长大后,我买了各种各样的毛衣,它们有着精美的图案,优质的毛线。然而,没有一件是我真正想要的。因为它们都不是妈妈充满爱意的手打毛衣。

那些妈妈为孩子手打毛衣的画面,仿佛是我心中永远无法触及的美好。但这份怀念,也让我更加珍惜曾经拥有过的和妈妈在一起的点滴时光。

那些手打毛衣的画面,终究不属于我。

但妈妈给过我的,已经够我穿一辈子。

【篇末注】

母亲走时我太小,连她的样子都记不清了。可我知道她爱过我。这篇写完,我终于敢承认这件事。


外公

外公是对我最好的人,没有之一。

他在父亲、姨妈姨父的回忆里是个很严厉的人,不仅要骂人,还要动手打他们。

可从我记事起,外公是一个慈祥的老头。在他的五个外孙里,他最疼我。也许是因为我母亲离开得早——大家都说我长得很像她。

外公没啥文化,却有一个很古风的名字:用之。他喜欢赶场,喜欢跟三五个老头喝点小酒,去茶馆喝盖碗茶,听说书人讲评书。寒暑假的夜晚,他常给我讲诸葛亮、杨六郎、薛仁贵。讲几句就叭一口叶子烟,烟味很呛,但故事更好听。

我最喜欢跟外公去赶场。可以跟他去茶馆听评书,虽然那说书的老头总吊人胃口——“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外公会买红糖馍馍、糖麻圆、冰糖葫芦,都是我喜欢的;也会买旧故事书,还给我买新衣服——我小时候好多衣服都是外公买的。他还会给我钱,说上学时喜欢吃什么就自己买。

读高中后,我就不再要外公的钱了。我长大了,他已经很老,八十好几了。

外公住的房子全是木头的:木板墙,大圆木柱子,窗格雕着花。很老,歪歪斜斜的,好像随时会倒。我问外公,房子会不会倒,倒了怎么办。他说,他在,房子就在;他不在了,房子就不在了。

我当时听不懂。

外公去世不到一年,那木房子倒了。我慢慢听懂了他那句话。

我最后一次见外公是我准备出去打工的时候。临走的时候,外公要给我钱,很多钱,大约有好几千块,他说我该谈对象了,谈对象要花钱。我固执地没要,他很生气认为我长大了不听话了。

外公走的时候,我在广东,还没买手机。等我接到消息赶回去,只剩一堆新土。

我把自己灌醉。跪在坟前,哭到说不出话。

这事,我一直没原谅自己。

【篇末注】

木房子倒的那年,我回去看过。地基上长出了野草,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又是一年清明时

今年清明,我带着老婆儿子回老家上坟。

其实我自己也有好几年没做这件事了。这几年都是父亲每年回去烧点纸、上点香。我总觉得,老人在世的时候对他们好一点,才是真的好;走了以后做这些,不过是遵从习俗,图个心理慰藉罢了。烧几十块钱的纸钱,点几炷香,放挂鞭炮,顺带许下一堆高回报的愿望——全家身体健康、顺顺利利、事业高升、学业有成……逝去的亲人听了,估计也要头大。

可今年我们还是回去了。因为我想他们了。二爸、四爸、爷爷奶奶……

他们的坟头又长满了杂草。我像小时候在地里拔草那样,把坟头和坟前清理了一遍,然后摆上一块刀头肉、一杯白酒。儿子也把他喜欢的一些零食摆了上去。我点燃纸钱和香烛,老婆和儿子接过香,默默许愿。我蹲在坟前,时不时往火堆里添纸钱。我没有说话,心情很低沉。心里想着他们在时的点点滴滴,思念慢慢汇成河,涌成眼泪。我偷偷擦干,不一会儿又湿了。老婆也蹲在我旁边,默默陪着我,望着火焰。我们的脸被火烤得热乎乎的,我看见老婆的脸红扑扑的。

