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在同一座城市。小雨淅淅沥沥,我们好几天没看到太阳了,我裹上格子外套,而他仍T恤短裤,一点都不怕冷。我们的学校离得很近,每次出门我都会远远路过,却从未走进去看看他过。我喜欢他的笑,以及微笑时嘴角弯弯露出的虎牙。我也有一颗虎牙,可他不知道。我们曾距离很近很近,在同一个机场错过。我是那么心灰意冷,瞥见他起飞的飞机,拿起相机胡乱地拍着,指着一个小小窗口认定他一定坐在那里。
我喜欢他。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只有他不知道。他有些忙,从日月广场走向大大的舞台。我脚步太慢,只好按图索骥,对着人来人往的日月广场痴痴地望着那时候青涩尚有些畏怯的他,双手捧着话筒在众人面前唱歌。
喜欢他,我把这看作是命运。就是那么一个午后,窗外天色昏暗,屋子里寂静无声,我缓缓睁开眼睛,大脑迟缓,忘却了我在何时何地,只记得他宠溺的笑。我就是在那一刻沦陷的。就像是夏天第一次来到他的城市,大汗淋漓地吃完一碗小面,被辣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却认定就是这里了,我爱上这里了。就是你了。由此已经三个月了。
我和他,在同一座城市,却如张嘉佳所言:“我们在同一个时区,却有一辈子的时差”。我和他的距离,是吃火锅时热切地将所有的食材倒进锅里,而后漫长地等待红油沸腾;是寒夜在江边惊喜地看过灯火通明得如同着了火一样的洪崖洞后不愿与众人挤唯一一所电梯,而一步一步从一楼爬向十一楼;是我去在我北部的天生却需要乘坐一号线再转三号线,由东到北穿越半个城市,兜兜转转发觉我们从来都不是天生一对。
喜欢他的人那么多,我的喜欢微不足道。微不足道,仅仅是听到他的声音就不禁嘴角上扬,仅仅是看到他会发光的眼睛就心悸得如同初恋,仅仅是我一次又一次洋洋洒洒地写他永远都看不到的信,仅仅是我颠簸两个半小时,在机场蜷缩着睡过一个夜晚,然后祈求见他一面。就像是等待自己心仪已久的学长,措辞要提前修改好久,怕他走过去不理我,也怕他对我的一笑太倾城让我丢兵弃甲。怕人潮拥挤,推推搡搡得让他心烦;也怕追随太少,负了他年复一年的坚持。