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班的时候,那时候我正是短发,短极了,像个男孩儿。以前咱家有两家店,正巧在一条街的两头。正是酷暑时候,热极了。那个时候妹妹还没有出生,我一个人琢磨着怎么解热,忽然想到爸爸平时光着膀子,其他叔叔也是一样,看上去很是凉快。于是,我便一不做二不休,脱掉了身上的橘色背心,只穿了一条裤衩子。那么,本着小孩总是有一种做了大事就一定要给父母看看的心理,我就从这条街的这一头慢悠悠地走到了另一头去。我清楚的记得自己走过去的时候,脸上洋溢的光彩和骄傲的心理,并没有觉得哪里不对。
等我到了爸爸在的店里,我开心的叫:“爸爸,爸爸!你看我学你!”
老爸当时嫩脸一青,说:“哎呀,你怎么不穿衣服,你是女孩子不能不穿衣服的。”
那时候起,我就学会了一个常识,即男女不同,女生是不能光着膀子上街的。便也知道街上认得我的叔叔阿姨刚才看我的时候,大概是在取笑我了。
“爸爸,那现在怎么办,衣服在妈妈店里。”我仰头问老爸。
老爸沉思了几秒,说:“你回去穿上就好了。”
我点点头,觉得甚是有理。
然后,就光着膀子又原路返回了。
到了小学,更纯粹是一个野孩子,不懂太多规矩的,也不会注意自己的形象。每天放学以后玩游戏,男捉女,女捉男,从一楼跑到六楼,六楼又跑回一楼。拜拜捉人、丢沙包,跳皮筋,玩双杠唯独数学无一不精通。六年级时候尤其爱扮大猩猩鬼脸,每当有同学在和老师谈话,或者上课回答问题的时候,躲在老师后面或者用书挡着,一个大猩猩脸逗别人憋不住笑,玩的不亦乐乎。
那个时候我是班长,班上同学不兴叫我名字,全喊我“老班”。是为那一整年,都不再听到他们叫我的名字,偶尔听到都觉得甚是感动。
小学毕业以后,倒是收敛了许多。因为身边不再那一群一起陪着疯的朋友。但是,熟了以后,依旧人来疯。那个时候最兴“打人”,看你一不顺眼了就给你背上重重地上来一巴掌,那一下往往是使出了吃奶的劲儿,所以当然得跑,但另一方没打着是不会罢休,继续追着打。所以到了初一以后,依旧是全校跑,不过学校只有两楼,便一楼二楼来回跑。疯,依旧疯。
进入初一以后变化最明显的是懂得臭美了。军训时候剪了一个短头发,爆炸蓬,后来有人戏称我是“金毛狮王”。我实在不喜欢这个称号,但是父亲教导我为人处世要宽容大度,我便按耐住给他一巴掌的冲动,微微一笑翻个白眼过去了。
那个时候,我在头顶上别了一个大大的蓝色蝴蝶结,加上蓬松的短发,妙极了。现在我看到那张照片都会追忆起“不堪”的过往,不忍直视。不过那个时候,犯二的事真没少干。那个时候觉得初三一个男生甚是好看,于是千方百计要到QQ号强行认识了一番,后来还拉着一个朋友一起去翻他们教室的窗户,往他抽屉塞了一张自己的大头贴。于是,就这样结下了不解之缘。想来那名男生觉得甚是莫名其妙,但好在他不和我计较,这件事也就这么过去了。
虽然说我那个时候真的很二,但是,我也是一名好好学习的乖学生。在课堂上为了加小组分我发言积极主动,为了充分展示自己一颗热爱学习的心,能够在课堂上发表一番肺腑之言,于是便养成了课前预习的好习惯。因此,我也清晰地记得自己带着一副红色眼镜架头头是道分析作者情感的旧时光。至于戴眼镜架是因为觉得戴眼镜好看,所以希望自己近视,现在想来,当时真是太不懂事了。
后来初二,转学了。
妈妈希望我能够受到更严苛的管理,把我送去了一所私立中学。我因离开旧友与熟悉的环境,也因一年的成长,懂了些事,慢慢不再人来疯。初二算是我一个重要的转型期,因为那是我第一次听到同龄人夸我好看的时期。我陆陆续续地得知或被告知自己有一副还过得去的样貌,让我从“金毛狮王”的阴影中走了出来。原来,我长得不像一头狮子。于是自那开始,我告诉自己不能再像从前一样暴走疯癫了,得有个女孩的模样,才真正收敛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