“以后每年清明都回来吧,老公。”回去的路上,老婆这么说。我搂了搂她的肩。

理该如此。


谎言

我喜欢撒谎。

那年高考前夕,看着既当爹又当妈的父亲的脊背越来越佝偻,我最终弃考,当了逃兵。父亲每次打电话来,总是捶胸顿足,恨铁不成钢地骂我。我说,因为鼻窦炎,成绩早就垮了,还跟着那些混混混在一起。父亲这才放下此事,只是千叮万嘱:“安安心心上班,好好挣钱。”是啊,至少我能养活自己了,不会再让父亲那么劳累。

打工几年后,回家前因为某些原因和女友分手了,只能只身回家。父亲问起原因,我又撒了谎:人家门第高,我高攀不上。是啊,对方要我上门,可我自己家里也有一老,怎么能答应?父亲没说什么,只是到处托人,物色附近的女孩子。有一个有意向的,开口要彩礼十八万八。父亲说他来想办法,准备去借钱。我拦下他,说我在外面又谈了一个,对方父母很开明,应该能成。接着我给一位关系挺好的女性朋友打了电话,请她在电话里当了一回演员。

后来,我真的遇到了一个好女孩,顺利成了家。岳父岳母待我如亲生儿子一般,很不错。

工作很累,妻子常劝我累了就休息几天。我总说我不累,上班才让我充实,不会变懒。可谁不想休息呢?

有时因为工作的事心情很糟,到家后我却把坏情绪藏起来,只是烟会多抽几支。妻子问过一次,就不问了。她向来这样。我怎么可能让她也跟着烦心,只好说最近烟瘾变大了。

妻子经常劝我少抽,最好戒掉。我说我是老烟民了,一时半会儿戒不掉的。其实,我抽的不是烟,是让烟来缓解生活的压力和疲惫,更是在繁忙的工作间隙,借点烟的那一会儿,停下来歇口气。

我的人生,就是由若干个谎言构成的。

【篇末注】

写这篇的时候,妻子在旁边看了一会儿,没说话。过了几天她忽然问我:“你以前说的那些话,哪些是真的?”我说:“想让你过好日子那句,是真的。”


芳姐

我最后见到芳姐时,她两鬓已有了一些白发,眼角的鱼尾纹,怎么擦都擦不掉了。芳姐就比我大一岁,才四十五岁。

她父亲的葬礼结束后,她收拾了一个简单的手提包,准备离开。

我感觉,以后再也见不到她了。

芳姐是真正的邻家大姐姐。我们同村,两家相隔不过两三分钟路程。

儿时我是附近几个村子的孩子王,而她是唯一能压住我的大王。我们很服她。

那时的孩子很野。上学路上经常有高年级学生欺负我们,我们打不过。每次都是芳姐把我们护在身后,把他们赶跑。

她弟弟强子出生后,她就很少跟我们玩了。每天放学,她有干不完的活——拾柴、割猪草、煮饭。我和小伙伴们有时去帮她,但总是帮不完。

她小学六年级就退学了,开始打工挣钱。过了几年,去了广东。再见她,很不容易了。

有一年,她带着一个姓吴的男生回来。那人戴着眼镜,梳着流行的偏分头,斯斯文文的。只在芳姐家住了一晚,第二天一早就一个人走了。

我见到芳姐时,她的眼睛红肿得像水蜜桃。

我送她去镇上车站。她沙哑地对我说:“弟娃,你保重。”然后头也不回地踏上了中巴车。

之后很久,我没再见过她。

后来我也南下广东打工。广东那么大,从没遇见过她。偶尔跟家里通电话,听说她弟弟强子考上了大学,芳姐没回去。后来又听说她家盖了小洋楼,芳姐还是没回去。

父亲在电话里叹气:“她家哪有钱供强子上大学、盖楼房?还不是芳丫头的钱。苦命的丫头啊!”

强子结婚那年,我们都回去了。芳姐也终于回来了。她好憔悴,好瘦。

她递给强子一个很厚的信封。我还在旁边起哄,说他们姐弟情深。后来每当想起这事,我都后悔不已。

婚礼那天,芳姐安静地坐在一个角落,像一个局外人。我想跟她坐一桌,但那桌位置不够了——我身边还有妻子和孩子。只得放弃。

那天新郎官一直在笑,笑得像个孩子。芳姐坐在那里,只是静静地看着他笑。

过了两天,芳姐又走了。而我决定留在家乡的城市发展,不再南下。

之后好几年没再见到她。直到强子的父母相继去世,芳姐才回来。

她张罗了葬礼的一切。该跪就跪,该哭几嗓子就哭几嗓子。村里人说她“心硬了”,只有我知道,她只是把所有的东西都收在了谁也看不见的地方。

葬礼结束后,动身离开的前一天,我和她相约出去走走。

我们在儿时欢闹的田边地头,一前一后慢慢地走着,聊着一些孩童时的趣事。

最后她停下来,看着远处说:“弟娃,以前我很羡慕你的。从今以后,我也要开始新的生活了。有缘再见。”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她。她像消失了一样,就像从未出现过。

有一次,强子跟我喝酒。微醺后,他哭得像个孩子,说这辈子最对不起的就是姐姐。他说他找到她了,但没有相见——他不知道该怎么见,也没有勇气见。

我想,时间会抹平一些东西的。

也许有一天,她会回来。

【篇末注】

写芳姐,比写我自己还难。因为她太近了,又太远了。近到那些画面就在眼前,远到我再也见不到她。

补记:

后从芳姐弟弟强子口中听闻她的近况,他几经打听寻到了芳姐的落脚处,却只隔窗相望后便离开。芳姐在城里租了朝南的小屋,学着摆弄电脑,日子平淡却安稳。老房拆迁强子要分她补偿款,也被她婉拒,只让留着给孩子们用。想来她从不是消失,只是终于……学着为自己活了。


卷四 · 中年慢

日常·承担·微光


情人节礼物

又快到2月14情人节了,堂弟们纷纷问我:“哥,今年又给嫂子送什么礼物?让我们参考一下。”

闻言我只是笑而不语,陷入沉思。

不知道是谁发明了情人节这个节日,一年当中居然还有两个,甚至三个!一个让很多男人头疼不已的节日。礼物年年送,每次过节都送,到后面都不知道送什么了。送重复了,没新意,老婆会没兴致;不送,老婆会不开心,说我不爱她。

一度我也陷入这种迷茫。

第一次给老婆送的礼物是一个跟她一样高的抱熊。她高兴得不得了,看我的眼神充满了爱意。晚上睡觉时都喜欢抱着抱熊睡,不再抱着我了,让我很是“吃醋”。

后来送过女士腕表、梳妆盒、口红……送到最后,连导购员都认识我了,却还是不知道送什么了。直到那次七夕,我空手而归。她几天没理我。后来整理衣柜,看见那只抱熊被塞在角落,落满灰尘。她叹了口气说:“其实你送我的东西,我都记得……只是后来,你好像只是在完成任务。”那晚她告诉我:“我不是想要多贵重的礼物,我只是想要你的一个心意,和一份爱情的仪式感而已。”

我听了就顿住了。是啊,我太注重“礼物”了,而忽略了礼物所代表的含义。我又回想起老婆每次送我的礼物:一个精致的打火机、一条皮带、一个精美的口杯、一副让我又帅又酷的太阳镜……她的每一个礼物当时都能硬控我,都代表着她的用心。

我也开始细心观察,发现老婆每月生理期都说肚子疼,我就给她送了一个暖宫宝;她有时对我说上班时手很冷,我就给她买了精致小巧的暖手宝;有时陪她逛公园,她说喜欢某种花,情人节时我会买给她,买不到就偷偷摘给她;还有时她只是想让我腾出一天时间,好好陪陪她。我便请了假,两人什么也不做,就坐在江边喝茶,看水鸟起落,说些有的没的。那样的下午,礼物是什么已经不重要了。

今年情人节还没到,堂弟又来问。我照例笑而不语。前几天她念叨家里的加湿器坏了,冬天开暖气干得嗓子痒。我已经悄悄买了一个,不算贵重。想象她今晚睡前发现时,或许会愣一下,然后像往常一样念叨“乱花钱”,却忍不住把脸凑近出风口——那个表情,就是我今年想收的礼物。

送礼这回事,说到底,不过是把她放在心上的次数,刚好被她看见了。


蜀道山

妻子是个小个子女人,却是我永远翻不过去的蜀道山。

她掌管财政大权,监管我的社交,连我抽烟喝酒也要管,儿子不讲卫生也要管。家中事无巨细,她样样都管。我不知道她那么小的个子,哪来那么多精力。

但正是因为她管,我才觉得自己幸福。也许我就是天生的耙耳朵。

我们偶尔也吵架。吵着吵着,我就聪明地闭上嘴,任她劈头盖脸地批我。她累了,自然就熄火。然后我再哄哄,她就消气了。

结婚十几年,情人节互送礼物的习惯一直没断。她送我的皮带、打火机、保温杯,每一样我都喜欢。但最喜欢的,是有一次她送给我一条手打的毛线围巾。

浅灰色的,针脚偶尔有些粗糙。

她从来没打过毛线,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学会的。

她踮起脚,把围巾围在我脖子上,问我喜不喜欢。我眼睛一下子模糊了,嗓子像被什么堵住,说不出话。

“本来想给你织件毛衣,技术还不到家,只能先织条围巾。”她一边整理围巾一边说,“我知道你一直想要件手打的毛衣,从小就想。我想帮你把这个心愿了了。”

我泪流满面,一把将她搂进怀里,低头啃她。

她一把推开我,擦着脸:“弄我一脸口水,讨厌死了!”

我破涕为笑,站在那儿傻乐。

前几年我脚后跟长了骨刺,严重时走不了路。她送我去医院,下楼时我疼得没法踩台阶,她就用肩膀撑着我。我把痛脚抬起来,压在她肩上,八十多公斤的身体几乎全压过去了。她的肩膀微微发抖。

我心疼,叫她下楼去等,我自己慢慢挪。她没理我。

从五楼下去,花了快半小时。

养脚那段日子,她瘦了一圈。

朋友们常问我们,结婚十几年了,怎么还像热恋一样。我们笑笑,不说话。

【篇末注】

那条围巾我现在还留着。每年冬天都会翻出来戴几天,虽然已经有点起球了。她看见了就念叨:“扔了买条新的嘛。”我说不扔。


抽烟

家人总劝我戒烟,我知道,他们都是为我好。

老父亲不擅言辞,只是每天看着我一枝接一枝地抽,最后常常只低声说一句:“还是少抽点吧。”

妻子常为此跟我着急:“让你少抽点烟,怎么就听不进去呢?就算不顾自己,也得多想想我们吧。”她一气之下,让我自己睡一个房间:“什么时候戒了,什么时候回来。”

儿子一见我抽烟就皱起眉头跑开。有一次,他写了篇作文《我的爸爸》,里面说:“我爸爸什么都好,就是爱抽烟……可抽烟对身体不好。”

抽烟有害健康——我怎么会不知道。我也不想抽,只是生活压得人透不过气,总得找个方式喘口气。菜市场的青椒五六块一斤,番茄四五块,儿子爱吃的牛肉三十多;父母年纪越来越大,而我每月工资不过五六千。只有那支廉价的烟,能让我暂时忘记疲累与焦虑。

厂里活儿重,几乎不停工。唯独点烟的那几分钟,我能靠着墙,真正歇上一会儿。

如今,我只好一个人待在阳台上抽。尽量不让他们吸到二手烟——我能做的,似乎也只有这么一点了。

【篇末注】

写完这篇的第二天,儿子悄悄往我烟盒里塞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爸爸,少抽点。”那张纸条我现在还留着,压在书桌玻璃板下面。


忙

起床,

上班,

下班,

辅导儿子作业,

睡觉。


儿子

儿子放寒假了。他每天去练拳,回来就待在家里,偶尔在小区里跟同学玩。很乖。

我下班后带他去商场,打算给他买点零食。他在琳琅满目的零食区逛了一圈,随便选了一点。结账时一看,才二十多块钱。我问他还要不要别的,他说不要了。

儿子太容易满足了。

他一直就是这样。不会主动要玩具,不会主动要零食。我们买给他,他才要。

他学习成绩一般。我试过各种办法,后来放弃了。他乖,他听话,就已经很好了。其他的,顺其自然吧。


年夜饭

跟妻子第一次过年,妻子给我说了年夜饭的真正含义:一大桌子菜,一锅米饭,一家人围在桌前一边看春晚,一边慢慢吃。除夕吃不完,正月初一、初二就接着吃……年年有余。

原来年夜饭这么有仪式感。以前我跟父亲都是随便弄,像平时一样。

这次年底我和妻子很忙。我上夜班,她上白班,每天都见不着面。年三十早上,我下班就直奔菜市场,买饺子馅、饺子皮,买汤圆,买妻子喜欢的老母鸡,买儿子喜欢的虾和鱼……一顿操作下来,两三天工资没了。

到家后,先搞卫生。把地板拖得溜光,窗子擦得透亮,衣物被套该换就换,该洗就洗。不知不觉就快到中午了,随便做个饭张罗孩子吃完后,就开始准备年夜饭了。

炖鸡炖腊猪头同时进行,用电压力锅煮上红烧肉,杀鱼、抽虾线,调制饺子馅……看起来好乱。我却像一个大师,以厨房为画布,挥毫泼墨。又像一位统帅,锅碗瓢盆是我的兵将,我挥斥方遒,排兵布阵……

一切理顺后,我就开始包饺子。包着包着,我居然睡着了。妻子下班回来叫醒我时,我吓了一大跳,连忙奔向厨房,还好没出问题。

"你不会先睡几个小时再做啊?"妻子系着围裙,走进厨房,接过我的指挥权。我没说话,笑着继续包饺子。

春晚开始了,我们也开饭了。看着儿子手忙脚乱地啃着虾,看着妻子一口一口地喝着鸡汤,听着窗外的烟花爆竹声。家的感觉,真好。


房子

我住过五种房子:木瓦房、青瓦房、小楼房、出租房,还有现在这套商品房。

印象最深的,是前两种。

木瓦房是外公的房子,也是我童年的一部分。

木板墙上,到处都是我用木炭画的涂鸦,歪歪扭扭的字,现在还能认出几个。整座房子都是木头的:木板墙,大圆木柱子,雕花的窗格,贴着门神的大木门。很老,歪歪斜斜的,好像随时会倒。

可外公在的时候,它一直立在山坳里,竹林间忽隐忽现,风吹雨打都不倒。

外公走后第二年,它倒了。

我在那木房子里度过的童年,从此彻底成了记忆。

我家的青瓦房是我出生那年盖的,四排三间,带个东厢房做厨房和柴屋。

它像是从土里长出来的,长在田野和山林之间。瓦是深青色的,雨天最好看。雨点敲在瓦上,滴滴答答,“大珠小珠落玉盘”。雨水顺着瓦槽淌下来,密密麻麻的,像挂着一道道珠帘。整座屋顶都浮着一层青蒙蒙的雾光。

走近看,墙是两截的。下半截是石板,一块块立着,上面有石匠敲出的条纹。上半截是竹篱笆糊的泥巴——竹子是后山砍的,劈成篾条,编成经纬,糊上掺了稻草的黄泥。泥巴干透后,裂出细密的纹路,像老人手背的青筋。最后刷一层白石灰,太阳一照,亮得晃眼,却不刺目。

这种房子,冬暖夏凉。现在还有老人爱住。

那时候青瓦房热闹。婶婶们奶奶们坐在地坝上,手里做着针线,嘴里聊着东家长西家短。我们小孩子在屋里躲猫猫,在地坝上跳绳、打闹。奶奶常说,你们这帮娃儿,闹得能把房子都抬走。

偶尔也和邻居吵架,为些鸡毛蒜皮的事。但过不了几天,又和好了。

后来我大了,父亲要给我盖新房,说是结婚用。

两层小楼,外墙贴了亮闪闪的白瓷砖,一楼地面打磨得溜光,二楼铺棕色地砖,墙和天花板刷雪白的腻子粉,推拉玻璃窗配新窗帘。父亲对青瓦有感情,又在房顶上加了个尖尖的顶,铺满新买的青瓦,像鱼鳞一样。

他说这样也能冬暖夏凉。

房子很漂亮。我和妻子在里面拜堂成亲,她坐月子也在这。

可我总觉得,没有青瓦房那么热闹了。村里的人,大多出去打工了,只有过年才回来。这幢漂亮的小楼,像一个精心布置却没人看的舞台。地坝干净得照见人影,却再也聚不起纳鞋底的婶婶、抽叶子烟的爷爷。白瓷砖墙反射着清冷的日光,不像黄泥墙,能吸走午后悠长的蝉鸣和闲话。推拉窗关得严严实实,把风也拦在外面。

屋里只剩我们一家三口,和一台从早开到晚的电视机。声音填满每个房间,却让屋子显得更空。

父亲倾尽所有盖了这楼。他以为给了我一个更坚固、更光鲜的家。可他第一次走进这雪白的客厅,手足无措地站在光溜的地砖上,不知该把沾着泥的脚往哪里放时,我就知道——有些东西,被关在门外了。

被关在门外的,是端着饭碗就能串门的自在,是孩子一哭会引来整个院子的熟络,是吵架后还能在井边互相递块皂角的坦然。

后来我带着妻儿进了城。我和妻子都在城里找到工作,打算让孩子在城里上学。

先租房子。租了好几个,搬了好几次家。东西越攒越多,每次搬家都头疼。房子都差不多:环境一般,物业一般,隔音很差。晚上能听见楼上走路,空调外机嗡嗡响,小区里吵吵闹闹。

这种房子不属于我。没有家的感觉。

孩子越来越大,我和妻子咬牙花光积蓄,买了套七十多平的电梯房,底层。

好歹是自己的窝。小区有门禁,绿化不错,有花有草,还有小湖和假山。邻居每天见面,但谁也不认识谁。冷清,只有家家户户的灯是亮的。

再也没有青瓦房那样的热闹了。小小的房子像牢笼,把大家圈养在一个个格子里。

青瓦房是家。

现在住的房子,有产权,有物业,有绿化——却有了别的东西。


代后记 · 他的谎言与真心

文 / 编辑

第一次读完这些文稿,我给这位作者发了一条消息:“你写了二十七篇,每一篇都在撒谎,每一篇也都在说真话。”

他隔了很久才回:“你看懂了。”

这本集子里,有一个贯穿始终的动作:把真话藏起来,把假话说出口。

父亲问为什么不高考,他说鼻窦炎、成绩垮了、跟混混混在一起——其实是怕父亲再供他三年会累垮。

父亲问为什么分手,他说人家门第高、高攀不起——其实是对方要他上门,而他放不下家里那一个老人。

妻子问累不累,他说不累、上班才充实——其实是想歇的,只是不敢歇。

妻子问烟怎么越抽越多,他说烟瘾大了、老烟民戒不掉——其实是压力太大,点烟那几分钟是唯一属于自己的空隙。

他管这叫“谎言”。我读到的,是一个男人把刀背朝向自己,刀刃朝外,替他爱的人们挡了一辈子风。

但他又不肯把这些写得太明白。

写红袜子,只写父亲的巴掌和灶膛里的火,不写父亲为什么生气。三十年后的读者要替他补一句:父亲不是生他的气,是生自己的气——气自己买不起那双红的。

写小乌,只写狗中毒后跑回家,不写自己接到电话时在深圳哪间出租屋、那天晚上抽了多少烟。他让读者自己去想。

写二爸,只写他捡了女婴、发了一次火、独自终老,不写妹妹远嫁那天二爸有没有送、有没有哭。他不说,因为说出来就轻了。

这种克制,不是技巧,是性情。

我曾问他,最难写的是哪一篇。

他说《谎言》。“写完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在阳台上坐了很久。烟抽完了,也没去楼下买。”

他没说为什么。我也没问。

或许是因为,写出来的那一刻,那些扛了二十年的东西,终于有人看见了。

又或许是因为,写完之后他发现,那些谎言,他还要继续撒下去。

这本书里没有宏大的叙事,没有激烈的冲突,没有刻意的煽情。只有一个人,在中年深夜里,把前半生认认真真地回望了一遍。

他看见那个在柑橘林里捡落果的孩子,看见那个站在厂门口进不去的青年,看见那个攥紧包带不敢抬头的少年,看见那个在阳台上抽烟、怕熏着妻儿的中年男人。

他们是同一个人。

他把他们写下来,不是要给谁看,是怕自己忘记。

可我们这些读者,恰好也在这些文字里,看见了自己。

——那个在城里漂泊多年、依然觉得自己是阵风的你。

——那个对着孩子发脾气、转身又后悔的你。

——那个说了很多谎、只为让在乎的人少操一点心的你。

这本书,是他送给你们的。

也是他送给自己的。

2026年6月 于南充

补记:《遗憾》

我的遗憾是什么?回想很多。

妈妈出走那年,我大概五六岁。她收拾东西的时候,我在院子里玩。爸爸气冲冲地出了门,我就像个跟屁虫一样跟在他后面。我就那么跟着他走了,头也没回。后来妈妈真的走了,再也没回来。我时常想,如果那天我没跟着爸爸出去,如果我在家里,拉着她的手,或者就坐在地上哭,她会不会就舍不得走了?这个问题没有答案,但我问了三十多年。

外公是最疼我的人。小时候每次见他,他都会从兜里掏出皱巴巴的钱塞给我,让我买书,买零嘴。我长大了,开始不好意思要他的钱了,可他还是要给。最后一次,他拿出很大一叠,应该是他的积蓄。他说我要谈对象了,该花钱了,男人不能小气。我推来推去,说我有工资,不用他的。外公急了,第一次对我发火,说我长大了不听话了,跟我妈一个样。那钱我最终还是没要。第二年,外公就走了。我连最后一面都没见着。那叠钱有多少,我现在都不知道。我只知道,外公的手停在半空、缩回去的那个动作,我这辈子都忘不掉。

我成绩是很好的。老师们都说我是重点大学的苗子,板上钉钉的事。可高考那年,我看着家里一贫如洗的样子,做了一个决定——不考了。我是高考的逃兵。梦寐以求的大学校园,图书馆,林荫道,宿舍里的夜谈,这些画面我只在电视里见过。后悔吗?现在我想了想,不后悔。再来一次,我应该还是会这么选。至少我没让自己走到绝路上。但遗憾是有的,像一根刺,时不时就扎我一下。

遗憾就是我的青春。别人的青春有操场,有试卷,有暗恋,有毕业典礼。我的青春是工厂,是夜班,是算盘和账本。青春过去了,回头一看,灰扑扑的,没什么颜色。

遗憾就是看着老婆孩子,觉得对不住他们。老婆嫁给我的时候,我没房没车,就一张嘴。孩子出生的时候,我连个好点的奶粉都要掂量掂量。现在日子好点了,可他们本该过得更好。这话我从没跟他们说过,但每次孩子要买个什么,我点头的时候,心里就会过一遍。

遗憾这东西,你说它重吧,日子照样过。你说它轻吧,又总在半夜里压得人睡不着。它不会消失,只会跟着你,一年一年,变成你身体的一部分。

就像外公那叠我没要的钱,就像我没参加的那场高考,就像妈妈走那天我跟在爸爸身后的脚步声——这些遗憾,组成了我这个人。没有它们,我就不是我了。

所以就这样吧。带着遗憾往前走,是大多数人的命。

2026年7月

【全书完】

书名:回望集

作者:善求

篇目:二十七篇

成稿时间: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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